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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日當天,不能傳關於選舉的賴或簡訊。大家要注意一下。

本則回應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一、選罷法和中選會公告均未表示從11/14開始禁止使用通訊軟體、社群網站來傳遞「任何選舉相關訊息」。而是「投票前十日起」不得發布、報導、評論或引述與候選人或選舉有關的「民意調查」內容。
    二、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11/24投票日當天」若從事競選、助選或罷免活動,最高處五百萬元罰

    出處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250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
    6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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