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臉年改辦公室澄清文》一個公務員的私訊:原本計畫在30歲創業...未料只差1個月離職,頓失30萬離職金!
https://wealth.businessweekly.com.tw/GArticle.aspx%3Fid%3DARTL000092671+&cd=1&hl=zh-TW&ct=clnk&gl=tw圖片來源:dreamstime 筆者在發表「只差一天離職,竟損失65萬!年金改革後,千萬別忽略這項『魔鬼條款』」一文後,行政院年金改革辦公室昨(10)日急忙發表澄清稿,摘要內容如下: 「本次三讀通過的公教人員年改法案中,對於法案施行以後離職的公教人員,訂有『年資保留與年資併計、年金分計』的規定,以使離職公教人員原有公職年資退休給與,得到充分保障,也因此『同步取消』以往離職公教人員可領走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