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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完全不獨立,也完全不中立!?》

【中選會】竟然公然作弊,偏袒「行政院」出奧步!

【中選會】未仔細審核,就按照「行政院意見說明」裡的 “誤導公投案結論” 而公告了『公投』編號第12號的「愛家公投案」主文文字意義!

【原案】主文內容為:
「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護同性別兩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

經行政院說明後竟變成:
「本案若獲通過。。。《將進行同性婚姻相關法規修正工作並送立法院議決》!」


「幸福盟」不滿「愛家公投」文字含意遭修改扭曲,要求【中選會】道歉、回收公報!

這是『全民公投』,不是區區「行政院」可以擅自訂定「公投結論」的,何況就是因「施政錯誤」才會引發人民要訴諸『公投』來表達全民訴求,這是「民主」的最高民意直接表達,所以「行政院」無權藉此置入任何企圖 “誤導” 的文字。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wad_article_share&utm_content=share_link

【中選會】未審慎審核「行政院」所送交的 “說明意見書” 內容,即照原樣編入『公投公告』為內文,實有失公允、未盡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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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認同請分享) 愛家公投已通過「婚姻是一男一女」,行政院違背公投民意! https://taiwanfamily.com/104306 三點聲明: 1. 強烈譴責行政院違背愛家公投結果,目前行政院提出之同性婚姻法案並非公投提案原意。 2. 要求行政院立即修正同性婚姻法案,勿破壞「婚姻是一男一女」的台灣價值。 3. 呼籲立法委員應正視公投民意,勿強行通過行政院所提之同性婚姻專法。 (cellphone)加幸福盟Line http://bit.ly/2NEh0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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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oon pleading)認同請分享 (!)太誇張了!行政院制定同婚專法,企圖改變一男一女婚姻定義,公然違反公投第10案765萬民意! (fire)請大家趕快聯絡你的選區立委,表達這三件事: 1. 譴責行政院同婚專法違背公投結果,違反公投提案原意。 2. 請立委不要支持行政院的同婚專法。 3. 請立委支持符合公投民意的幸福盟版專法「公投第12案施行法」(同性共同生活法)。 (cinema)公投第10案領銜人:行政院同婚專法是包裝的同性婚姻法 牴觸公投意旨! https://youtu.be/3zgy9aQ1r5s (cinema)行政院同婚專法違反公投民意!公投第12案領銜人:行政院玩文字遊戲、踐踏民主制度 https://youtu.be/eOxQLZKEW-8 (cellphone)關心愛家公投後續落實請加Line http://bit.ly/2NEh0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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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一代未來,取決於你(cinema) https://m.youtube.com/watch?v=Th_L_RVOMaw&feature=youtu.be 11/24,除了九合一的選舉之外,還有非常多的公投提案。有一項您不能不知道,就是婚姻制度即將改變。這麼大的事,應由全民決定! 愛家公投三提案,邀請您一起來關心~ (star)另立專法 保障同性 (star)民法婚姻 一男一女 (star)中小學不實施同志教育 (heart)公投案第10、11、12案,邀請您請投下同意 請加入愛家勇士 → https://taiwanfamily.com/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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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敬請廣傳,非常緊急! (火)中選會昨天11/19終於承認違法,原來這陣子的12案風波,就是中選會惡搞! 違法在選舉公報加註行政院推同婚的說明書,並非12案本意,意圖影響投票意願。 12案主文是不涉及婚姻,另立專法保障「同志生活權益」。 (跑步)選民更要堅定站出來投票 10,11,12同意 14,15不同意 抗議中選會政治操弄, 選票就是力量! https://kairos.news/12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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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廣傳!攸關台灣的未來和下一代的教育! (rage)同婚法案快要通過了,請打電話給你的選區立委,表達落實公投的民意(ok) (phone)立委辦公室號碼查詢 https://taiwanfamily.com/legislative-committe 228連假過後,立法院開工,違反765萬公投民意的行政院同婚專法,也同樣如火如荼立法中。據媒體報導,同婚專法預計3月5日(二)通過一讀,且執政黨已規劃「 逕 付 二 讀 」,同婚最快4月初三讀通過。 (fire)請跟你的選區立委表達以下三件事 1. 譴責行政院同婚專法違背愛家公投提案原意 2. 請立委不要支持行政院的同婚專法 3. 請立委支持符合公投民意的幸福盟版專法「公投第12案施行法」(同性共同生活法) (cellphone)關心愛家公投後續落實請加Line http://bit.ly/2NEh0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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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蘋果電子報-【同志遊行】總統府:婚姻平權方向確立 秉持釋憲精神建立完整法律架構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politics/realtime/20181027/1455467/ 第16屆同志大遊行今下午登場,今年主題為「性平攻略由你說.人人18投彩虹」,估計現場已湧入約13萬7千人,且人數持續增加、上看15萬人,創下歷年新高。主辦單位呼籲支持「民法婚姻章保障同性婚姻」及「性別平等教育」兩公投案。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谷辣斯・尤達卡)今傍晚表示,行政院立場一直都是尊重各式意見表達,對於釋憲,就尊重大法官的決定。 總統府發言人林鶴明也說,每個人應該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在大法官做出釋字第748號解釋後,婚姻平權的方向已經確立。他強調,「現在,我們正秉持大法官釋憲精神,著手建立一套完整的法律架構,周延的確保每一位國民追求幸福的權益」。
    1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 孟藹倫女士是行政法專家。她說根據公投法,不必經過立法院三讀。公投已經寫的,就是法律。立法院只要做一件事,就是在民法972條新增第2項即可。 公投是直接民權,是人民直接立法的權利,公投立法的效力高於法律的效力,這是沒有疑問的。 觀之釋字第748號解釋明確表示,108年5月24日可以依民法規定有同性婚姻登記的效力,這就是民法的效力啊。 綜上,去年11月24日全國公民投票以765萬同意票通過「民法的婚姻應限於一男一女的結合。」這是明確的經全國公民投票所制定的法律條文,中選會公告確定通過了,就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了,依據公民投票法第30條第4項規定,立法委員沒有討論否決的權利,必須按照公民投票已經通過的法律條文去完成手續,不能在實質內容上再行辯論研議, 所以公民投票法第30條明定,本案直接立法的條文必須在本會期完成立法程序。否則立法委員就是瀆職了。 大家看清楚了嗎? 人民才是國家的主人,人民以投票來行使4種權力~選舉、罷免、創制、複決,無論是 1.選舉罷免治理國家的領導人或是民意代表。 2.創制複決直接立法。 同樣都是在依法投票通過後,就發生效力了。 所以民法已經有「婚姻,應限於一男一女的結合」的條文了,只是還沒有完成立法的手續,不能確定是民法第幾條而已。 結論:今年108年5月24日不會發生依民法去辦理同性結婚登記這件事,即使台北市政府給予同性結婚登記,仍然是無效的。 (本文作者:孟藹倫 為行政法專家,從事行政法制工作20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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