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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接種疫苗副作用 黃立民:先打AZ可防9成重症機會 | COVID-19疫苗 | 新冠肺炎 | 元氣網" https://health.udn.com/health/story/121833/5596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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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大兒童醫院 黃立民院長 “打過肺炎鏈球菌疫苗,再得到新冠肺炎會比較輕微,可能根本不用去看醫生,或者看醫生也不太嚴重所以不需要住院” 民眾可以先打肺炎鏈球菌疫苗,等到未來有新冠肺炎疫苗再去補打,多管齊下,提升保護力,才能多 一層防護。
    7 人回報1 則回應5 年前
  • 臺大醫院新冠肺炎疫苗記者會摘要: 黃立民院長部份~ 1. 第一劑跟第二劑疫苗可以隔多久? 1) AZ疫苗即使隔到12週以上,打第二針效果依然非常明顯 (81.3%)。 2) 根據子宮頸癌疫苗的研究, 第一割與第二劑,即使隔一年到兩年以上免疫系統的記憶依然非常好。 2. 可否混打新冠肺炎疫苗? 1) 根據西班牙研究第一劑接種AZ疫苗者, 第二劑接種輝瑞RNA疫苗,抗體上升倍數,優於兩劑AZ疫苗。 2) 但是副作用發燒比例比較高。 3) 目前加拿大已建議可混打新冠肺炎疫苗,AZ -->mRNA疫苗。 3. 只打一劑疫苗保護效果多少? 1) 輝瑞疫苗只打第一劑的保護效果為52%。 2) 莫德納疫苗只打第一劑保護力是69.5%。 3) AZ疫苗只打第一劑的保護效力76%。 4) 嬌生疫苗只打第一劑保護力66%。 5) 以色列只打第一劑輝瑞疫苗保護力是54%, 蘇格蘭只打第一劑輝瑞疫苗,減少住院為91%,AZ疫苗為88%;南韓只打第一劑輝瑞疫苗,預防為89.7%,AZ疫苗為86%。 6) 在防疫機制完整的情況下,AZ疫苗 在感控措施嚴格情況下,可以達到8至9成的保護效果。 而RNA疫苗第二劑非常重要。 7) 第一劑跟第二劑AZ疫苗可以隔4到16週,更久可能可以到半年。 8) 可以混打新冠肺炎疫苗,但先後次序很重要。
    29 人回報1 則回應5 年前
  • 講個跟股票無關但蠻重要的 醫生友人建議 假如來不及接種新冠肺炎疫苗,先施打13價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可有保護作用,雖然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無法預防感染新冠肺炎,但有助於一旦感染新冠肺炎,減低發生嚴重併發症的機會,至少不會變重症!!! 這個真的很重要,如果家中有長輩的也建議可以先去打 祝各位會友平安健康🙏
    5 人回報1 則回應5 年前
  • 一、所謂「惡性腫瘤史者不予接種」的說法與事實不符。無論是穩定追蹤,或者正在做治療的癌症病人,大多可去打新冠肺炎疫苗。唯獨「正在做化學治療、剛做完化學治療的癌症病人」,醫師不建議接種[見出處1]。台北市振興醫院也證實,前副總統連戰夫婦已完成疫苗接種,連戰是因罹患惡性腫瘤且年事已高,必須經常進出醫院,容易受到感染,基於人道立場,為連戰夫婦兩人施打疫苗[見出處2]。 二、有高血壓、糖尿病、氣喘、肥胖、心肌梗塞、心臟衰竭、腎臟病等疾病可以接種疫苗嗎?這些疾病是可以接種疫苗的,而且由於這類患者的重症風險較高,還會被列為優先施打的對象[見出處3]。但指揮中心也提醒,對於近期身體具狀況或慢性病情不穩定者,建議可以等身體狀況較穩定後再接種[見出處4]。 三、所謂「精神類疾病者不予接種」的說法與事實不符。相反地,專家呼籲精神病患者應優先接種COVID-19疫苗[見出處5]。 四、所謂「長期服用免疫抑制者不予接種」的說法與事實不符。有使用免疫抑制劑的人,會讓免疫反應變弱,如果施打疫苗,可能反而減弱疫苗的免疫效果。因此,有在服用這類免疫抑制劑的患者,如要施打AZ疫苗,應該要跟主治醫生討論,把吃藥和打疫苗的時間錯開即可[見出處6]。 五、懷孕婦女可以打疫苗嗎?若無特殊禁忌症,孕婦也能打新冠疫苗。目前美國CDC和WHO的建議是,孕婦如果感染到新冠,變成重症的機會也很高,若沒有特殊禁忌症,可以先打疫苗來得到保護[見出處6]。 六、所謂「哺乳期婦女,不予接種」的說法與事實不符。根據衛福部建議,雖然目前對哺乳中的婦女接種新冠肺炎疫苗的安全性,或是疫苗對母乳或嬰兒的影響未有完整的研究報告,但一般認為並不會造成相關風險。因此,如果是從事高風險的工作,也應儘早完成接種,接種後也可以持續哺乳。[見出處7]。 七、接種新冠肺炎疫苗前後,都必須與其他疫苗(不限流感疫苗)接種間隔至少14天;若是施打牛津AZ疫苗者,則需間隔水痘疫苗等活性減毒疫苗28天[見出處8]。 八、打疫苗前最重要的是放鬆心情,民眾要施打疫苗前,如果吃飯、喝溫水能緩解心情,可以依照一般的生活習慣,但不需要過度飲食、喝水,反而造成身體不適。打完疫苗後,則保持健康生活與均衡飲食即可。打疫苗前後,可以補充維生素,但沒有證據顯示補充維生素對打疫苗的效果有幫助[見出處6]。
    1 人回報1 則回應5 年前
  • 哇靠 我們又被騙了 2022年5月16日 NATURE公佈 原來: 流感疫苗可防止 90%的新冠重症 就是最安全的 流感疫苗 打不會死人 也沒有副作用的 流感疫苗 “自然期刊”是全球非常知名且有份量的科學期刊 Influenza vaccines have a surprising health benefit: they might also prevent COVID-19, particularly in its most severe forms1. A study of more than 30,000 health-care workers in Qatar found that those who got a flu jab were nearly 90% less likely to develop severe COVID-19 over the next few months, compared with those who hadn’t been recently vaccinated against flu. 流感疫苗具有驚人的健康益處:它們還可以預防 COVID-19,尤其是最嚴重的形式 1。 一項針對卡塔爾 30,000 多名醫護人員的研究發現,與最近未接種流感疫苗的人相比,接種流感疫苗的人在接下來的幾個月內患上嚴重 COVID-19 的可能性降低了近 90% .
    5 人回報4 則回應4 年前
  • 重要公告⚠️ˊ⚠️ˊ⚠️ 自費1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打了沒~最近大家都在瘋搶呦!! 台灣感染症醫學會名譽理事長黃立民教授說,「在台灣新冠肺炎疫苗,還不是那麼充足供應的時候,如果很擔心新冠肺炎,就算來不及打新冠肺炎疫苗,直接打13價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也是有幫助的。若是已經打過新冠肺炎疫苗,也還是可以再打肺炎鏈球菌疫苗加強保護。」另一項發表在《傳染病學報》(The Journal of Infectious Diseases)的囊括五十多萬個年長者的研究指出:施打13價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PCV13)對年長者的新冠肺炎感染有保護作用。根據美國疾病控制和預防中心(CDC)的分析,年長者、慢性腎病、肺阻塞、心臟病、糖尿病、肥胖者,罹患新冠肺炎的死亡風險較高,這些高危險族群跟罹患肺炎鏈球菌肺炎的高危險族群是一致的。這個研究顯示,有打13價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的年長者,在新冠肺炎的感染上,不管是在被診斷新冠肺炎感染、住院、重症和死亡,都比沒有打疫苗的年長者,減少了三成五。這代表細菌感染,在新冠肺炎感染的過程中,可能也扮演一定的角色。 疫苗施打年齡:2個月兒童到100歲成人 疫苗廠商:美國輝瑞藥廠 只需施打一劑有10年保護力 相關新聞影片:https://www.youtube.com/watch?v=8to0VHkhJZY
    3 人回報1 則回應5 年前
  • 驚!新冠病毒持續變強 台大醫:若感染變重症機率高 Yahoo奇摩(綜合報導) · 20200405 新冠肺炎疫情拉警報,國內已累計355確診、5人死亡,其中有38人出現嗅覺或味覺喪失,這種原本只出現在境外移入者的症狀,現在竟也見於2名感染源不明的本土個案上,讓台灣感染症醫學會理事長、台大醫院小兒感染科主任黃立民驚語「這顯示歐洲的病毒已入侵台灣且一直在變強,若不幸感染有較高機率會轉為重症」,提醒民眾與醫界皆須提高警覺!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由於目前國內的COVID-19新冠肺炎疫苗數量有限,因此暫不開放自費接種
    1 人回報1 則回應5 年前
  • 併發肺炎鏈球菌比率:流感30%,新冠肺炎高達50~60%。 世界衛生組織(WHO)公佈的「COVID-19期間免疫指導方針」中,建議在新冠病毒肆虐期間,為預防新冠肺炎併發重症,凡是預防呼吸道感染的疫苗民
    1 人回報2 則回應6 年前
  • 查核 爭議點一、網傳稱「接種新冠疫苗並無法保證不會得到感染、也可能無法避免無症狀感染,為什麼還需要接種疫苗」,是否屬實? 查核中心諮詢國家衛生研究院感染症與疫苗研究所副研究員級主治醫師齊嘉鈺、台灣疫苗推動協會榮譽理事長李秉穎。 (一)齊嘉鈺表示,每個事情都可從多面向討論,傳言是從反向論述;但打疫苗雖不能百分百保護,還是有相對的好處跟接種疫苗的必要性。 齊嘉鈺說,已知的科學證據和真實世界資料可知,接種COVID-19疫苗,可有效降低9成以上住院、重症、死亡的風險,這是毫無疑問的。當感染新冠病毒,任何人都可能演變成重症,因此不是說因為「打了疫苗還是可能被感染」就不打。此外,雖然接種之後還是可能感染到病毒,但症狀是輕微的、病毒量比較低,傳染力相對於沒有接種疫苗者也會比較低。 齊嘉鈺表示,從公衛觀點,當社會中打疫苗的人愈多,愈能增加群體免疫,病毒就愈不容易傳遞出去。 齊嘉鈺指出,目前COVID-19疫情最讓人擔心之處在於變種病毒的威脅。病毒會變種是因為每次病毒感染細胞複製,產生多次的突變,因此要想辦法減緩病毒傳播的速度、終止傳播鏈,就可以減少變種病毒的發生。整體來說,疫苗打得夠多的時候,病毒就沒這麼容易在人群之間傳播。 此外,齊嘉鈺說,接種COVID-19疫苗的另一個好處是,社會中一定有些人沒辦法接種疫苗,如12歲以下的孩童、身體真的極度衰弱或正在使用特定藥品而可能不適合接種者,這些人必須靠旁人有接種來守護。 (二)李秉穎表示,新冠疫苗對於預防感染有一定的保護效果,且對避免住院、重症和死亡,也有很好的效力。就算是變種病毒,目前的研究資料也顯示,疫苗會有一定的防護效果,且對降低重症、死亡的風險效果仍在。 李秉穎說,傳言的部分說法確實正確,如接種疫苗,仍然應該戴口罩、做好其他的防疫措施;且接種疫苗,仍有可能感染新冠病毒,感染可能無症狀或輕微,但確實也仍有風險會把病毒散播出去。但傳言的說法像是疫苗「不能達到100分」就好像不及格,這是錯誤的邏輯。 李秉穎說,實際上,接種疫苗的目的不是要讓人儘快脫下口罩或保證完全不被感染,而是要降低病毒威脅、減少負面衝擊。 (三)根據中華民國免疫學會對COVID-19疫苗的建言,疫苗研發透過臨床試驗驗證有效性和安全性。有效的疫苗接種,可降低感染率、住院率、重症率和死亡率。 綜合以上,網傳稱「打完新冠疫苗,仍會染疫、仍需戴口罩」,推論為不需要打疫苗,為錯誤推論。傳言忽略接種新冠疫苗,能達到群體免疫,降低住院、死亡率等益處。 爭議點二、傳言稱,新冠病毒疫苗,不提供免疫力、不消滅病毒、不能防止死亡,是否屬實? (一)查核中心整理AZ、莫德納和輝瑞/BNT三種疫苗的臨床試驗結果: AZ臨床試驗研究結果,結果發現,AZ疫苗能有效預防COVID-19 有症狀之感染,接種完兩劑疫苗的AZ 疫苗組與對照組相比,接種第二劑14日後發生經實驗室確診且有症狀感染的機會下降 70%,表示疫苗效力為7成。另根據研究團隊在2021 Z2月9日發表的第三期臨床試驗截至2020年12月6日的結果,研究顯示疫苗效力為 67%,接種一劑後22至 90 天區間的疫苗效力為 76%。疫苗對預防住院的保護力為100%。 莫德納疫苗第三期臨床試驗結果,疫苗組與對照組相比,接種疫苗 14 天後,發生有症狀感染的機會降低 94%,顯示接種此疫苗能有效預防COVID-19,對避免重症的效力為100%。 輝瑞/BNT第二/三期臨床試驗結果,結果顯示接種完第二劑疫苗後7天的效力為 95%,接種一劑後對重症的效力為89%。 (二)齊嘉鈺表示,根據臨床試驗結果和疫苗在國際接種狀況,疫苗可提供一定程度的保護力,也可以避免重症和死亡的風險。至於疫苗「消滅」病毒,從一些研究可以觀察到,接種疫苗之後無症狀帶病毒的狀況會降低、可減少病毒傳播。 (三)李秉穎表示,疫苗無法「消滅」病毒,但可以降低病毒對人體的健康威脅,對於提供保護力、避免重症和死亡有明確的幫助。 爭議點三、傳言稱,接種疫苗若有不良反應,不能向疫苗廠和政府索賠,政府100%免責,因為疫苗還是實驗性藥物,是否屬實? (一)查核中心諮詢陽明交通大學公共衛生研究所副教授楊秀儀。她表示,目前能在台灣使用的新冠疫苗,都是經過食藥署審查、通過緊急授權的疫苗,因此,都是合法使用,並不如傳言所言,有「實驗性藥物」的問題。 楊秀儀說,如果民眾接種發生不良事件,可尋求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協助,疫苗製造或輸入廠商要繳納一定的金額給救濟基金,因此,不管民眾是接種AZ或莫德納,只要發生不良事件,都可以依法申請救濟,由專家審查、評估是否給予救濟。 楊秀儀說,「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是先進的制度,是類似補償的概念,而不是賠償。國際先進國家,如北歐、德國、日本等,處理疫苗不良事件都是採「無過失」的概念來處理。如果受害民眾堅持要政府賠償,也可以提告,但問題是可能很難告得成,因為必須舉證疫苗設計或製造有瑕疵或過失。 至於還在試驗中的疫苗,楊秀儀說,若還沒通過食藥署緊急授權的疫苗,在人體試驗階段就出現接種受害狀況,就不是由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處理,而是藥廠必須負責。 (二)李秉穎表示,民眾接種疫苗是為了預防疾病、降低疾病對生活的衝擊,是利大於弊的選擇,而公共利益也大於個人,接種疫苗對絕大部分的人都有利。但確實可能有相當少部分的人會出現嚴重的過敏或不良反應,或甚至有罕見的血栓發生。 對於這些疫苗不良反應事件,李秉穎說,傳言所稱,疫苗不良事件不能向政府或疫苗廠索賠,但這不是因為COVID-19疫苗是實驗性藥物,而是因為少數的不良反應個案難以預測,若接種後產生嚴重副作用,卻要藥廠賠償,恐怕沒有藥廠願意投入疫苗的研發。 不過,李秉穎說,發生疫苗不良事件,不是政府、藥廠或評估接種的醫師的責任,但為了公共利益、降低個人損害,台灣訂有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只要是食藥署授權使用的疫苗,民眾接種後發生嚴重疾病或不良反應,都可以申請救濟,經專家審查後,評估給予合適的救濟。但常見、輕微的可預期接種後不良反應,不予救濟。 (三)查核中心查找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法制規定,傳染病防治法第30條明訂,因預防接種而受害者,得請求救濟補償。中央主管機關應於疫苗檢驗合格時,徵收一定金額充作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 綜合以上,民眾若接種新冠疫苗,若有嚴重罕見不良反應,可以依「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申請救濟補償,由專家審核。傳言稱「新冠疫苗為實驗性藥物」為錯誤說法。 結論 【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1/7/20版】 一、專家指出,接種COVID-19疫苗後仍可能感染,且仍須戴口罩、維持社交距離,但接種疫苗可降低住院、重症和死亡風險,並形成社會群體免疫,減緩變種病毒威脅,並保護其他無法接種疫苗的人。 二、根據AZ、莫德納、輝瑞BNT疫苗等已發布臨床試驗結果,對防止感染有一定效果,也能降低重症風險。 三、專家指出,接種疫苗若不幸有嚴重不良反應,依法可申請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由專家審議並評估是否給予救濟及救濟金額。 傳言提出10個疫苗問答,說明疫苗不盡完善之處,但錯誤推論到結論「不提供免疫力、不能防止死亡」,因此,為部分錯誤訊息。 【查核聲明】資訊若有更新,本報告亦會同步更新。
    2 人回報1 則回應5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