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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數學老師對愛家公投第12案的說明很清楚
https://youtu.be/wl49yjmF19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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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12號公投案很適合投(不同意),釋憲後同性戀婚姻是肯定合法的,教孩子性接觸跟納入不良教材更是錯誤的說法,實際上第一線教育專業是給予孩子正確的性知識保護自己,孩子也不可能被鼓勵嘗試同性戀或是異性戀。
    根據中選會公告,行政院對第12案公投意見書內容如下:
    一、憲法保障同性間得以結婚之權利

    出處

    https://www.ey.gov.tw/Page/AE5575EAA0A37D70/da5314e3-0f6e-4586-bc80-414bec5e559a
    中選會回應外界指控公投案行政院修正意見書違法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1811130409.aspx
    愛家公投公告停止執行 中選會:依法提抗告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2484493
    保障同婚為何不能立專法? 尤美女專業解析

    http://dailyview.tw/Popular/Detail/596
    同婚立專法等於歧視?「民法派」與「專法派」到底在吵什麼!
    https://twstreetcorner.org/2015/02/03/youmeihui/
    「異性戀霸權」是什麼?

    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2525860
    立專法比修民法更耗資源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612718
    「愛家公投」反同志教育 行政院意見書:歧視同志
    8 年前
    51(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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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超好用(haha)用一張圖解釋,為什麼不能用大法官748解釋反對愛家公投?   (shiny)748號解釋是針對公投前「舊」的規定,但公投後,第10和12案在民法婚姻已經產生「新」的立法原則。   所以,明朝的劍(748解釋) 無法斬 清朝的官(愛家公投)(scissors)   (cellphone)加Line關心愛家公投落實 http://bit.ly/2NEh0gh
    2 人回報2 則回應7 年前
  • (ok)針對「公投第12案施行法」的網路謠言,邀請大家將以上四張圖傳給其他愛家朋友😁 (phone)請大家持續打電話給選區立委,表達落實愛家公投的民意喔! 請立委儘快簽署「公投第12案施行法」,截止日是這禮拜五,到時幸福盟會將「簽署名單」一併公布,也會公布「不支持公投民意」的立委名單! 請立委諸公儘快上車,用愛家立場表達連任的決心!
    1 人回報1 則回應7 年前
  • (fire)認同請分享 請跟立委表達民意! (!)行政院同婚法案公然違反愛家公投700多萬民意!(rage) 據媒體報導,行政院同婚專法已經通過「程序委員會」,並預計在3月5日通過 一讀。目前執政黨團打算同婚法案讓「 逕 付 二 讀 」,若人民再不表達反對的聲音,同性婚姻很有可能在4月初就 三讀 通過! 請大家趕快聯絡你的選區立委,表達以下三件事: 1. 譴責行政院同婚專法違背愛家公投結果,違反公投提案原意。 2. 請立委不要支持行政院的同婚專法。 3. 請立委支持符合公投民意的幸福盟版專法「公投第12案施行法」(同性共同生活法)。 (cinema)行政院同婚專法違反公投民意!公投第12案領銜人:行政院玩文字遊戲、踐踏民主制度 https://youtu.be/eOxQLZKEW-8 (cellphone)關心愛家公投後續落實請加Line http://bit.ly/2NEh0gh
    2 人回報2 則回應7 年前
  • (!)少數立委想藉愛家公投結果推動同性婚姻專法,這絕對不是愛家公投的主張! 第10案婚姻定義公投是「立法原則的創制」,主文是《民法》婚姻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10案公投通過後,《民法》應明文一男一女婚姻定義,並停止之前欲修改《民法》為同婚的立法進程。 第12案不是「同性婚姻」專法公投,因為在公投主文及理由書中,並沒有出現「同性婚姻」這4個字!12案公投的主文是用「婚姻以外」的其他形式保障同性共同生活權益,因此12案公投通過後,政府應另立「同性共同生活法」,給予同志朋友基本的生活保障,處理醫療、財產等問題。 (clap)公投第12案 另立同性共同生活法(曾獻瑩)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81202/38195230/ 【請分享訊息 長按此訊息轉傳】 (gift)加入幸福盟Line 掌握愛家公投後續動向 http://bit.ly/2GR0WEr
    1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 (moon pleading)認同請分享 (!)太誇張了!行政院制定同婚專法,企圖改變一男一女婚姻定義,公然違反公投第10案765萬民意! (fire)請大家趕快聯絡你的選區立委,表達這三件事: 1. 譴責行政院同婚專法違背公投結果,違反公投提案原意。 2. 請立委不要支持行政院的同婚專法。 3. 請立委支持符合公投民意的幸福盟版專法「公投第12案施行法」(同性共同生活法)。 (cinema)公投第10案領銜人:行政院同婚專法是包裝的同性婚姻法 牴觸公投意旨! https://youtu.be/3zgy9aQ1r5s (cinema)行政院同婚專法違反公投民意!公投第12案領銜人:行政院玩文字遊戲、踐踏民主制度 https://youtu.be/eOxQLZKEW-8 (cellphone)關心愛家公投後續落實請加Line http://bit.ly/2NEh0gh
    1 人回報2 則回應7 年前
  • (!)請廣傳!攸關台灣的未來和下一代的教育! (rage)同婚法案快要通過了,請打電話給你的選區立委,表達落實公投的民意(ok) (phone)立委辦公室號碼查詢 https://taiwanfamily.com/legislative-committe 228連假過後,立法院開工,違反765萬公投民意的行政院同婚專法,也同樣如火如荼立法中。據媒體報導,同婚專法預計3月5日(二)通過一讀,且執政黨已規劃「 逕 付 二 讀 」,同婚最快4月初三讀通過。 (fire)請跟你的選區立委表達以下三件事 1. 譴責行政院同婚專法違背愛家公投提案原意 2. 請立委不要支持行政院的同婚專法 3. 請立委支持符合公投民意的幸福盟版專法「公投第12案施行法」(同性共同生活法) (cellphone)關心愛家公投後續落實請加Line http://bit.ly/2NEh0gh
    1 人回報1 則回應7 年前
  • #請廣發支持愛家公投 ⚠️「同志教育」還沒取得社會共識,卻要強行在國中小學全面推行? ⚠️當法律通過後,誰決定教材❓由誰來教❓教什麼內容❓父母無權干預,也沒有說「不」的權利‼️就算老師不想教,也得履行義務‼️ 📌守護孩子的五百萬票,需要您的覺醒和行動!請您看看這支90秒影片 https://youtu.be/7kgtHQ-vR5U ✊11/24主動領公投票,愛家公投10 、11、12號蓋同意票,和同運公投14、15號,蓋不同意票
    1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 教育部又出包了!公投第11案「國中小不實施同志教育」去年708萬高票通過,結果教育居然換湯不換藥,把「同志教育」四個字換成「性別認同、性傾向教育」,換湯不換藥,玩文字遊戲,讓同志教育實質上繼續在國中、國小推行。這個消息還有很多爸爸媽媽不知道,請大家看完後要記得分享,讓更多人知道真相! (cinema)影片:https://reurl.cc/bWnDM (lightbulb)關心愛家公投後續請加Line http://bit.ly/2NEh0gh
    1 人回報1 則回應7 年前
  • 人不照天理,天不照甲子。。 台北街頭的同志大遊行~ 這是我們現在及未來孩子的模樣世界?! 難道這就是婚姻平權的訴求嗎? 106年5月24日大法官已釋憲,如果今年11/24選舉中愛家公投10,11,12號沒達到500萬票 1.明年五月台灣將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可合法結婚的國家。 2.教育部要求學校老師對國中小學生實施同志教育,將成為合法。 3.外國同性戀者藉結婚來台治療愛滋病,都是健保支付,全民買單。 11/24一定要去公投,主動向票務員領10、11、12三張公投單,選 “同意”讓我們盡一份心力保護後代子孫。
    1 人回報3 則回應8 年前
  • 《【中選會】完全不獨立,也完全不中立!?》 【中選會】竟然公然作弊,偏袒「行政院」出奧步! 【中選會】未仔細審核,就按照「行政院意見說明」裡的 “誤導公投案結論” 而公告了『公投』編號第12號的「愛家公投案」主文文字意義! 【原案】主文內容為: 「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護同性別兩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 經行政院說明後竟變成: 「本案若獲通過。。。《將進行同性婚姻相關法規修正工作並送立法院議決》!」 「幸福盟」不滿「愛家公投」文字含意遭修改扭曲,要求【中選會】道歉、回收公報! 這是『全民公投』,不是區區「行政院」可以擅自訂定「公投結論」的,何況就是因「施政錯誤」才會引發人民要訴諸『公投』來表達全民訴求,這是「民主」的最高民意直接表達,所以「行政院」無權藉此置入任何企圖 “誤導” 的文字。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1113/1465371/?utm_source=line&utm_medium=messenger&utm_campaign=twad_article_share&utm_content=share_link 【中選會】未審慎審核「行政院」所送交的 “說明意見書” 內容,即照原樣編入『公投公告』為內文,實有失公允、未盡公正。
    1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