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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朋友說被警察攔下臨檢時, 可以要求開到警察局再酒測, 而當場不酒測, 真的可以這樣嗎?

本則回應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依警政署《取締酒後駕車作業程序》規定,酒測受測者有權先喝水潄口或選擇過15分鐘受測。沒有辦法等太久喔。
    民眾主張權利之餘還是必須配合檢查,以避免行政裁罰或是被控妨礙公務。

    出處

    https://www.storm.mg/lifestyle/244521
    6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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