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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計畫法,最近引發許多争議,值得大家來關注。以下是參考說法。



依照《國土計畫法》,各縣市應在今年四月卅日前完成國土計畫。民間團體清點已公布的十五個縣市之國土計畫,發現竟有近十萬公頃農地將消失。而行政院顯不在乎《國土計畫法》要求劃設的八十萬公頃農地目標,反而要將即將到期的法定期限延長為極模糊的「一定期限」,為地方政府解套。此舉,引起民間團體和跨黨派立委的強烈質疑。

行政院對《國土計畫法》的另一重大修正,是自我擴權,規定「經政院核定之國家重大建設得適時檢討變更國土計畫」。如此一來,凡政府想要推動的事,皆可用「國家重大建設」之名跨過法令規範,不必受「五年通盤檢討」之限制。這項修正無異是「空白授權」,政府可以任意推翻國土計畫的制度設計,使該法形同不具拘束能力的空法,這是嚴重的「毀法」行動。

依內政部的說法,修法將國土計畫的法定期限改為「一定期限」,是因若干縣市長表示來不及,原有意延緩一年,但仍怕來不及,所以改為「一定期限」。換言之,其目的就是為了幫地方和中央開後門,讓雙方都不受《國土計畫法》約束,讓政府能隨心所欲運用行政權推動建設計畫。

主導這次修法的政委張景森辯稱,現行《國土計畫法》最嚴重問題是「限時完成」和「僵化無彈性」,不能不修;因為「限時完成」會強迫政府「唏哩呼嚕」通過計畫,將造成災難。他還說,台灣過去設下土地使用的重重障礙,結果造成今天台灣違建、違法農舍、違章工廠氾濫,空間治理徹底失敗。張景森的辯詞,根本是自我矛盾。試想,在法令有明確要求的情況下,如果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可能提出「災難」式的計畫;那麼,如果行政院還刻意鬆綁法令,國土計畫成為災難的機會難道不會更大?

綠委林淑芬為此直接槓上張景森,她認為,《國土法》並未規定不能劃設經濟發展區,行政院的作法,其實只是看上農地和山坡地成本更低,想要動農業用地和國土保育地區的腦筋。何況,現有條例已規定,戰爭、天災、或重大「公共設施」、「公用事業」等計畫可不受通盤檢討限制。由此可見,行政院修法並非為了重大公共建設,而是幫民間業者開發去除障礙。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也承認,有些國家重大建設確實需要民間廠商配合推動,例如「大南方計畫」;因該計畫仍在規劃中,來不及納入國土計畫。這項說法也證實,蘇內閣這次修法不是為了完善國土計畫,而是為了方便政府搞建設、衝績效,並導入民間建設的「利多導引」。這點,正是當初《國土計畫法》最想要避免的,不希望各級政府為了自己的方便各行其是,把台灣的國土破壞得不成形狀。

五年前立法院通過《國土計畫法》,是站在國家長遠發展的視野和責任,希望建立一套制度性的國土利用願景。但今天,行政部門只圖一時之行政方便,便要輕率推翻這套制度,可謂極其短視。對此,立法院務必要盡心把關,不能讓行政部門予取予求。遺憾的是,民進黨內雖有林淑芬這樣的諤諤之士,但以綠營黨政運作的模式,這類單兵的警告在立法過程中幾乎不起作用。僅看勞基法一例一休的修法過程,扮演烏鴉的林淑芬常因違反黨紀遭到罰款處分,也擋不住黨團的大軍壓境,《國土計畫法》能例外嗎?

當全民都在為了防疫而緊張,行政院卻利用此一時機在《國土計畫法》上劃刀鑿洞,為自己開後路,為民間業者設便門,實非明智之舉。人民以八一七萬張票將蔡總統送上連任之路,絕不是為了讓她放手大搞建設,卻不顧國土的長遠安全。而閣揆蘇貞昌的短視近利,在其選前狂撒幣的施政,也已一覽無遺。這些,難道都要成為未來四年的新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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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嘎琳標記此篇為:💬 含有個人意見

    理由

    行政院提出國土計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給立法院,當中為了保有制定執行內容的彈性,而加入了有條件變更原計畫的條文。
    雖然能更靈活地應變自然環境的變化,但這項但書在未周全考量建立監督或制衡的配套措施下,的確可能開啟保護國土的後門。
    當中的取捨需要藉由立法院與行政院充分討論,才能在審查法條的

    不同意見

    環境法律師、前環境保護署副署長詹順貴投書:https://tw.news.yahoo.com/詹順貴-行政院核定的國家重大建設計畫有比較偉大嗎-230000768.html
    中央社報導其一: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002200231.aspx
    中央社報導其二: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002230116.aspx
    國土計畫法懶人包: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92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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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人回報1 則回應9 年前
  • 「軍公教人員18%由來」事實真相~政府别装不知道!?~華0轉贴 民國五十九年(一九七0年)開始,臺灣遭受國際經濟風暴的嚴重衝擊,民國六十二年(一九七三年)十月的石油危機持續衝擊經濟。當時的油價在三個月內漲了四倍有餘,而以出口導向為主的臺灣經濟受嚴重波及;第一個衝擊就是物價飛漲,民國六十二年(一九七三年)的消費物價指數上漲百分之八點一七,次年竟高漲到百分之四十七點四七。 民國六十二年蔣經國擔任行政院長一年後,便計畫在臺灣展開一連串基本建設,於是產生了十大建設的藍圖。但是當時需要的經費非常龐大,施工時期過長,完成後的效果受到不少爭議,因此許多官員與民意代表及當時所稱黨外人士,就有許多反對的聲浪,公商界更是不敢投資。 建設需要龐大金錢,國家財力有限,所以經國先生派當時財政部長李國鼎,前往沙烏地阿拉伯王國訪問借貸,因我國前有派農耕隊協助沙烏地阿拉伯作農業建設,且大有成效,所以費瑟國王在尚未見到具體計畫情況下,就答應先借貸我國二千五百萬美元,這是十大建設的第一筆外資借款。 然而有借貸就必需要償還本金及利息,而當時政府為穩定國內物價暨民生建設內需,而公商界又不願投資,政府在無力償還借款,但又必需要還之狀態下,主計處才提出先由軍公教人員薪資中,以經濟工作互助名義,無息扣取部分金額來負擔,俟退休後再連同本金利息一起歸還,如此既可解決分期還借款問題,同時又可使軍公教人員在退休後,領取償還金而受照顧,當時曾召集軍公教代表協商,協商是以當時銀行利率及被扣薪資金額、時間的長短來換算利率,以25%作為退休後償還標準,後來因十大建設期間過長,致經濟的回收率無法作準確性估算,僅能以10%來估算,惟10%又不能補償軍公教人員權益損失,所以才採取中間值18%來作為暫定償還的利率;而在償還協商內容中,並未列主管津貼(因此項津貼未列扣),而是在陳水扁執政時才增列,直至民國八十三年退休人員領取優存問題,被提出異議質詢,才宣布自民國八十四年起停止扣薪資及停止18%的利率,但該項扣款還債之建設款項,已列入國家年度預算編列,如還有保留當時薪資表者,就可明確看出該款項是扣到民國八十六年才停止;薪資扣款情形,以79年為例,一月薪資一萬五千元政府扣取366元,佔每個月薪資額的百分之2.4;惟自民國八十六年停止扣薪資來還借貸款項改由國庫來支付還款後,國家的外債明顯逐年增加。 由於扣取軍公教人員的薪資來助國家十大建設之推行,而這些建設提供許多企業承包工程的機會,間接的增加許多就業機會,對我國經濟的發展產生很大的助益,因此造成當時台灣的經濟奇蹟,並自1970年代到1990年代間,經濟發展高速成長,在東亞和東南亞的國家或地區,成為亞洲四小龍;而如今退休軍公教人員只是領回自己被扣的錢,即被凌辱且被說為不公不義,其實不公不義的錢只有在陳水扁執政時,為使民進黨黨員任有「長」字級職務人員,在其退職後能夠多領18%的優存而加入的【主管津貼】此項目而已。 軍公教18%的真相是否能公諸於世平息紛爭,實有寄望當時任經國先生秘書,而在當上總統後一直夢想社會歷史給予定位為「全民總統」的馬英九先生的解密並公布【扣除軍公教人員薪資協議記錄】。 為何軍公教人員18%由來真相鮮少人知道,原因為當時軍公教人員均為乖乖牌,對政府的運作規定事項均俯首服從,凡事以政府決策為準則,不敢有何異議及反駁,縱使有異議提出也是不被採納~沒有用,且當時主事的官員暨知悉內容的一些人士,大都數已凋零往生只剩少數知悉事情始末者,但有為求保住官位,亦被壓抑著不敢提及更甚者被迫說了違背事實言論,此事件歷經一天到晚自稱其是台灣之父,一心妄想當台灣國國父的李登輝、及窮的只剩下錢,一心只想要撈錢貪瀆的陳水扁、和一心夢想當全民總統,而配合他黨言論政策在執政的馬英九等人的連續執政,均不願公布會妨害渠等政治目的之【扣除軍公教人員薪資協議記錄】事實真相,導致真相鮮為人知,使得軍公教退休人員領18%遭受羞辱的現象。 依上所述軍公教18%事實真相來論之,政府理應還給退休軍公教人員當初決議的25%,才是有公理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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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院長賴清德21日親上火線說明空氣污染防制行動方案,訂立指標性政策目標,包括:2019年空污紅害日減半、2030年公務車輛全面電動化、2035年機車全面電動化、2040年汽車全面電動化目標。他表示,台中市林佳龍市長也在院會中提出4項要求,與政院目標「不謀而合」。 林佳龍提出一、加速綠能發電;二、訂定全國鍋爐加嚴排放標準並全面補助;三、增加空污基金地方分配比例;四、捷運延伸中台灣以及公車營運補助全面加碼。賴清德表示,這與行政院的目標不謀而合,行政院已訂定紅害減半的目標,請地方政府也研議訂定紅害減半目標並執行,他希望林佳龍市長率領7縣市,針對固定與移動汙染源等屬於地方政府負責事項,擬訂具體策略。 賴清德強調,政府對空氣品質的要求,政府設定明確目標。一、紅害要減半。二、進行修法。三、創新作法,更全面具體給力的做法。四、沒有讓環保署獨自面對空氣品質改善的問題,相關部會各司其職。五、中央跟地方共同合作,加強合作事項,簡單來講政府會全力面對空污,跟民眾合作,一起解決。 針對此行動方案與前行政院長林全「14+N空污防制」的差別?賴清德說,包括把管制國營事業納入,不僅限於中油;此外,2030公務車逐步變成電動,公車巴士也是一樣,2035禁售燃油機車,2040年燃油汽車。 在優先推動國營事業空污減量方面:,包括中龍、中鋼、中油、台電,99至105年改善後SOx、NOx已分別減量35 %及19%,國營事業將會持續改善至115年分別減量47%和29%。 ●台電公司:改變發電能源結構、提升防制效率。 ●中鋼企業(含中龍):採用最佳可行技術。 ●中油公司:推動製程尾氣回收取代重油為燃料。 未來將進行國營事業減量第二輪盤點,特別針對燃煤電廠之防制設備,加嚴管制標準,要求達到超低排放。(世界最嚴標準,如加裝濕式靜電集塵器、低氮氧化物燃燒器、排煙脫硫設備等) 不過,國營事業是否會因此出現供電疑慮?李應元表示,未來會將次一週的空品狀況先給台電準備,執行成果每6小時更新一次。政委張景森則說,請台電降載的標準,希望常態化、最大化,保持備轉容量6%以上,如果用電沒有多大困難,平常也可以降載。發言人徐國勇補充,目前備轉容量都維持在8%以上,因為沒有開冷氣的問題,冬天用電比較少。賴清德日前曾明確宣示,未來備轉容量率要達到10%、備用容量率要達到15%以上。 強化港區空氣污染防制方面:推動船舶進港減速12節以下,訂定0.5%船用低硫油標準、107年全面使用高壓岸電,港區施工機具電力化減污,研擬徵收船舶空污費,劃設空品維護區。 交通管制方面:加嚴出廠10年以上交通工具排放標準,地方政府劃定空品區,尤其是2030年新購公務車、公車全面電動化、2035年禁售燃油機車、2040年禁售燃油汽車。 同時,為推動汰換,將9萬輛一、二期大客貨車更換為電動車或符合最新環保排放標準貨車,提供每輛車價之80%優惠貸款,最高利息補貼按年利率補貼1.5%。(目前銀行大型客貨車貸款年利率約3.5%,爰提供補貼後利率約為2%,應具誘因),貸款期限最長5年,必要時由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提供專案信用保證,額度最高為9成。預估第一批36000輛107年到111年,每年經費17.28億、第二批54000輛,108年到112年,每年經費25.92億。 其他持續強化作為,包括: 一、補助汰換5千座工業鍋爐。(107年底前汰換1千個商業鍋爐、108年底前優先汰換2090座改用清潔燃料) 二、108年底前推動7千家加裝排油煙防制設備。 三、針對民營電廠及前30大PM2.5排放固定源之防制設備進行減量盤點。 四、108年底前,全面汰除150萬輛二行程機車,8萬輛一二期老舊柴油車,2.8萬輛三期柴油車加裝濾煙器,提升軌道貨運運能,推動電動蔬果運輸車。 另外,行動方案也提出農業空污新作為,包括農委會與環保署擴大補助稻農施用具稻草分解能力的產品,每公斤補助5元,環保署提供檢舉獎金。 未來107年第2期作起,只要累積2次露燃農地,停止次年同期作農友申領休耕給付、轉(契)作獎勵或繳售公糧資格。土地所有權人應負土地管理及公共安全等責任,列入處分罰則對象,並將罰鍰5000元下修至1200元。內政部並協助修訂各縣市田野引火燃燒管理辦法,暫停受理燃燒二期稻作稻草申請案、農委會推動RDF-5(衍生性燃料)造粒成型機具、擴大推動其他農廢燃燒的減量(如果樹),作為破碎堆肥、生質能、離地焚化、土質改良、園藝資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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