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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投不投票是市民自己的決定 ,但是那張投票單不要丟 !不要丟 !不要丟 !不管您多生氣 ,請您不投的要保留下來 ,萬一開票數字不合投票數 ,大家可以拿出來當證據自己沒有去投票啊 !
不要弄丟!更不要丟掉投票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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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投票是憑身分證領票,投票人如果沒有帶投票通知單,選務人員仍會依據身分證上的戶籍地址查對投票人名冊,發給罷免票。
    罷免投票是以身分證上的戶籍地址,發給罷免票,投票通知單與計票無關。因此,投票通知單不能當作個人是否去投票的證據。

    此外,「罷免選票」是以人工當場唱票、計票。因此,計票與通票

    出處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3895
    6 年前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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