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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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在路邊看到一張健保卡。剛好里長伯經過,向他說撿到健保卡,里長伯說:放在原位明顯處不要拿去警察局繳。
我問為什麼,里長伯說現有詐騙集團用這一招。
去向警察局報案說掉了皮包裏面有健保卡及錢,你拿去交剛好上當,他會說怎麼只有健保卡,那皮包還有錢呢?是不是你拿去了!
到那時有理說不清。
他說皮包內有2萬你就得賠2萬,不然就得吃官司。
唉!恐怖!要小心喔。

本則回應

  • Zzzz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詢問內政部警政署,警政署發言人回應:派出所需根據「受理民眾交存拾得遺失物作業程序」和「警察機關辦理拾得遺失物作業規定」受理民眾報案,警察不會要求拾得人賠償,如果民眾擔心遭詐騙,可待在原地並報警,請警察直接至現場處理。

    因此,此則訊息為「錯誤」訊息。

    出處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376
    6 年前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