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以羅馬帝國的歷史觀照今日的美利堅帝國,古羅馬之視猶太人為“恐怖份子”,幾類今日美國的眼中釘穆斯林。其因亦類似:該族群的古信仰無法適應世俗帝國的新世界秩序,成為造亂者。羅馬當局的“終極解決方案”執行於哈德良一朝(Hadrian, r. 117-138),他調大軍將猶太人屠戮泰半,將其聖城耶路撒冷毀了(136),重建後用拉丁文改稱Aelia Capitolina,成為供奉羅馬主神朱匹忒之地,禁止猶太人進入。尤有甚者,他將“猶地亞”一地改稱“巴勒斯坦”,此名採自古史上猶太人的死敵“菲力斯丁人”(Philistines)—今日歐語詞彙亦將此專有名詞當普通名詞用,意謂“庸人”。
因此,目前以色列以報復哈瑪斯為名,對整個加薩狂轟濫炸,且斷糧、斷水、斷電、斷燃料、斷醫療,則不無以進行戰爭為名,志在“終極解決方案”為實之嫌,不然自1947年以來的巴勒斯坦人的反抗沒完沒了、永無寧日。在這裡,以色列的導師和保護人美國提供了一個“終極解決方案”的範本。美國人是從另一個大洲來到美洲,上演的仍是猶太人聖經的劇本:新大陸是上帝“應許之地”,朝聖者必須在這裡建立“新耶路撒冷”。《舊約》裡仍保留“選民”殲滅土著迦南人的記載。來自歐洲的基督徒移民自然亦遭印地安人的抵抗,造成威脅,故有“一個好的印地安人就是一個死的印地安人”(a good Indian is a dead Indian)之說。待他們被滅絕得差不多,成了瀕臨絕滅的品種,則反過來成為“人道”保育的對象,為他們成立“印地安人保留地”。這是堪予參考的方案。
歷史記憶是沈重的,不堪負荷者則易陷入頭腦簡單化的“本質主義的謬誤”,認為“反恐”一詞指的就是“反恐”、“種族滅絕”一詞指的就是“種族滅絕”,尤其是讓美國人說了算。當然,也有美國人說過:“一者眼中的恐怖份子是另一者眼中的自由鬥士。”1946年7月22日,猶太復國主義的地下軍在英國託管當局辦事處所在地大衛王大飯店(King David Hotel)安裝了一枚炸彈,炸塌了南翼,死91人、傷46人,包括在街道上以及臨近建築物者。當時的地下軍總指揮比金(Menahem Begin)至1977年出任以色列的總理,1978年因和埃及總統沙達特在美國簽訂大衛營協議,兩人共享當年的諾貝爾和平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