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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裝設道路監視錄影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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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豈能選這種人? 我曾在台南市政府警察局擔任副局長(99.12.25~101.12.18),有2件事讓我對賴清德的印像非常不好: 一、日本311大地震時,台南市長賴清德在我們不知道的情形下,就把所有市府的局處首長、副首長及各分局長百餘人的特別費,依職務高低,分別扣下5萬或2萬或1萬,並將對外的幕款合併成龎大數額,由他親自送到日本。 二、我擔任副局長時的主管業務中,有一項是後勤裝備營繕,民國100年,警政署有中央補助款一億,專款專用補助台南裝設各道路治安要點的監視錄影器,以維護治安。 我主持開標,廠商以八千萬得標,剩餘二千萬標餘款,應專款專用,再繼續招標架設監視器才是,但這二千萬專款,被賴清德硬生生拿去,用在哪裡沒有 人知道,如何作帳消化,則成為黑箱。 上述這兩樣事情,都是專制極權的霸道行為,他如果選上總統,國家豈不完蛋?請集中選票,下架貪腐民進黨吧! 耿繼文
    27 人回報3 則回應3 年前
  • 大家注意: 因為中丶南部這次大豪雨造成的泡水車非常非常多,產險公司想要提醒大家及客戶最近外出的時候,車子盡量不要隨便停,盡量要找有人看管的停車場或有監視錄影器照得到的路邊停車,因為中南部泡水車需要很多很多零件。
    5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 異六度空間,恐怖鬼車禍,監視錄影拍攝,無法解釋。
    1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 各位朋友請注意: 每當豪雨造成淹水,汽、機車失竊會攀升。分析原因,因泡水車需要零件。 此次中南部這次豪大雨災情慘重,造成的泡水車非常非常非常多,警方提醒大家最近外出的時候,車子儘量不要隨便停車,儘量要找有人看管的停車場或有監視錄影器照得到的路邊停車,因為中南部非常非常非常多泡水車需要非常非常非常多的零件。 您的車子如果稍不注意,就會被拆解進入零料件賊仔市。 南寮派出所關心您
    1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 各位朋友大家好: 我是斗六警察分局長平派出所所長薛旭峰,警方提醒大家,因為中、南部這次大豪雨造成的泡水車非常非常多,請大家最近外出的時候,車子盡量不要隨便停,盡量要找有人看管的停車場或有監視錄影器照得到的路邊停車,因為中南部泡水車需要很多很多零件。警方將加強防制汽、機車失竊勤務,在此並呼籲全民發揮守望相助精神,共同守護家園。如有發現可疑人事物,請立即撥打110報案,斗六警察分局長平派出所(05-5327649)關心您。
    3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 火冒三丈😡!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的背景,是綠的! 一位自稱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的馬小姐,於01/10星期三下午兩點半打電話給我,問我網路流傳一篇「豈能選這種人?」,是否我本人所寫。 我一聽就火冒三丈,回應這篇有我的署名,當然是我寫的,妳們是官方組織還是半官方組織嗎?她說是民間組織,我反問她民間組織會熱心到這種程度?她不知如何回應而顧左右而言他。 我告訴她我高度懷疑妳們是綠色側翼組織,是來查水表還是來恐嚇威脅?如果是,請檢調來查,把事實攤在陽光下,我一五一十據實以告之外,我還要再報料賴清德第三案、第四案⋯⋯,她推拖說是警政署公關室要她求證的,我說我跟他們很熟,他們會問我,用不到勞駕妳,我不是三歲小孩,凡走過必留下痕跡,請問妳大名,她說不方便,不肯示知真名,我認為她姓馬都是假的。我說妳或許拿錢辦事,不怪妳,她一再澄清非官方組織,我說民進黨去除「禮義廉恥」,教壞小孩,使國家沈淪⋯⋯,她心虛得問不下去,就結束十分鐘的電話。 至於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的背景,是綠的,我不贅述,大家可上網查看。 補充:事後我向公關室查證,公關室並無委託台灣事實查核中心查證我寫「豈能選這種人」一事。 耿繼文113.01.10 —————————————- 豈能選這種人? 我曾在台南市政府警察局擔任副局長(99.12.25~101.12.18),有2件事讓我對賴清德的印像非常不好: 一、日本311大地震時,台南市長賴清德在我們不知道的情形下,就把所有市府的局處首長、副首長及各分局長百餘人的特別費,依職務高低,分別扣下5萬或2萬或1萬,並將對外的幕款合併成龎大數額,由他親自送到日本。 二、我擔任副局長時的主管業務中,有一項是後勤裝備營繕,民國100年,警政署有中央補助款一億,專款專用補助台南裝設各道路治安要點的監視錄影器,以維護治安。 我主持開標,廠商以八千萬得標,剩餘二千萬標餘款,應專款專用,再繼續招標架設監視器才是,但這二千萬專款,被賴清德硬生生拿去,用在哪裡沒有 人知道,如何作帳消化,則成為黑箱。 上述這兩樣事情,都是專制極權的霸道行為,他如果選上總統,國家豈不完蛋?請集中選票,下架貪腐民進黨吧! 耿繼文
    2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這兩則提醒似乎並不離譜,能避就避吧! %%%%% 請大家注意: 因為中丶南部這次大豪雨造成的泡水車非常非常多,產險公司想要提醒大家及客戶最近外出的時候,車子盡量不要隨便停,盡量要找有人看管的停車場或有監視錄影器照得到的路邊停車,因為中南部泡水車需要很多很多零件。 %%%%% 最近台灣南部毛猪淹死几千支,香腸肉干、鬆、肉排都不要吃。 今早掃地隊長説: 他表哥都收- 几拾塊1支死猪費用,分解加工䁠翻了,叫我们不要吃外卖猪肉,排骨酥麺,很恐怖,遊覧車吃饭餐厅肉類都别碰蹄膀、猪腳都往那送,真是可悪到極奌。炸雞亦同,这些都不要買了。
    1 人回報2 則回應8 年前
  • 各位好: 左營區新光國小一位女老師於9月30日(星期一)下午5:00左右於環潭路及翠華路交叉路口遭車輛撞擊目前仍昏迷中,因警方的監視錄影角度尚無法提供確切發生經過。 煩請各位若有親友剛好當時經過該路段、留有發生過程的行車記錄,請連繫: 新光國小校長王淵智 電話07-3500853或07-3438577轉100
    1 人回報3 則回應7 年前
  • 修法要做票了 等排翻价 2024開始準備做票了! 記錄他人進出投票所 擬罰 【記者鄭煒/台北報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 天初審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一〇八條文 修正草案,增訂無故於投票所外,拍攝、記錄或以 他法標定他人進出投票所,經警衛或警察制止後仍 繼續為之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一萬 五千元以下罰金。 先前的南投縣第二選區立委補選會傳出,投票所 外有盆栽暗藏攝影機,還有自稱監督聯盟的人員在 投開票所卅公尺內裝設錄影器材攝彩,曹警方助推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因此提案,修法增列不可以錄 攝影器材影響他人投票意願。全案不須經黨團協商 將提報院會討論,本會期可望完成三讀。 現行選罷法的規定是,在投票所四周卅公尺內喧 嚷、干擾或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經警衛人員制 止後,仍繼續為之,同樣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役或科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userjr3wee0qum
    1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網路轉傳分享,事實發生的案例,多多注意 生活中的確有下面的事實發生,我自已也曾發生類似的事情。 有一次我去一家統一超商,我買了90元給店員1000元找零,店員只找我10元,我說我給的是1000元,她堅持只收到100元。 我說調閱監視器,她說這個角度照不到,後來我要求所有千元紙鈔送去驗指紋,她說沒這麼誇張吧,最後在我堅持下才心不干情不願的去看錄影帶。大概十來分鐘後她鐵 青著臉走出來,二話不說還我900元。 這個店員很年輕,收錢時沒依規定覆頌金額,給錢、找錢才幾秒鐘的事,她竟然會忘掉?店家又故意用東西遮住收銀台,居心叵測。 後來我聽說這家店有類似情節發生。自保方式最好在重交易時,帶錄影筆全程錄影以測安全。 住樓下的鄰居前幾天竟然被她遇到這種事! 由於她老公白天上班,沒有時間去銀行,所以委託老婆帶著存款簿去位在通化街的安泰銀行領一筆錢出來! (27萬)!這位太太填妥提款單到銀行櫃台準備領錢,這位行員好心的提醒她說:現在壞人很多,妳領這筆錢不是小數目,不如改開支票比較安全! 我鄰居認為這提議不錯!也就認同了! 就在櫃台行員作業的過程中,鄰居一步都沒有離開那個櫃台! 不料……該名行員竟然裝傻!說支票已經交給我鄰居了! 我鄰居一聽,差點暈倒!!!她!根本就沒有拿到行員交給她的27萬元支票! 於是兩人開始爭執~~行員理直氣壯的辨稱自己將支票交給她了! 我鄰居就說:「我不想跟你辯!! 你叫你們的襄理或經理出來!」 於是銀行主管來了!從頭到尾瞭解事件發生的始末~ 我鄰居立刻告訴他們:我現在要凍結這個帳戶,除了我老公本人以外,任何人都不能動這個戶頭一毛錢! 銀行主管說:「可以!但是日後要請妳先生親自來本行提款。」 我鄰居立刻打電話報警,並要求調閱監視錄影畫面,證明自己根本沒有拿到支票! 同時要求警員搜身! 證明支票不在她身上。 那個行員還一副不知情的樣子! 有趣的事情來了,監視錄影帶一放,嘿!那個櫃台的位置剛好是死角。 一個畫面都沒拍到,反倒是其他櫃台一清二楚!!! 警察說:「嗯~我們會調查清楚,然後盡快跟妳聯絡!你可以先回家!」 於是我鄰居就回家了! 她就打電話去跟老公講這件事~ 結果隔天~銀行主管打電話來了。 太太,不好意思?你的那張27萬的支票我們已經找到了!請妳來領回~ 我鄰居當然去領支票啦!一到安泰銀行的櫃台,她卻沒看到昨天想拐她錢的行員! 於是她問了問隔壁櫃台的另一位行員:「怎麼沒看到他了??」 行員回答:「喔!他昨天下午離職了~」 以後遇到這種事,一定要冷靜!你在銀行跟他吵?都沒有用。 1.打電話報警~請警察調閱監視錄影帶! 2.人不要離開銀行~以免銀行誣賴你把錢或支票交給別人了! 3.凍結銀行帳戶~一毛錢都不能少!別讓不肖行員有機可乘! 我也有類似經驗,提供大家注意: 幾年前,我到第一銀行提款,當 時櫃台 小姐說我的印章不清楚,要求我把印章給她加蓋。 我有點納悶,明明印章沒怎樣,可是她一再要求,我只好給她,她拿到印章後把印章放在櫃台下面(櫃台與行員的作業平面是一高一底的),並未即時補蓋。 我的警覺訊號頓時響起,所以一直盯著她看。看著她東摸西摸,然後迅速的拿起我的印章連續的蓋了5、6次,因為她拿到有櫃台掩蓋的下方作業,我看不到她蓋在什麼東 西上。 我連忙問她為什麼要蓋那麼多次,她假裝沒聽到,又東翻西翻的,把她面前的東西移來移去(都是紙章類的物件),然後又拿起我的印章再蓋一下,才冷冷的回答說沒有 , 只蓋了一次,還把提款條給我看,上面確實只蓋有兩個章子,可是她後來蓋的印章比我蓋的那個更不清楚,還硬拗不清楚的那個是我蓋的,所以她才要加蓋。 這下我更感不安,為了安全起見,我決定結清帳戶? 把錢領光,同時記下該名行員的姓名和事發的年月日時,以備日後有什麼不明糾紛時,可核對時間來追訴責任。 後來就發生了銀行櫃員把客戶存款冒領落跑事件,雖然該事件不是一銀行員,可是誰知道她有什麼企圖呢? 為了自身安全,到任何公司或銀行辦事,遇對方要求拿私章作業時,持章人有權要求對方把要蓋章之文件,放在你的面前,讓你知道對方在什麼文件或單據上用印。 尤其是金融機構,應該嚴格規定行員為顧客服務時,其作業過程應該透明化,避免別有用心的行員有機做出損害顧客權利的行為,也損害公司的形象!。 今天,經過一棟大樓門口,門口有一提款機,有一個阿伯,一直看著我走過他身邊,突然叫住我,拿一張提款卡,要我幫他在大樓門口的提款機領錢,他說他不識字,我 回答我無法幫你領,我說我去叫警察杯杯幫你,結果,他就回答我說不用了,繼續找路人幫他領錢,朋友們要記住,提款機可是有攝影機耶,萬一他說我搶劫或是偷他的 提款卡,甚至他的卡片是偷來的,幫他領錢反而在提款機留下影像,絕對會讓你百口莫辯! 會怕是因為已有同事上當,目前仍官司纏身。 顯然這是詐騙集團在找替身了!
    1 人回報1 則回應9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