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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國海關總署[1992]792號文規定:”對於進出貨貨物或其包裝上帶有違反一個中國原則內容的,不得進出口”!
  根據中國外交部領八函[2005]598號文規定,台灣(Taiwan)稱謂字樣不得單獨使用! 這兩份文件效力及於全中國,各政府機關都必須遵守!

  凡是貨物外觀與文件原產地標示為Made in Taiwan者都被扣貨,要求整改為Made in Taiwan, China之後才准予以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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