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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111年07-16警告
被告人:田慧芳
被告人電話:0937693482
受委託方多次聯繫你本人拒不配合,因你惡意訂購拒收材料,導致材料損失瘦身團隊名譽及成功率受損,現決定追究你的責任:起訴狀態:"已起訴"!!! 相關函件本日已發至預留地址請及時簽收,預計111年7月20日14:00在你當地法院開庭(具體地址可見函件)。請注意查收相關函件或留意相關公告準時到庭(請攜帶被告人有效證件)如缺席則視為放棄申辯 ,我司將依法申請缺席審判;凍結名下財產及賬戶,強製進行限製高消費出行,強製申請賠償委託方人力及物力損失,或者將處30萬以下罰金或管製拘留。請做好相應準備材料。開庭前需要調解請咨詢聯繫 國際瘦身姐姐隊協商是否撤銷控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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