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投票日不可戴「候選人姓名、號次口罩」入票所 中選會:最高重罰500萬元太報太報Tai Sounds更新於2小時前·發布於2小時前·陳毅龍九合一選舉進入最後一週,針對投票當天,是否能戴候選人口罩前往現場投票?中選會主委李進勇17日表示「應該要避免」。今(21日)中選會正式布新聞稿,提醒「投票日不可佩戴有候選人姓名、號次或影像之口罩進入投票所」,違法可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處新台幣50萬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經制止不聽者還可按次連續處罰。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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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日可戴候選人口罩?中選會給答案了!https://tw.news.yahoo.com/news/選舉日可戴候選人口罩-中選會給答案了-035324961.html[新頭殼newtalk] 下週11月26日為全國九合一大選的投票日,因為有不少候選人自製競選口罩,今中選會主委李進勇受訪時表示,因投票當日不可以從事任何競選或助選行為,戴候選人口罩恐涉及助選,應避免。 今天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邀請:中央選舉委員會、內政部、警政署、衛生福利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就「11月26日九合一選舉及『18歲公民權』修憲案公民複決之整備,與選務防疫規劃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