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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人投保者,請依配偶或子女洽投保單位辦理眷屬身分加保。
2、無可依附投保者,可親自或委託親友(受委託人亦需身分證、印章)
攜帶戶口名簿、身分證、印章,逕洽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
所或至本署各地業務組或聯絡辦公室辦理,或以具4G行動網路之手機
安裝全民健保行動快易通APP,並完成健保卡註冊作業(操作步驟請
參閱「健保快易通APP手機快速認證-健保櫃檯好方便」說明),即可
線上辦理投保手續(符合眷屬身分或有眷屬依附投保者不適用)
(三)如已出國,於補辦投保後,得選擇依說明二辦理停保。

本署「全民健保行動快易通」APP之「健保櫃檯」,提供第6類被保險人可
透過「個人各項查詢及設定」/「通訊地址變更」/「個人每月保費郵寄地
址變更」,變更個人地址及行動電話。歡迎完成APP裝置認證後多加利用。
五、若有疑義,請洽詢:(04)22583988轉9或分機6309曾先生,或撥0800
030598(手機請改撥02-4128678),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正本:吳承軒君
副本:
署長石崇良:
出國
副署長 李丞華代行

本則回應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正確訊息

    理由

    依現行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被保險人之眷屬如為尊親屬,需為直系血親關係且無職業者才能作為眷屬加保,若為姻親關係(如:公公、婆婆、岳父、岳母等)皆不能依附當眷屬加保,僅能依附在配偶或子女名下加保。如確無可依附加保者,須自行在戶籍所在地的公所投保。因全民健康保險採申報制,並明確規範各類

    出處

    https://www.nhi.gov.tw/ch/cp-15127-a8107-3255-1.html
    4 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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