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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修車廠」的老闆說:
現在外面很多「車禍蟑螂」!
已經有好多個客人,汽車在等紅燈,「車禍蟑螂」騎機車,從後面撞來,然後跟客人說:沒怎樣,就騎車走了。
一個月後,他去警察局對車主提告:「肇事逃逸」。事情就大條了。
「車禍蟑螂」會先拍照「汽車牌照、廠牌、顔色、型號」,才去撞您。
事後,報警時,說是「被撞倒時,看到,背下來」的,(含:時間、地點)。讓您百口莫辯。卻不提供事前的拍照片給警方。
客人被通知去警察局做筆錄,「車禍蟑螂」說:他只要一些賠償費用,不會對汽車主怎樣。

有一位汽車主,是刑事局退休的,也是等紅燈,被對方騎機車從後面撞,機車倒下,他要求汽車主賠錢,汽車主說:你從後面撞我的,還要我賠?請他趕快打110通知警方。
「車禍蟑螂」很懂得保險公司作業流程,他向保險公司拿了強制保險交通費20,000元。

查詢紀錄:3個月內,像這樣的車禍30幾件,平均每月10件,「車禍蟑螂」每次最低拿2萬,一個月不用工作,就有20萬以上了。

遇到「車禍蟑螂」,一定要立即報警,若對方從旁邊撞來,他又很客氣的說:「對不起,沒怎樣」。您千萬不可以聽信他的,一定要馬上報警,不然會倒楣,他告汽車主「肇事逃逸」。對方又說他有受傷,這樣是要吊扣駕照,而且保險公司不賠,沒給30或50萬,對方不會善罷甘休!

汽車維修廠老闆,最近遇到的事情。分享給大家,請大家小心!

本則回應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若是雙方各說各話,會根據監視器畫面等既有證據來判斷,並不會直接當成肇事逃逸處理。如果交通事故有人受傷或死亡,依法不可自行和解,一定要向警方報案;如果當場無人受傷或死亡且雙方當場自行和解,就可以不通知警察機關,但應透過錄音、錄影或文字方式,留下雙方均未受傷,且合意同意和解離開之相關

    出處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8941
    1 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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