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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開放入境0+7後,很多住國外因疫情兩年多未回來而被除籍的人,最近開始陸續回來恢復戶籍,他們這次11/26均不能參加投票,但是他們主要是為選下屆總統而預先回來恢復戶籍等的,本來是規定恢復戶籍後4個月才能有投票權,可是他們都沒注意到現在的政府規定又加上「恢復戶籍後必須在台灣(住滿)4個月以上才有投票權」。
對那些華僑來說有些人根本不可能連續住4個月,今天區公所的小姐教我朋友說這次先住1或2個月,明年中再回來住2或1個月,選總統前1個多月回來住到選舉日,如此總共加起來超過4個月以上就可以有資格選總統。
所以如果你們有這樣的朋友回台,不妨提醒他們一下,否則到時白花機票錢卻不能投票會嘔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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