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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下午五點後及早上七點前都要記得開大燈

本(6)月20日起未開大燈罰台幣600元

台北市自本月20日起下午5時至翌日上午7時未打開大燈
罰台幣600元
北市交通大隊20日起取締車輛晨昏不開燈
請告訴你的親朋好友,親密愛人,狐群狗黨......
要注意喔! 不然被抓到六百塊就飛囉......
每天下午五點後及早上七點前都要記得開大燈喔!
<News>
北市交通大隊20日起取締車輛晨昏不開燈〈中央社記者邱國強台北13日〉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大隊今天正式宣佈,強制所有車輛下午5時至翌日上午7時打開大燈,並同時對未遵守的駕駛人展開取締。違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處以新台幣600~1200元罰款。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汽車(含機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處200元(新台幣600> 元以上400元(新台幣1200元)

 
新交通罰鍰規定
沒有車的人通知一下有車族吧!趕快通知你的親朋好友吧,最好印一張放於車內提醒自己。
1. 闖紅燈由1800-3600調為3600-7200元

2. 超速由1200-2400調為6000 + 每超速1公里增加100元

若限速60你開80則需付6000+(80-60)*100=8000元

3. 駕駛一般道路未繫安全帶由0調為1500元

4. 6歲以下兒童單獨留在車內由0調為3000元

本則回應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假的,此為謠言中每月都會出現的「本月20日」交通法規謠言,內容諸多錯誤,例如闖紅燈是處1800元至5400元,並非調為3600元至7200元。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規定,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車輛行駛隧道、調撥車

    出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2&flno=42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80029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http://www.traffic.police.ntpc.gov.tw/cp-1084-32629-27.html
    網路流傳「道路交通法規修法加重處罰」謠言澄清一覽表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362
    3 年前
    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