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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oDmhmMv7buwDy5W-BXJNeLfv_Oa8w9RGEvSBofBY

本則回應

  • catcatcatcat標記此篇為:⭕ 含有正確訊息

    理由

    本新聞確有其事,不過判決結果與陳菊之施政表現無關。法院認為陳菊與她所領導的高雄市政府團隊操守及執政表現,與公共利益顯有關連,當屬社會公眾事務,為可受公評之事,應受人民的評論、監督,為維護民主社會的言論自由,並兼顧民主政治的監督。

    出處

    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ticle_category_id=2472&article_id=164255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年度自字第38號陳菊自訴張琍敏加重誹謗案件新聞稿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75203
    嗆陳菊「蛇鼠一窩」挨告 張琍敏一審獲判無罪

    5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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