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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記帶健保卡自費超過七天,自認倒楣------
答案:錯
正確作法:
1﹒保留收據, " 七 天內" ,拿健保 IC 卡去原來就診處退費;
2﹒若是時間不允許,沒關係,保留收據 ," 六個月內 ",到健保局各區處,辦理退費。
一般我們都只知道,一但 忘了帶健保卡,醫療院所會要民眾先自墊全額醫療費用,在七天內將健保卡帶來申 請退費,超過七天,很多人就會摸摸鼻子自己認ㄌ,以為那些自墊費用,就這麼一去不回頭 … 其實,健保有一項規定,那就是若忘了帶健保卡,或是因為一些原因得自墊費用, 以及原本沒有投保,健保沒有給付期間的自墊醫療費用,只要去他們網站下載,並填寫 "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 ",就可以依照規定申請退回自墊費用了 ,(申請書見附檔)
http://www.nhi.gov.tw/
健保局只是一直宣導七日內可退自墊費用,所以大家也都只知道這個 …
請大家告訴大家吧 !

本則回應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個人意見

    理由

    在官網與全台各業務組確實都有宣導相關資訊,提醒民眾退款方式。簡單來說,若忘記帶健保卡,自費就醫超過 10 天無法回原本就醫院所補證退費,可以於 6 個月內向健保署申請退費。

    不同意見

    https://www.mygopen.com/2019/09/health-ID-card.html
    7 年前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