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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法務部長羅瑩雪對於 [公投第12案立專法解說]

如果不清楚成案背景,光看公投字面,第12很容易覺得應選不同意。

現在有人製作圖示傳送第12項要選不同意,很可能是誤解或是有心人刻意誤導,請大家聽聽羅部長怎麼說,並請記得第12項要選同意,既尊重同性者的選擇,也維護民法原有規範。

12項如選不同意另立專法,就表示同意大法官釋憲同性婚姻明年五月自動生效。

如果還有疑惑建議看看成案背景,聽聽羅部長怎麼說。認同以上說法的話請幫忙轉傳。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954457087968474&id=100002126053230

本則回應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立專法比較浪費錢喔,立專法比修民法更耗費資源、也浪費你我的納稅金。因為跟「配偶」相關的權利義務多如牛毛,例如:醫療、訴訟、財產等權利,這些權利散見在各種法律中,在立法院也分屬不同委員會。一旦專法並沒有將「同性伴侶」等同於「配偶」,當同性伴侶無法適用「配偶」的權利時,立法者必須一部

    出處

    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10043/2497457
    「專法」和民法的條文
    https://www.facebook.com/lawfirmagainstr⋯的意思同婚專法跟民法之間更稱不上特別法與普通/1725636124419743/
    特別法優於普通法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2484493
    保障同婚為何不能立專法? 尤美女專業解析

    http://dailyview.tw/Popular/Detail/596
    同婚立專法等於歧視?「民法派」與「專法派」到底在吵什麼!
    https://twstreetcorner.org/2015/02/03/youmeihui/
    「異性戀霸權」是什麼?

    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2525860
    立專法比修民法更耗資源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612718
    「愛家公投」反同志教育 行政院意見書:歧視同志
    8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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