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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在社頭分隊服務的隊員吳@@於昨天來田中分隊拜訪老友,在閒聊時氣憤說出他退休後,平時在達德商工開校車,每月薪資新臺幣3萬元,近日縣府接到銓敘部函給他及達德商工,要他須於今(107)年6月30日止辭去該校車職務,而從7月1日如再做就從每月退休金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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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新來升等標記此篇為:⭕ 含有正確訊息

    理由

    為避免退休公務員領雙薪,條文規範,退休公務員經審定支領或兼領月退休金再任有給職務,包括政府轉投資機構、學校或法人職務,以及私校職務者,一旦每月薪資超過法定基本工資(21,009元),就應停領退休金,直至原因消滅時恢復。此為解決退休軍公教雙薪問題。

    出處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2528483
    年改協商 退休公務員再任逾基本工資 停領退休金
    6 年前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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