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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由

    徐國勇表示,我國「集會遊行法」是經立法院通過的法律,不是行政命令或緊急命令,本質上與香港有所不同,根本不能拿來與香港類似戒嚴的作法比擬。


    我國《集會遊行法》第14條雖規定集會遊行得限制「妨害身分辨識之化裝」,但這是經由立法院通過的法律規定,而不是用行政命令規定,更不是用行政權的緊急

    出處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936703
    5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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