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中選會」、檢調單位:這位惡形惡狀、做最壞示範、公然穿著「蔡英文選舉外套」進到投票所的人,有沒有違反《選罷法》勒?還是法律只用來綑綁人民,而這些權貴都能享有「特權」免罰?負責該投票所的選務人員、員警等,為何都沒有阻止並帶回做筆錄?難道沒有失職嗎?(雲林蘇治芬)
蘇治芬投票比勝利穿競選外套 涉違選罷法 選舉日著競選服遭檢舉 選委會:受理後查證 - 台視新聞https://www.ttv.com.tw/news/view/10901120006100N/579這回雲林縣立委第一選區,選情堪稱史上最激烈。民進黨的蘇治芬對上國民黨的張嘉郡,兩人都號稱是選戰不敗女王。但卻有眼尖的民眾發現,蘇治芬上午前往投票時,一下車就比出勝利手勢,不僅如此,身上還穿著蔡英文競選的外套,涉嫌違反選罷法。對手張嘉郡也出面狠批,而蘇治芬則表示,願意配合調查,一切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