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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警局表示,今年6月30日施行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規定,駕駛「不停讓行人」可處最高6000元罰款,並記違規點數3點。
若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處72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款,致人受傷者,吊扣駕駛執照1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新北警加強執行行人路權大執法,經統計今年1至8月針對駕駛不停讓行人共取締2萬6242件、行人違規1萬5900件。依新修正道交條例規定最高可處6000元罰款,總罰款金額最高達1億5745萬。強力執法使行人死亡人數較去年大減50%,新北警將持續加強執法,維護行人友善交通環境。

新北市警局指出,經統計今年1月至8月行人死傷件數共計2484件,其中死亡11人、受傷3573人,較去年同期22人死亡大減50%,可見強力執法及宣導對行人安全顯有助益。

240天進帳1億5700萬!新北警嚴抓不禮讓行人2萬6千件
| 聯合新聞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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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人回報1 則回應4 年前
  • 【#快訊】酒駕重罰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三讀通過! 🚓 拒測和拒檢者,從原本罰9萬調高至18萬元,並累計重罰,5年內拒絕酒測2次,不論汽機車都處36萬元罰鍰,第三次則加罰至54萬元。酒駕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車輛將被沒入。 🏍 機車駕駛酒駕初犯,處1.5萬元至9萬元罰鍰。 🚗 汽車駕駛酒駕初犯,處3萬元至12萬元罰鍰。 均當場移置保管汽機車及吊扣其駕照1-2年。若車上載有未滿12歲兒童 👶 或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照2-4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駕照並不得再考領。 若5年內第2次酒駕累犯者,依照汽機車分流處9萬元或12萬元罰鍰,第3次以上者案前次違反罰鍰加罰9萬元,以此累加。 ⚠️ 新增同車共責: 酒駕同車共責部分,年滿18歲乘客可處6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但年滿70歲、心智障礙或汽車運輸業之乘客,不在此限。 🔑 酒精鎖: 強制酒駕者重新考照需加裝酒精鎖。若未依規定,可處6000元以上1萬2千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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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道交新制6/30上路施行 修正重點看過來 保護行人及弱勢用路人 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或轉彎 時, 未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 大型車罰3, 600元→提高為6, 000元 小型車 機車 600元→提高為6,000元 罰3, 200元 維持罰1, 嚴懲無照駕駛與危險駕駛 提高無照駕駛罰則 罰鍰 無照駕駛機車或小型車 上限由12, 000元→提高為24, 000元 15年內累犯即處最高額罰鍰 如致人重傷或死亡並得沒入車輛 車輛未暫停讓攜帶白手杖 或導盲犬的視障者先通過 大型車 200元 維持罰7, 小型車罰4, 800元→提高為7, 200元 機車維持罰2, 400元 嚴重 超速 加重危險駕駛罰則 現行:超過最高時速60公里→ 改為:超過最高時速40公里 罰鍰 提高嚴重超速罰鍰上限 上限 24, 000元→提高為36,000元 增加危險駕駛態樣:高速公路或 快速公路違規迴車、倒車、逆向行駛 f 運轉台南好交通 Q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Bureau of Transportation Tainan City Gover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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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修正案,對拒檢逃逸者提高罰鍰1-3萬元並吊扣駕照6個月。 去年有5080件駕駛人拒檢,造成15名員警傷亡,基層員警認為現行拒檢逃逸只罰3000至6000元,致酒駕、毒駕、無照駕駛的民眾選擇逃逸罰則較輕,多位立委提案修法。 立委賴瑞隆說接受臨檢可能會比逃逸罰得更重,要求提高罰鍰為1萬元至3萬元。立委許毓仁更主張提高罰鍰30倍,最低罰9萬、最高18萬元。立委李昆澤表示,如果民眾有喝酒闖了紅燈要被警察攔,依現行法令,拒絕酒測攔檢要罰9萬元,直接逃逸最高只罰6000元,當然會選擇駕車逃逸。 交通部表示,由於第61條規定拒攔檢逃逸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罰鍰3萬-6萬元,除非兩條併案修正,拒檢的罰鍰不該高於拒檢肇事,建議提高罰鍰1萬元至3萬元並吊扣駕照6個月,5年內再犯直接罰3萬元,並吊扣駕照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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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人回報1 則回應1 年前
  •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7-1 條的解釋: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但行為終了日起逾七日之檢舉,不予舉發。 高雄市交通警察大隊有清楚描述不予舉發之情形: (一)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但書規定「民眾得檢舉交通違規,但違規終了日起逾7日之檢舉,公路或警察機關應不予舉發。」,自違規日(違規終了之日,含當日)起,逾7日之案件即不予受理。但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案件,因肇事責任不明,已送鑑定者,其期間自鑑定終結之日起算。 1、<例1> 8月1日23時50分時違規停車,於8月7日提出檢舉送達受理機關,應予受理。 2、<例2> 8月1日23時50分時違規停車,於8月8日提出檢舉送達受理機關,不予受理。       (二)同一違規行為再重複檢舉。  (三)匿名檢舉或不能確認檢舉人身分。但檢舉事實具體明確者,不在此限。 (四)檢舉資料欠缺具體明確,致無法查證。 至於霧燈的部分,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九條第四款中即規定,非遇雨、霧時,不得使用霧燈。因此該駕駛人雖夜間行駛未遇雨霧開啟霧燈即屬違規。另外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款。
    1 人回報1 則回應7 年前
  • 12月新制上路攸關荷包 3大重點一次看 • Facebook 12月1日起有多項新制上路,包括秋冬防疫專案、交通新制及旅遊補助3大重點,其中有許多都攸關荷包,像是出入八大類場所應配戴口罩,否則最重開罰1萬5千元;汽車裝載貨物脫落、掉落及裝載危險物品未依規定車道行駛,最高罰1萬8千元。此外,還有台北市旅遊及交通部「春節疏運孝親專案」等優惠,民眾可以好好把握。 秋冬專案12/1上路 史上最嚴口罩令 祭1.5萬重罰 ●秋冬防疫專案(12月1日~明年年2月28日) 一、所有入境旅客需檢附3日內陰性證明 入境旅客皆需檢附3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若檢驗報告不實,或拒絕、規避、妨礙檢疫措施,得依《傳染病防治法》處1萬至15萬罰款。 二、八大類場所強制戴口罩 進入醫療照護、大眾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等8大類場所需強制戴口罩,經勸導不聽者,依法可罰3000元至1萬5000元。 三、醫療院所加強通報採檢 鼓勵醫療院所針對無旅遊史或接觸史,但出現發燒、腹瀉、味覺喪失等症狀患者,進行新冠肺炎採檢,採檢人數超過標準即給予醫院補助。 ●交通新制(12月1日起) 一、接送7歲以下兒童臨停黃線不受3分鐘限制。 二、交通違規案件舉發期限由3個月縮短為2個月 為了讓違規者能及早收到舉發單,減少被連續開罰情事,針對一般交通違規案件舉發,期限由3個月縮短為2個月。 三、增訂汽車裝載貨物脫落、掉落及危險物品罰責 一般道路貨物脫落罰9000元,高快速道路罰1萬2千元;危險物品致人上傷或死亡,最高可罰到1萬8千元。 ●台北市旅遊補助「台北加碼GO」(12月1日~明年3月7日) 不限台北市民,補助自由行旅客與團客各10萬名到北市旅遊,自由行旅客每房每晚可獲1000元補貼,團體旅遊則補助每人1000元。 一、自由行:12月24日至明年1月31日補助5萬名、明年2月1日至3月7日補助5萬名。12月20日起將身分證上傳至活動官網,周日到周四住北市合作旅宿,每房每晚可抵1000元,每一身分證字號限用1次。 二、團體旅遊:12月1日至明年3月7日,旅行業者包裝台北2天1夜以上行程,須入住北市合法旅宿業、於北市用1餐、每日至少造訪2處北市商圈、夜市或指定觀光景點,補助團客每人1000元,12月補助3萬名、明年1月補助3萬名、明年2月1日至3月7日補助4萬名。 ●交通部「春節疏運孝親專案」(12月8日起旅行業推出套裝產品) 交通部觀光局明年2月8日至13日辦理「春節疏運孝親專案」住宿優惠補助,僅適用於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等6縣市,補助對象為55歲以上國民,透過購買套裝產品,每房每晚可折抵1500元、最高可折抵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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