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原文

查看文章頁面 >
🚨群組公告🚨
罷免投票倒數10天!明起禁止「發布、引述民調」 違規最重罰200萬元!敬請群友配合,切勿觸法🙏🙏🙏

本則回應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個人意見

    理由

    罷免案成立後,有關被罷免人或罷免民意調查資料的發布,應載明負責調查單位、主持人、辦理時間、抽樣方式、母體數、樣本數、誤差值及經費來源等8法定項目,且罷免投票日前10天起不得發布民調,違者最高開罰新台幣200萬元。

    不同意見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506270266.aspx
    10 個月前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