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 章 總則 本細則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訂定之。 本法第三條第一項所定無記名單記投票之方法,以圈選行之。 本法第四條所定居住期間之計算所依據之戶籍登記,應由戶政機關切實查察;其遷入登記不實者,應依法處理。前項居住期間之計算,遇有於投票日前二十日戶籍登記資料載明遷出登記,而於投票日前二十日以後,始依戶籍法規定撤銷遷出者,其居住期間不繼續計算。 第 二 章
第 一 章 總則 本細則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以下簡稱本法) 第一百十六條規定訂定之。 本法第四條所定居住期間之計算所依據之戶籍登記,應由戶政機關切實查察,其遷入登記不實者,應依法處理。前項居住期間之計算,遇有於投票日前二十日戶籍登記資料載明遷出登記,而於投票日前二十日以後,始依戶籍法規定撤銷遷出者,其居住期間不繼續計算。 第 二 章 選舉罷免機關 辦理選舉、罷免期間,直轄市、縣(市)
網傳「總統有效票比政黨有效票多出361萬票......唯一能解釋的就是做票?」經查: 一、2020年總統有效票比政黨有效票多14萬802票,並未有傳言所提之差距。 二、專家觀察到,台灣選民在總統票跟政黨票有「分裂投票」現象,也就是投政黨票,會改投與總統票不同的其他政黨。這跟傳言所提的「做票」無關。 因此,此傳言為「錯誤」訊息。 背景 通訊軟體流傳訊息指出:「...蔡英文得票: 8,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