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未禮讓行人過馬路 最高可罰3,600元 | 交通新聞 | 交通安全入口網
https://168.motc.gov.tw/theme/news/post/2004171426258行人交通事故的發生,肇因多為車輛未禮讓行人優先通行,根據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統計去年汽機車不禮讓行人優先通行違規案件有1萬1,595件,今年截至3月已有3,017件,裁決處提醒汽機車駕駛人未禮讓行人優先通行,最高可處罰新臺幣3,600元。裁決處處長李忠台指出,日前一位計程車司機左轉通過行人穿越道時未禮讓行人,遭警察舉發開單;這名計程車司機指稱車子開到行人穿越道時,才看見有人站在人行道上,並以手勢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