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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hinatimes.com/opinion/20200⋯5-262101?ctrack=pc_main_headl_p08&chdtv\

本則回應

  • 嘎琳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1. 電子防疫服務平臺為台灣自行開發,並非與外國合作而成。
    2. 防疫監控有法源依據沒有疑義,而且重點是:受到數位監控追蹤位置的手機,都是在持有人明示同意追蹤的情況下被監控。因此,基於防疫考量,在告知監控內容並取得民眾同意的前提下,對需接受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的民眾進營位置監控,這樣

    出處

    相關新聞:
    https://www.chinatimes.com/amp/realtimenews/20200324003991-260410
    https://www.mohw.gov.tw/cp-16-52268-1.html
    https://money.udn.com/money/amp/story/5612/4440393
    4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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