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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各位好朋友小弟在跟各位報告一件新的詐騙手法,名稱為釣魚,其手段是有人在網路po上照片,然後一些朋友就上去指责批評駑罵,然後你就會跟著批評,他就把你罵的言語截图下來,然後告你防礙名譽,那你就會怕而找他和解,他再獅子大開口,因為防礙名譽是告訴乃論罪,又是刑法,所以你就會任他 宰割 了,因此提醒各位好朋友,回去提醒一下自己的小孩,在網路留言一定要小心,一定要懂得保護自己。

本則回應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這並不能算是詐騙手法,實際上控制自己的言論是網路使用者應該知道的常識。
    公然侮辱他人,不問是普通公然侮辱或強暴公然侮辱,以及誹謗罪,依刑法第314條的規定,都屬於「告訴乃論」的犯罪,也就是要有犯罪被害人出面告訴,檢察官方會提起公訴,法院才能判處被告應得之罪。告訴乃論是指這類犯罪,非

    出處

    https://www.justlaw.com.tw/ViewLawTxt.php?gp=&id=835
    4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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