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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戒指我本來是想回來的時候帶過去親手給你的,但我做了移民財產登記,然後我今天問了一下移民局那邊,然後那邊給我的回復是帶不過去,如果說帶過去的話要我重新申報,然後我就得等多三個月,所以我只能給你寄過去,物流費和保价费我給就好了,收到了記得好好保存!我回到台灣之後再親自幫你戴上,你看這樣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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