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原文

查看文章與其他 1 則回覆 >
本公司與你已多次連絡,均未獲善意回應,現本公司委任吳金棟律師擬進行起訴,並將信件、簡訊通知或通話錄音等提供法院為證物,證明你惡意規避債務損害我方債權,拒絕履行償還欠款義務,本案一經起訴將不再撤回。0266322609

本則回應

  • Ronald Chen標記此篇為:⚠️️ 不在查證範圍

    理由

    這不是詐騙啦。我有認識的人收到過。這是因為有卡債、電信欠款嚴重積欠,債權人銀行或電信公司委託法務催繳,收到這種律師函一定要積極處理,因為表示對方已著手進行起訴動作。建議本人主動回應對方,如果是身分遭冒用欠下債務,就報警立案,否則就是設法談分期甚至折扣,攔下法律動作。不然接下來人生
    2 年前
    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