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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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市長的決策一定有他的考量!
例如,投"同意票"有40萬人,投"不同意"票有57萬人,那總投票人數有97萬人,那罷免案就通過了!
但是,如果不去投"不同意票",而投"同意票"的人有57萬人,那總投票數57萬人,那罷免案就未必能過關喔!

本則回應

  • Ann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1. 2016年《選罷法》通過修正,目前罷免門檻為: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25%以上,即為通過。高雄市公民數約228萬人,只要同意票超過57萬335張,且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就會通過罷免。
    2. 訊息中兩種舉例均錯誤:(1)同意票40萬人,不同意

    出處

    罷韓6月6日投票 57萬票決戰門檻
    https://udn.com/news/story/120934/4500576

    選罷法修法三讀通過 罷免門檻降低、可宣傳(2016.11.29)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901338
    4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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