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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國會改革謠言!
民進黨不要再造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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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 PARTY
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條文,破解謠言!
X 可任意懲罰拒絕配合的企業、社團或一般民眾,而且可以連續開罰
真相
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修法第48條規定如果被調查人或受約詢人拒絕、推延、隱匿不提供
或虛偽陳述,立法院須經院會決議(過半數立委投票同意),
才能處以罰款,並可按次處罰到改正為止。
但不可能無限次數的無理處罰,因為被處罰的人,如果不服立院的
罰鍰處分,可直接向行政法院提起訴訟救濟,由法院作最後決定。
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第59條之5,明訂涉及國家機密、
逾越調查目的得、涉及法律明定保護之隱私或機密、行政訴訟法
規定等事項,均得「拒絕證言」。
條文原設計者為尤美女、顧立雄版本內容。
中國國民黨KMT ◎ @kmt_tw @kmtonline

本則回應

  • Lopi標記此篇為:💬 含有個人意見

    理由

    1️⃣憲政改革最後終將送交最高法院,查證網站在最高法院裁決之前不宜過度解讀。
    2️⃣有關憲政改革,最高法院已經有許多判例,根據這些判例,推估國民黨和民進黨理由都不見得完全站得住腳,詳細整理可以參考廖元豪教授的《從憲政先例論國會改革》參考[1]

    不同意見

    【1】 廖元豪:從憲政先例論國會改革https://udn.com/news/story/7340/8024558
    2 年前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