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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7月1日開始「未禮讓行人」其罰則由3,600元提高到6,000元!請協助轉知親戚朋友,避免違規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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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正確日期為2023/6/30起只要斑馬線上有行人,不論距離遠近車輛都必須讓行;若是行人尚未進入斑馬線範圍內,但汽、機車接近斑馬線時,行人站立於路邊且距斑馬線邊緣1公尺範圍內且欲穿越馬路時,駕駛人就應依規定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罰鍰從新台幣3600元提升到6000元,還有道安講習3

    出處

    https://www.chiayi.gov.tw/News_Content.aspx?n=455&sms=9150&s=784592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306270060.aspx
    3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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