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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有二:1.因為與他交惡,所以早已不相往來聯絡,更沒有委託他代表家族去與其他土地共有人談判土地分割方式,其談妥方案只代表他個人不能代表我們(綠柳、青宏),我們也不接受其土地分割方案。

本則回應

  • woof!標記此篇為:⚠️️ 不在查證範圍

    理由

    送出文章的人在嘗試與機器人聊天。
    6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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