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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只宣導投票權由20歲降為18歲,卻沒有講,"被選舉權由23歲降為18歲"!
所以公投票要領,而且一定要投不同意票(請勿做成廢票或切勿不領票)。
否則4年後,你就會看到一堆才18歲無經驗的小孩或網軍出來選里長、選代表、選縣市議員等,這些高中剛畢業的小夥子就可以左右我們的生活了!

本則回應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假的,登記為候選人的年齡門檻,還是要依憲法及法律的規定。
    新條文寫明「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因此最終各個職位的參選年齡,仍會看到時候立法院如何進行相關配套的修法,在立委修改選罷法之前,就算修憲案通過,也只能讓年滿18歲的民眾可以投票,暫時不會出現18歲的選里長、選代表、選縣

    出處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76787
    https://www.cec.gov.tw/article/content/?id=NEWS&target=/article/A0197
    4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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