訊息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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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只宣導投票權由20歲降為18歲,卻沒有講,"被選舉權由23歲降為18歲"!
所以公投票要領,而且一定要投不同意票(請勿做成廢票或切勿不領票)。
否則4年後,你就會看到一堆才18歲無經驗的小孩或網軍出來選里長、選代表、選縣市議員等,這些高中剛畢業的小夥子就可以左右我們的生活了!

本則回應

  • MrOrz標記此篇為:💬 含有個人意見

    理由

    18 歲公民權確實包含選舉權與被選舉權,但訊息內文有各種誤解。

    📜 此次修憲複決公投,被選舉權方面的全文是:「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年滿18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裡面,就有將公職人員候選人的年齡訂在 23 歲、直轄市長、縣市長須年滿 30 歲參選

    不同意見

    2022/11/21 反對修憲因為會讓18歲就能選立委和議員?學者和立委:還是要看後續配套修法,但「有何不可」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76787

    內政部戶政司 人口統計資料
    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346
    4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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