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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踢爆「美豬失蹤」恐怖真相?!媒體人轟食藥署開後門 - 政治 - 中時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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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回應

  • NX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可疑訊息「意外踢爆「美豬失蹤」恐怖真相...」為假訊息,目的為製造社會恐慌,政治及選舉操作目的。

    依現行規定,進口豬肉相關食品,不論是否有無加工,都必須標示豬肉原料的原產地。廠商如未如實標示,最高可以開罰400萬元。同樣的,不管何種型態的豬肉製品,或有無加工、實質轉型,都要標示「豬

    出處

    一、【錯誤】網傳「進口美豬來台灣加工,依據食藥署現行規定,就變成台灣豬了」?(台灣事實查核中心,2023/9/23)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9659

    "一、依現行規定,進口豬肉相關食品,不論是否有無加工,都必須標示豬肉原料的原產地。廠商如未如實標示,最高可以開罰400萬元。

    二、食藥署表示,不管何種型態的豬肉製品,或有無加工、實質轉型,都要標示「豬肉原產地」。不會如傳言所說,進口美豬來台加工後,就能合法將產地標示成台灣。

    例如,台廠進口美豬加工製成豬肉水餃,食品產地會標示為台灣,但同時也必須標示豬肉原料產地為美國,兩種標示要同時存在。如果廠商未標示豬肉產地就是違法。"

    "林信堂表示,業者不太可能以美國豬肉混充台灣豬肉有三個原因,第一是美豬的價格並不比台豬便宜,對業者來說進口美豬做食品加工沒有利潤空間;第二是地方衛生局都會做例行性的稽查,肉品來源國標示不實會有被罰400萬元的風險;第三是美豬常有特殊腥味,就算做成加工食品還是存在,這與台灣消費者普遍習慣的國產豬肉風味是有差異的,因此,業者沒必要在低利潤、高風險的情況下以美豬混充台豬。"

    "林信堂補充說明,美國豬肉進口到台灣的量很少,因此被用來做加工食品的機率較低,而且,消費者若要買到美國豬肉,通常要在大型量販店才有機會買到。"
    3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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