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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att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正確訊息

    理由

    金管會警示專區:另查本會核准或申報生效之基金尚無「創新當沖基金」名稱,前揭基金宣稱經金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疑涉有投資詐騙之情事。

    出處

    https://3434.twsa.org.tw/dtl.php?id=198
    2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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