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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人回報2 則回應6 年前
高雄朋友相信很多人收到投票單了吧 !投不投票是市民自己的決定 ,但是那張投票單不要丟 !不要丟 !不要丟 !不管您多生氣 ,請您不投的要保留下來 ,萬一開票數字不合投票數 ,大家可以拿出來當證據自己沒有去投票啊 !
不要弄丟!更不要丟掉投票單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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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zzz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投票是憑身分證領票,投票人如果沒有帶投票通知單,選務人員仍會依據身分證上的戶籍地址查對投票人名冊發選票。

    所以投票單不能當作有沒有投票的證據。

    出處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3895
    6 年前
    20
  • Ann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含有誤導資訊!即使民眾未攜帶投票單,選務人員仍然可以依據身分證上的戶籍地址,查對名冊並發給罷免票,因此,投票通知單並不能作為「沒有投票」的證明,中選會對此也表示投票通知單與計票無關。

    中選會說明,開票結果會在投開票所張貼「報告表」,讓民眾周知,並傳送至高雄市選情中心計票系統,且開票

    出處

    【誤導】高雄投票通知單不要丟掉,可當沒投票證據?無關計票
    https://www.mygopen.com/2020/05/Voting-notice.html

    網傳投票通知單可當投票證據,中選會:通知單與計票無關
    https://www.cec.gov.tw/central/cms/109news/33340
    6 年前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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