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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家注意*

選罷法第五十三條規定政黨及任何人於投票日前十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有關候選人....之民調資料,亦不得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

所以今晚12點之後,請提醒大家不能在任何群組中傳任何民調,過去的民調新聞也不能傳,否則被截圖檢舉罰鍰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請大家小心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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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正確訊息

    理由

    中選會指出,2018/11/14零點起,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而且不分任何平台。不管在臉書發布舊民調,或是在舊的貼文中繼續討論民調,就有可能觸法。中選會也向內政部建議修法意見,一般民眾的自發性行為,可適度調降罰責,不過,沒修法前還是維持原有罰度。

    自 2018/

    出處

    https://tw.news.yahoo.com/今起不得發布民調-用fb-line更新民調恐挨罰-222226679.html
    今起不得發布民調 用FB Line更新民調恐挨罰
    8 年前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