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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在網路上看到一篇,

說 出國去玩,到達目的地後,托運的行李不見了。 聯絡航站人員,等找到行李時,發現是自己的名牌掛在一個別人的行李箱上。

後來航警發現那個行李箱裡裝有毒品,以名牌認定 作者就是行李箱的持有者。

作者說,好險他在登機前,有在機場拍照留念, 剛好有照到自己的行李箱,才有證據向警方舉證說,後來找到的行李箱不是他的。

所以建議出國旅行的人,到達機場後,可以拍一張有自己和行李箱一起入鏡的照片,當作紀念及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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