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當然要執法,但,如果執了法,卻有罪,還判國賠?那以後,還要執法嗎?還敢執法嗎?
孕婦當然是人,但既然同為人,肚子裡還懷著「台灣的下一代」,為什麼要「差別待遇」?為什麼要「實質歧視」?為什麼要用恨取代愛?
為什麼?
那天我去善導寺附近吃拉麵,服務員為我親切介紹菜單。我一聽,明顯對岸的口音。結帳時,低聲問:「您是大陸來的嗎?來多久了」?
「十年了」,她說。
「結婚了嗎?」我問。
她說:「結婚了,有兩個小孩」。
我跟她點點頭,微微笑,拿了發票,輕聲補一句:「歡迎您來台灣」!她聽了之後,也跟我點頭微笑。
那一秒鐘,我當她是我的「家人」,是兩位台灣孩子的「媽媽」,是跟我生活在同一塊土地的「台灣人」。我希望飄洋過海來台灣的她,可以感覺,這裡是她的「家」。
為了讓更多的「新住民」,感覺台灣是「家」。韓國瑜提出「陸配取得身分證比照外配,六年改四年」以及「陸配外配一旦懷孕,提前納健保」的政見。這是同理心,無關政治。
但,網路上卻出現一堆「中國孕婦吃垮台灣健保」的錯誤報導跟懶人包。網路先炒作,綠媒再跟進,假新聞關三天,故意不談「外配」,只談「陸配」,甚至不講陸配,說成「中國孕婦」。
這樣的媒體,不知恥嗎?這樣的網路1450,還是人嗎?
有時會感嘆,台灣如果沒有選舉,大家是不是會,更像個「人」?
暐瀚 2019-10-31 de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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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31【POP撞新聞】黃暐瀚談:「警察不執法?孕婦不是人?」 - 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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