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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一下,如果遇到檢舉罰單請注意檢舉日期跟開單日期,很多朋友都不知道這條法律,如果超過七日,去申訴罰單是可以撤銷的,不要傻傻的被政府A了

與新北裁決處詢問結果:
1.紅單的違規日+7天,為最後檢舉日,
2.要得知檢舉日是否在有效期間內,須向交通大隊提出申請,才能確切知道舉發資料是否有逾期?(最下方為開單日,並非檢舉日)。
3.若確認檢舉日已逾期,已繳費者可申請退費。

本則回應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假的。其實是「違規行為終了日」到「檢舉日期」超過七天,才不予舉發,跟開單日期一點關係都沒有。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7-1 條的解釋: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但行為終了日起逾七日之檢舉,不

    出處

    https://www.mygopen.com/2018/03/line_27.html
    【假LINE】罰單注意檢舉跟開單日期?超過七日的申訴罰單謠言
    6 年前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