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原文

12 人回報2 則回應5 年前
從嘉義往太保的高鐵大道,過第一漁市場後的第一段上坡至下坡路段,昨日警察已安裝「區間測速」7-8秒,不得超速70+10公里間距,超速罰款3600元,每增加一公里,罰款多100元,累計罰款,請各位有經過此路段,請放慢速度依速限行駛,小心駕駛,以「測」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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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zzz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1. 嘉義警察局水上分局有在嘉義往太保的高鐵大道路段設置「移動式測速器」,不是「區間測速」。
    2. 一般道路超速,時速60公里內法定裁罰金額為新台幣1200到2400元,時速60到100公里以上為新台幣6000到24000元,並非「罰3600元」。
    3. 超速罰鍰是以20公里為區間,

    出處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2614
    5 年前
    40(Why?)
  • Ann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1. 交通隊已澄清此錯誤訊息,該路段架設的是「移動式測速器」,且目前嘉義縣境內並未裝設「區間測速」器材。
    2. 罰鍰部份,依法規「超過最高時速未逾10公里」勸導免罰,之後以20公里時速為區間遞增罰鍰,並非文中所說「每增加一公里罰款多100元」。

    出處

    網傳嘉義高鐵大道有區間測速 警方:是移動式測速器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4356138?from=udn-catebreaknews_ch2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80029

    5 年前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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