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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將勞工退休 增延至65歲(領全額)
您知道貴府損失多少嗎(多繳5年,少領5年)
投保級多層 且又分職業工會與產業工會 無法一一列出,列舉年資高的可能級數
勞保費(5年) 3,083元×60月=184,980元
健保費(工會 1421元,公所826元 月差595元)
(5年多繳) 595元×60月=35,700元30年勞保年資 45(月)基數
月領金額 45,800元×1.55%=31,945元
5年少領 31,945元×60月=1,916,700元
5年損失 184,980元+35,700元+1,916,700元
=2,137,380元
這是一位勞退的損失
請自己計算 貴府總共損失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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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疫後保險費補助50% 衛生福利部為加強照顧國保被保險人,於112年4月14日函頒「衛生福利部因應疫後補助國民年金保險費辦法」,明定於114年10月31日以前,已繳納112年4月至12月份保險費之國保被保險人,將由疫後特別預算補助其自付保險費50%。 本項補助民眾🔸免申請,勞保局已於112年5月29日寄發112年4月份國民年金保險費繳款單,繳款單已直接以補助後金額開立,民眾繳費時可直接享有政府加碼補助50%保險費之優惠,以減輕保險費負擔。建議民眾收到繳款單時儘速繳費,避免喪失補助資格,以累積國保年資及保障自己未來的老年基本經濟安全。 經政府加碼補助後,一般身分民眾每月自付保費由1,186元減為593元;輕度身障及所得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未達2倍者,每月自付保費由889元減為444元;中低收入戶、中度身障及所得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者,每月自付保費由593元減為296元。112年4月至12月共9個月補助期間,被保險人最多可獲得5,337元加碼補助。民眾如有疑問,可至勞保局官網查詢相關資訊,或撥打國民年金諮詢專線電話(02-23961266轉6066),將有專人解說。
    14 人回報1 則回應1 年前
  • 2017年元旦起,新制彙總 http://udn.com/news/plus/9731/2195464 2017年1月1日起,將有多項攸關民眾權益的新制上路,包括一例一休、勞保與國保年金費率調漲、健保補助與台股ETF現金申購贖回機制等。各項相關新制,整理如下: ★勞動篇 ▲基本工資 ①月薪由20,008元,調升為21,009元 ②時薪由126元,調升至133元 ▲一例一休/休息日加班費 ①前2小時加發1.33倍,第3個小時起加發1.67倍 ②加班4小時內以4小時計加班費,4至8小時內以8小時計,逾8小時至12小時,以12小時計 ▲一例一休/特休假 ◎年資滿6個月、未滿1年,有3天 ◎年資2至3年,提高至10天 ◎年資3至5年,提高至14天 ◎年資5至10年,提高至15天 ◎10年以上,每年加一日至30天 ◎每年須結算,未休完須折現 ▲國定假日 勞工不再放: 1.開國紀念日翌日 2.革命先烈紀念日 3.孔子誕辰紀念日 4.台灣光復節 5.先總統蔣公紀念日 6.國父誕辰紀念日 7.行憲紀念日 ▲新增責任制人員 信合社雇用經理職以上人員,及廣告業雇用經理級以上人員 ▲保費、退休金篇 勞工保險費率 從10%提高到10.5%(含就業保險) ▲國民年金保險費率 從8%漲到8.5% ▲勞退新制 年滿60歲、年資滿15年後,退休金可自選一次領,或月領 ▲壽險保費/個人傷害險危險發生率 降到萬分之2.4543 ▲壽險保費/壽險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 2017年起調降 ★稅制篇 ▲綜所稅免稅額 ①一般免稅額調高至8.8萬元、70歲長者調高至13.2萬元 ②調高課稅級距、退職所得定額免稅級距 ▲貨物稅 電動車免徵貨物稅至2021年底12月31日,另外還會補貼電動重型機車近14,000元。 ▲證交稅 公司債、金融債、債券ETF等商品停徵證交稅至2026年底 ▲跨境電商營業稅 ①來台營業須辦簡易登記 ②勞務每月4萬,年銷售額48萬元以上,達繳稅門檻 ▲網購關稅 進口次數頻繁者,不適用3,000元以下免稅規定 ★金融篇 ▲上市櫃公司 ①實收資本額50億元以上,須編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CSR) ②實收資本額20億元以上,須設審計委員會 ▲台股ETF 可採現金申購贖回機制 ▲反洗錢 所有銀行須設立防制洗錢專責單位、配置足夠人員 ▲匯款 ①超過3萬元以上的跨境匯款,銀行加強查驗客戶身分、股東結構 ②身心障礙者跨行提款,每月三次免手續費 ★生活篇 ▲國民旅遊卡 公務員國民旅遊卡必須有一半用於團體旅遊,以最高上限16,000元為例,其中8,000元須用於團體旅遊。 ▲健保 ①未經轉診至醫學中心看病,健保門診部分負擔調高60至100元,經轉診者則減少40元 ②兒科醫師協助施打1歲以下兒童公費疫苗,每次可得補助100元 ▲食安,食品正名 鱈魚、巧克力、薏仁、太白粉,應如實標示內容物,違者最重罰400萬元 ▲食安/量販業廚餘 公司資本總額達2,500萬元以上的超級市場及零售式量販業,明年3月1日起要上網申報廢棄物清理流向。 ▲機車 ①新款機車需配有日行燈才能出場領牌;推廣汽機車日間開燈,暫無罰則 ②排放標準加嚴到歐盟第六期 ▲空氣品質管制 台灣西部列為PM2.5三級空氣品質防制 ▲孕婦乘客禮遇 乘載孕婦(含自行開車或搭乘)未滿3人小型車,不受國道高乘載管制(含周日國5北上常態高乘載) ▲高齡駕照 75歲以上老人,須通過體檢和認知測驗,監理站才會核發有效期限為2年的短期駕照 ▲E帳單水費優惠 每期水費減收3元 ▲房屋出租 房東出租房屋,應使用符合「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的契約與房客訂約,若契約有違反規定的情形,最高將可處30萬元罰鍰。 ▲預售屋、成屋買賣計價 刪除「屋簷」、「雨遮」以附屬建物測繪的規定,將建物地下層測繪邊界改以竣工平面圖所載面積範圍《牆壁中心》為界,並訂定新舊制適用的過渡規定。
    7 人回報1 則回應7 年前
  • 2018年元旦新制看這裡 1. 基本工資將自原先每月21,009元調整為22,000元,時薪由133元調整為140元。 2. 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配合調整,修正後共分為17級,第一級投保薪資改為22,000元,刪除原分級表第二級2,1900元,第三級則遞移為第二級,依此類推;22,800元等級以上將維持原級距及金額,最高級仍維持45,800元, 3. 勞保費率每年調升0.5個百分點至上限12%。 4. 勞保年金請領年齡調高至61歲,若要提前請領年金,也要滿56歲才能領,首先適用的是47年次的勞工,每兩年再延後一歲領,直到65歲為止。 5. 申請外籍勞工案件將開放線上申請,勞動部直聘聘雇聯合服務中心除台北站外,其餘七個據點關閉。 6. 外籍移工若居住在漁船上,雇主應提供個人床舖,適當的烹飪設施、船上應配置救生與消防設備等。 ※自2018年7月起,企業僱用或特約醫護人員規模分三階段從300人降到50人。 1. 軍公教人員調薪3%;所屬國營事業將衡酌經營績效比照跟進。 2. 退撫與月退休金改為每月發放。 3. 領取月退休金的公務員出國不用再主動通報,將透過「退撫整合平台」查驗是否出境。 4. 產業訓儲替代役停辦。 5. 82年次以前出生未服役役男,全數轉服替代役,為期一年。 6. 83年次以後出生役男為期四個月的軍事訓練,但不用「下部隊」;同時仍可以家庭、宗教因素申請服替代役。 ※補充年金改革相關新制,2018年7月1日起實施。 1. 公務員18%優存利率,確定兩年退場,也就是在2021年元旦起歸零;月退金優存利率前兩年降為9%,第三年歸零;一次退分階段調降,每兩年按12%、10%、8%之順序,2025年降至6%的利率。 2. 退休所得替代率的計算基準採本俸兩倍,以35年年資為例,首年從現行本俸兩倍的95%降至75%,接下來每年遞減1.5%,10年後降至60%。 3. 退休金採計期間採計最後五年平均俸額,逐年調至15年平均俸額,已退者不受影響;最低保障金額樓地板為32,160元,低於此標準者不砍退休所得。 4. 提撥率退撫基金財務每三年精算一次。 5. 育嬰留職停薪年資採計公務員的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的年資,可併計退休年資。 6. 退休公務員再轉任其他職務者,包括公職、行政法人、政府捐贈之財團法人、轉投資公司以及私校職務者,若薪資超過基本工資者,將依法停領月退休金。 7. 請領遺屬年金資格公務員過世前與其累積存續婚姻關係10年以上,配偶年滿55歲,就可按退休者亡故時所領月退休金的二分之一年金,或兼領月退休金的二分之一,改領遺屬年金。 8. 若公務員配偶身分也是軍公教人員者,不得領遺屬年金,僅能領遺屬一次金,配偶身分為勞工則不在此限。 9. 公務員若離職轉入其他職業,退休時年資可併計。 10. 公務員自殺死亡可比照病故或意外死亡認定給予撫卹,但經判刑確定、免職處分送達前自殺者,不予撫卹。 1. 年資滿15年者,退休第一年為本俸兩倍45%,分10年漸降至30%;年資滿35年者,所得替代率最高75%,並分10年降到60% 2. 已退教育人員18%優存制度在新制上路後第一年起,年息降為9%,並在2021年起全數歸零;領一次退休金者,分六年調降,至2025起降至6%;月退若低於最低保障金額32,160元,不砍18%。 3. 中小學教師、校長年齡滿58歲可起支退休,其餘教職員的起支年齡,將在2032年達65歲。 4. 退休金採計基準由最後在職一個月延為最後15年平均俸額。 5. 退休教育人員若離婚,經雙方協議,其配偶可就兩人婚姻期間為基準,擁有最高請求至二分之一退休金請領權利,但若配偶有參加勞保、軍保貨公教人員保險者,不在此限。 6. 2023年7月1日以後初任的公立學校教職員,其退撫制度由主管機關重行建立,並另以法律定之。 1. 臺灣銀行、土地銀行、第一銀行與華南銀行取消兩岸中文匯款服務。 2. 電信經銷商行銷手機保固方案時,須改成銷售「個人保險」,由消費者自行決定是否投保,電信商須先派員考取保險業務員資格,才能行銷保單。 3. 壽險業者要追蹤前五大主力商品,七年之內脫退率超過14%,業者要增提準備金;三年內繼續率低於70%,壽險業者須提報合理說明及改善措施,若違規不改善,最重可解除負責人、經理人。 4. 新保險商品考慮實際脫退率的存續期間,與送審商品的存續期間,差距超過十年以上,業者就必須要重新定價。 5. 外籍人士買OIU保單,須持「雙證件且附雙照片」;若當初已投保卻未提繳附照片雙證件,須回頭「補正」,外籍人士可出具「護照、學生證、駕照」當證件。 6. 3月1日起,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酒後駕車加費費率表,將酒後駕車加費固定金額由2,100調高至3,600元。 7. 壽險業發行「新」保障型商品保單適用責準金利率「可調高1碼」,保費將便宜5%;不含生存保險金、未達95歲的祝壽保險金的身故保險商品、癌症及保障期間30以內的健康商品等特定保障型保險商品,可以調降責任準備金利率0.25。 8. 車體險基本保費「偏離率」自20%壓縮到15%;亦即車體險保費最低只打到八五折。 9. 賓士、寶馬、奧迪等品牌進口車過去五年理賠損失率較高,車體損失險係數漲幅平均達7%,「國產車」係數代號則全面下降。 10. 放寬電子支付機構採用生物特徵安全設計及法規鬆綁,可直接以指紋等生物特徵進行交易。 11. 信用卡收單機構可接受其他收單機構、電子票證及電子支付機構委任,讓商家一台收單機構就可接受不同機構支付。 ◎財政稅制篇 獨資與合夥事業員工每月薪資列報上限,2018年起將調高。 報系資料照 獨資與合夥事業員工每月薪資列報上限,2018年起將調高。 報系資料照 1. 進口貨物低價免稅門檻自3,000元降至2,000元。 2. 故宮門票調整,外籍觀光客普通參觀券調漲四成;取消本國老人假日參觀故宮免費優惠,未來則需收取75元門票。 3. 獨資、合夥事業員工每月薪資列報費用上限中,一般職工月薪費用上限自5.75萬元調高至5.95萬元,調幅約3.5%;副理、單位主管、秘書、工程師、技師等高級職員自8.2萬元調為8.45萬元,調幅約3%,將在2019年5月申報時適用。 4. 80%的醫學中心、610座中油自營加油站、水電費及綜所稅繳納等提供行動支付服務。 5. 民眾透過「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臺」以行動支付繳納公務機關及公立醫院費用,不需額外負擔手續費。 1.上市櫃公司必須提供「電子投票」作為股東行使表決權的管道;若公司拒絕,金管會將祭出「退件條款」,其申報募集發行有價證券的案件,將予以退件。 2. 申請初次上市(IPO)公司,不論本國或第一上市的外國公司,都要設置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需要三名以上獨董組成,未來只要送件IPO,審計委員會將是必要條件。 3. 上櫃公司要比照上市公司,自2018年起、每年都需要舉辦法說會,向法人說明業務展望與財務報告。 4. 降低台灣上市母公司對子公司持股比例之價格合理性規範,並提高子公司上市之決策層級。 1. 針對僅有功能性卻無實坪用途的「屋簷」、「雨遮」將全面取消登記,實施前已申請建造執照的建物,得依舊規定辦理。 2. 宜蘭縣內龍德、利澤兩處工業區內閒置工業用地,將開徵五倍空地稅。 1. 海外就醫健保核退上限由國內醫學中心標準改成各級醫院與診所平均醫療費用計算。 2. 民眾住院部分負擔上限將由單次37,000元調漲至38,000元,全年上限則從62,000元漲至64,000元。 3. 全國110家醫學中心、區域醫院門診量須逐年減少2%,目標五年減少10%,未落實減少門診量的醫院,超收門診部分將不予給付。 4. 健保投保薪資與保費級距從50級修正為49級,第一級月投保金額為最低薪資的22,000元,受雇者本人保費調漲為310元;其他級距投保月投保金額與本人負擔保費不變。
    2 人回報1 則回應7 年前
  • 2018年元旦新制看這裡 1. 基本工資將自原先每月21,009元調整為22,000元,時薪由133元調整為140元。 2. 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配合調整,修正後共分為17級,第一級投保薪資改為22,000元,刪除原分級表第二級2,1900元,第三級則遞移為第二級,依此類推;22,800元等級以上將維持原級距及金額,最高級仍維持45,800元, 3. 勞保費率每年調升0.5個百分點至上限12%。 4. 勞保年金請領年齡調高至61歲,若要提前請領年金,也要滿56歲才能領,首先適用的是47年次的勞工,每兩年再延後一歲領,直到65歲為止。 5. 申請外籍勞工案件將開放線上申請,勞動部直聘聘雇聯合服務中心除台北站外,其餘七個據點關閉。 6. 外籍移工若居住在漁船上,雇主應提供個人床舖,適當的烹飪設施、船上應配置救生與消防設備等。 ※自2018年7月起,企業僱用或特約醫護人員規模分三階段從300人降到50人。 1. 軍公教人員調薪3%;所屬國營事業將衡酌經營績效比照跟進。 2. 退撫與月退休金改為每月發放。 3. 領取月退休金的公務員出國不用再主動通報,將透過「退撫整合平台」查驗是否出境。 4. 產業訓儲替代役停辦。 5. 82年次以前出生未服役役男,全數轉服替代役,為期一年。 6. 83年次以後出生役男為期四個月的軍事訓練,但不用「下部隊」;同時仍可以家庭、宗教因素申請服替代役。 ※補充年金改革相關新制,2018年7月1日起實施。 1. 公務員18%優存利率,確定兩年退場,也就是在2021年元旦起歸零;月退金優存利率前兩年降為9%,第三年歸零;一次退分階段調降,每兩年按12%、10%、8%之順序,2025年降至6%的利率。 2. 退休所得替代率的計算基準採本俸兩倍,以35年年資為例,首年從現行本俸兩倍的95%降至75%,接下來每年遞減1.5%,10年後降至60%。 3. 退休金採計期間採計最後五年平均俸額,逐年調至15年平均俸額,已退者不受影響;最低保障金額樓地板為32,160元,低於此標準者不砍退休所得。 4. 提撥率退撫基金財務每三年精算一次。 5. 育嬰留職停薪年資採計公務員的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的年資,可併計退休年資。 6. 退休公務員再轉任其他職務者,包括公職、行政法人、政府捐贈之財團法人、轉投資公司以及私校職務者,若薪資超過基本工資者,將依法停領月退休金。 7. 請領遺屬年金資格公務員過世前與其累積存續婚姻關係10年以上,配偶年滿55歲,就可按退休者亡故時所領月退休金的二分之一年金,或兼領月退休金的二分之一,改領遺屬年金。 8. 若公務員配偶身分也是軍公教人員者,不得領遺屬年金,僅能領遺屬一次金,配偶身分為勞工則不在此限。 9. 公務員若離職轉入其他職業,退休時年資可併計。 10. 公務員自殺死亡可比照病故或意外死亡認定給予撫卹,但經判刑確定、免職處分送達前自殺者,不予撫卹。 1. 年資滿15年者,退休第一年為本俸兩倍45%,分10年漸降至30%;年資滿35年者,所得替代率最高75%,並分10年降到60% 2. 已退教育人員18%優存制度在新制上路後第一年起,年息降為9%,並在2021年起全數歸零;領一次退休金者,分六年調降,至2025起降至6%;月退若低於最低保障金額32,160元,不砍18%。 3. 中小學教師、校長年齡滿58歲可起支退休,其餘教職員的起支年齡,將在2032年達65歲。 4. 退休金採計基準由最後在職一個月延為最後15年平均俸額。 5. 退休教育人員若離婚,經雙方協議,其配偶可就兩人婚姻期間為基準,擁有最高請求至二分之一退休金請領權利,但若配偶有參加勞保、軍保貨公教人員保險者,不在此限。 6. 2023年7月1日以後初任的公立學校教職員,其退撫制度由主管機關重行建立,並另以法律定之。 1. 臺灣銀行、土地銀行、第一銀行與華南銀行取消兩岸中文匯款服務。 2. 電信經銷商行銷手機保固方案時,須改成銷售「個人保險」,由消費者自行決定是否投保,電信商須先派員考取保險業務員資格,才能行銷保單。 3. 壽險業者要追蹤前五大主力商品,七年之內脫退率超過14%,業者要增提準備金;三年內繼續率低於70%,壽險業者須提報合理說明及改善措施,若違規不改善,最重可解除負責人、經理人。 4. 新保險商品考慮實際脫退率的存續期間,與送審商品的存續期間,差距超過十年以上,業者就必須要重新定價。 5. 外籍人士買OIU保單,須持「雙證件且附雙照片」;若當初已投保卻未提繳附照片雙證件,須回頭「補正」,外籍人士可出具「護照、學生證、駕照」當證件。 6. 3月1日起,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酒後駕車加費費率表,將酒後駕車加費固定金額由2,100調高至3,600元。 7. 壽險業發行「新」保障型商品保單適用責準金利率「可調高1碼」,保費將便宜5%;不含生存保險金、未達95歲的祝壽保險金的身故保險商品、癌症及保障期間30以內的健康商品等特定保障型保險商品,可以調降責任準備金利率0.25。 8. 車體險基本保費「偏離率」自20%壓縮到15%;亦即車體險保費最低只打到八五折。 9. 賓士、寶馬、奧迪等品牌進口車過去五年理賠損失率較高,車體損失險係數漲幅平均達7%,「國產車」係數代號則全面下降。 10. 放寬電子支付機構採用生物特徵安全設計及法規鬆綁,可直接以指紋等生物特徵進行交易。 11. 信用卡收單機構可接受其他收單機構、電子票證及電子支付機構委任,讓商家一台收單機構就可接受不同機構支付。 ◎財政稅制篇 獨資與合夥事業員工每月薪資列報上限,2018年起將調高。 報系資料照 獨資與合夥事業員工每月薪資列報上限,2018年起將調高。 報系資料照 1. 進口貨物低價免稅門檻自3,000元降至2,000元。 2. 故宮門票調整,外籍觀光客普通參觀券調漲四成;取消本國老人假日參觀故宮免費優惠,未來則需收取75元門票。 3. 獨資、合夥事業員工每月薪資列報費用上限中,一般職工月薪費用上限自5.75萬元調高至5.95萬元,調幅約3.5%;副理、單位主管、秘書、工程師、技師等高級職員自8.2萬元調為8.45萬元,調幅約3%,將在2019年5月申報時適用。 4. 80%的醫學中心、610座中油自營加油站、水電費及綜所稅繳納等提供行動支付服務。 5. 民眾透過「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臺」以行動支付繳納公務機關及公立醫院費用,不需額外負擔手續費。 1.上市櫃公司必須提供「電子投票」作為股東行使表決權的管道;若公司拒絕,金管會將祭出「退件條款」,其申報募集發行有價證券的案件,將予以退件。 2. 申請初次上市(IPO)公司,不論本國或第一上市的外國公司,都要設置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需要三名以上獨董組成,未來只要送件IPO,審計委員會將是必要條件。 3. 上櫃公司要比照上市公司,自2018年起、每年都需要舉辦法說會,向法人說明業務展望與財務報告。 4. 降低台灣上市母公司對子公司持股比例之價格合理性規範,並提高子公司上市之決策層級。 1. 針對僅有功能性卻無實坪用途的「屋簷」、「雨遮」將全面取消登記,實施前已申請建造執照的建物,得依舊規定辦理。 2. 宜蘭縣內龍德、利澤兩處工業區內閒置工業用地,將開徵五倍空地稅。 1. 海外就醫健保核退上限由國內醫學中心標準改成各級醫院與診所平均醫療費用計算。 2. 民眾住院部分負擔上限將由單次37,000元調漲至38,000元,全年上限則從62,000元漲至64,000元。 3. 全國110家醫學中心、區域醫院門診量須逐年減少2%,目標五年減少10%,未落實減少門診量的醫院,超收門診部分將不予給付。 4. 健保投保薪資與保費級距從50級修正為49級,第一級月投保金額為最低薪資的22,000元,受雇者本人保費調漲為310元;其他級距投保月投保金額與本人負擔保費不變。 5. 村里長和鄰長依照受雇者級距的第12級納保,從每月須繳490元調整為511元;自行執業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則依照第六級納保,從每月負擔371元調整為388元。 1. 公部門、私立學校、百貨公司、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藥粧、醫療器材行、3C零售、書店文具店、洗衣店、飲料店及西點麵包店等14大類商家不得免費提供塑膠袋,民眾若需要得自費購買;魚類、肉類、蔬果等生鮮食品的包裝袋、裝著麵包的包裝袋、裝藥品的藥袋、洗衣服防塵袋則不在限塑範圍內。 2. 供民眾購買的購物用塑膠袋取消厚度限制,業者可自行選擇最適合的厚度、價格由業者自行訂定。 3. 洗髮用化粧品類、洗臉卸粧用化粧品類、沐浴用化粧品類、香皂類、磨砂膏、牙膏等六大類產品若含塑膠微粒,將不得製造、輸入,違者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7月1日起不得販賣,違者處最高6,000元罰鍰。 4. 二行程機車申請汰換或報廢,每台補助調降為1,000元。 5. 台北市、新北市垃圾隨袋徵收推行「兩袋合一」,花錢買的購物用塑膠袋,也可當垃圾專用塑膠袋;規定轄內量販店、超市與連鎖便利商店等僅能提供兩用袋,但雙北不能共用。 6. 台中市元旦起補助家戶裝設太陽能板,每瓩補助1.8萬元,每案補助上限達30萬元,初估第一年可補助60戶。 1. 電動機車免徵使用牌照稅期限至2021年底。 2. 所有型式大型車輛新車需裝設轉彎及倒車警報裝置。 3. 台北市將對違規停車輛收取移置費,每輛車每次100元,保管費為第1小時免費,之後每12小時25元,並採累進計費。 4. 高雄輕軌全額收費。 5. 台鐵乘車前發現列車誤點超過30分鐘,退票可免收手續費。 6. 最大起飛重量超過27,000公斤的飛機,應以緊固方式裝置一具頻率為8.8000赫、持續工作30日的自動觸發式水下定位裝置。 7. 新領牌照之電動機車將核發新版電動機車專屬號牌。 8. 測速照相警示標誌將改為圖示 9. 汽車駕駛人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者,處汽車駕駛人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至少一年不得考領。 10. 車輛行駛於同向或雙向僅有一車道路段遇到緊急車輛時,不論是同向或對向車輛,除應向右緊靠道路右側外,並需暫時停車於適當地點,供執行緊急任務車輛超越;若是兩車道或是3車道以上路段,最外側車道車輛,應再往右側車道外移動讓中間車道車輛可向右避讓;除同向車道外,其餘方向車輛應減速暫停,不得搶快進入路口,若不立即避讓可依法可處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一年。 1. 洗潔劑業者必須要在產品成分標示中,標示天然成分的百分比,若未依規定標示,將依法開罰4萬到400萬元。 2. 健康食品產品依型態不同,應分別標示與「藥品」或「療效」區隔之醒語,及產品均應標示「用量提醒」之醒語。 3. 醬油產品除了依製程標示「釀造」、「速成」、「水解」、「混合」等字樣,範總氮量須達每100毫升0.8公克以上,黑豆醬油總氮量每100毫升須達0.5公克以上,且果糖酸含量不得超過0.1%。 ※ 2018年7月1日起,醋酸或冰醋酸等稀釋液製成的化學醋,須清楚標示「合成」兩字。 1. 中國大陸地區人民以小三通方式到離島自由行旅遊,將不需要再附上稱為「G簽」的個人簽注。 2. 兩岸小三通可從事的事由範圍除了社會交流、藝文交流、就學與旅行外,新增「宗教交流」;藝文交流審查從五日縮短為三日。 1. 五年內讓半數非資訊科系大學生修習程式設計,並同步修改就學貸款辦法,未來高中及大專收取的電腦與網路使用費,也可貸款。 2. 以公司型態成立的補教業以及未登記立案的補習班,販售面授課程須課徵5%營業稅並開立發票。 3. 學測、指考和英聽簡章將整併,並取消准考證,改用考試通知,配合學測國文非選題獨立施測,學測科目考試順序也將調整。 4. 導遊、領隊專業科目筆試從80題降為50題;已領取導遊、領隊執照者再度考取其他外語證照,免考共同科目,僅須參加外語筆試、外語口試。 1. 農民申報稻作直接給付,將稻米銷售市場,可領取每公頃1萬元到1萬3,500元給付金;仍有意願繳售公糧者,政府仍予收購,不影響其權益。 2. 稻米產銷契作集團產區契作生產高品質稻米,有1,500元獎勵金。 3. 作物保險除了高接梨、梨、芒果、釋迦、養殖水產、水稻、芒果之外,新增香蕉、文旦柚、鳳梨、木瓜等品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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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改10問— 兼為年金改革致現職人員的公開信 台東縣東河國小退休教師楊文耀 親愛的軍警消公教現職同仁: 首先要說明,這篇文章很長,懇請您耐心看完。 不論您贊成全部觀點或部分觀點,都歡迎轉載。 在進入主題之前,請您先耐心地看完一段背景資料。 民國71年,我考入台東師專就讀,當時一位周姓地理老師在課堂上老是譏諷我們是「5397個笨蛋裡面精選出來的大笨蛋!」當時台灣9個師專是單獨招生的,我們那一屆報考台東師專的人數是5397人,總共錄取180人,率取率約3.3%。周老師的言下之意是:你們這些人既然那麼會讀書考試,何苦來當國小老師? 忘了是哪位老師還告訴我們一個笑話,說是在民國5、6零年代,報紙上的徵婚廣告常見對徵婚對象的學歷要求是「專科以上,師專除外」。我後來並未去查考此事是否為真,但由此可見當時國小老師的收入確實是令人望之卻步的。 此一狀況反映在國小教師的性別比例上最為明顯。當時9所師專招收的學生在性別比例上是1:1的,可是在國小教育現場的男女教師比率通常落在2:8到3:7之間,顯示很多由師專培育出來的男老師不願意留在教育現場,因為待遇實在太低了。 民國75年暑假,我在台北縣新莊市塔寮坑溪工地打工,當時小工1天的工資800元;民國76年我師專畢業,分發至台北縣三峽鎮成福國小擔任教職,每月薪水1萬5千多元,當時還沒實施休2日,每月工作日數約24天,換算日薪約6百多元,略低於小工一日所得。 民國79年我退伍回到教師的工作崗位,當時薪水約2萬出頭,換算日薪約9百元,而一位泥水匠師傅的日薪大約3千元。那是台灣進入「台灣錢,淹腳目」的時代,但我們不在其中。 我們遵守政府的規定,不兼差,安貧樂道,超時工作也沒加班費可領;我們也信賴政府的承諾,指望未來安穩的退休生活。 把時間再往前拉,民國60年,我的一位父執也是國小教師,每月薪水約2千元,九口之家全仗這份薪水養活,因為當時還有配給白米,扣除水、電、柴、油、鹽、醬、醋、茶,每天只有不到30元的菜錢。他的太太為了撙節開支,每天天沒亮就到果菜批發市場撿拾人家拋棄的殘菜,還要遭人白眼! 那個年代,教師不必繳所得稅,不必自己提撥退撫基金,因為沒錢可繳。 民國85年,我的薪水大4萬多元,政府認為我們應該有錢可以自己提撥退休金了,於是進入了退撫新制的時代。 一個時代有一個時代的背景,時空的錯亂只會引發巨大的憂懼和不安。 現在,讓我們回到主題。 首先,就其服務年資多數甚至在是在退撫新制實施前就已退休的人員而言,我想幫他們問一問: 第一問:這些人的退休金主要是或全部是由地方政府編列預算給付,與退撫基金較少、甚至絕無關係。今天政府以避免基金破產為理由,把他們納入改革的對象,是不是有時空錯置之嫌?如果是你,你要不要起來抵抗? 第二問:如果說把這些人列入改革對象是因為政府財政困難,如果是你,你要不要問一下財政是否真有困難?事實顯示財政並無困難,稅捐年年超徵。如果是你,你要不要起來抵抗? 第三問:退一萬步說,即使財政真有困難,政府可不可以只犧牲退休人員的權益?如果是你,你要不要起來抵抗? 其次,對於像我這樣有部分舊制年資,多數是由退撫基金給付的人來說,我也有許多的疑問。 第四問:就舊制年資部分,既非由退撫基金給付,為什麼要一體納入年金改革?如果是你,你要不要起來抵抗? 第五問:資料顯示,四大基金破產時間依序為軍人(2020年)、 勞保(2027年)、 教育人員(2030年)、 公務人員(2031年)。 (以上資料引自商業週刊記者田習如2017年1月19日於端傳媒發表的文章,該文極力鼓吹年金改革的必要性,並且不乏對軍公教不友善的論點)那麼,我們希望所有基金依照同樣安全年限的標準,次第修法,同步實施的要求,豈非僅是一個卑微的要求?7月1日實施在即,我們可不可以再卑微地問一下:勞保的改革呢?你要我們相信這跟選票無關嗎?如果是你,你要不要起來抵抗? 第六問:根據自由時報記者吳柏緯2017年9月1日報導:考試院副院長李逸洋表示,公務人員退撫基金平均年投資報酬率為3.16%,李逸洋同時提到,加州公務員退休基金1988年到2016年的平均報酬率高達8.3%!我曾精算過,如果以年平均投資報酬率5%複利滾存,1萬元在35年後會增加為5萬多元,但如果只有2%的投資報酬率,35年後只有2萬多元!我想問一問:如果我們退撫基金的投資報酬率有5%,那我們可以有多高的所得替代率呢?很遺憾的是我們只看到新退撫條例第 11 條規定:「退撫基金之運用及委託經營,應由專責單位進行專業投資,並按季公告收支及運用情形。」我們沒有看到檢討,也沒有看到基金主人參與的機制,這難道不是身為基金主人應有的權利嗎?如果是你,你要不要起來抵抗? 第七問:現行勞保條例第65條規定:本保險之年金給付金額,於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負百分之五時,即依該成長率調整之。所以2011年起申請勞保給付的7.2萬人,自2017年5月起平均每人可以多領776元。但是7月1日起要實施的教育人員退休撫卹條例第37條僅敘明退休人員「每月退休所得;經審定後,不再隨在職同等級人員本(年功)薪之調整重新計算。」我們可不可以再卑微地問一下:我們的物價指數條款呢?如果不隨物價指數調整,是不是等於逐年降低我們的退休所得呢?如果是你,你要不要起來抵抗? 在以上問題沒有得到合理的答覆之前,如果是你,你要不要起來抵抗? 最後,對於各位敬愛的在職人員來說,前面還沒有幫各位問到的,在這裡再幫大家問一問。 我想請大家先看一下以下的對照表1。應當說明的是,我並無意挑起與勞工的對立,只是要檢視政府年改的動機與合理性。 根據此表的規定,我們實際試算一下(參看對照表2),且讓我接著問: 第八問:親愛的現職同仁,看完對照表,你還會覺得自己繳很少,領很多,退休後是個米蟲嗎? 第九問:對於勞工所謂的「低」退休金,你覺得是誰的責任?你還會有愧疚感嗎? 第十問:你覺得改革後勞保條例的空格內,該填入多少才是合理的呢? 如果最後空格內填入的答案不符合公平原則和比例原則,你要不要起來抵抗? 我建議: 你們最好現在就開始起來抵抗! 和我們站在一起抵抗! 抵抗沒有太早,只有太遲,因為我壓根不相信空格內填入的答案會符合公平原則和比例原則。 107年6月16日清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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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分享」 假年金改革 警官深入分析 文/丁水岸 年金改革層級既由總統主導,改革對象當然要提高至總統層級!!! 所以: 一、先追究退撫基金歷年投資報酬率不彰責任! 投資明細及財報先透明化! 退休人員有知的權利! 我們不要護盤爛股! 二、蔡英文先宣示放棄「總統退職禮遇」; 大刪 馬、李、扁、連、呂之「總統退職禮遇」; 追討關中黨職併公職年資; 廢除李遠哲月領50萬自肥條款。 三、立委先自刪浮濫津貼才有資格審年金。 四、法官不能例外–軍、公、教被砍多少、法官就比照辦理! 五、先大刪政務官、將官優厚退職給予(或退俸) 六、何以獨厚大學教授退休基數維持本俸2倍? 基層軍公教退休基數倍數卻逐年刪減? 不拔肥鵝毛只剝瘦鵝皮,一律改革彰顯公義? 七、調高遺贈稅阻炒房! 假農民冒領老農年金要清查!! 勞退農保一起改!!! 年金改革?先去除改革本身的“不公義”再說! 要改革就不能獨厚某黨政客,一切透明防止黑箱作業。 幾點意見分享:要比,大家一起攤開來比!! 1. 我的退撫基金加公保金,每月繳五千多元,勞工每月繳六七百元,為什麼退休的時候要領跟勞工一樣?這樣對嗎?? 2. 勞工一年換12個老闆,退休金照領,公務員一個大過免職,退休金一筆勾銷,這樣有對等嗎??(甚至,某公務員用筆名投稿報社評時政,就被免職處分!) 3. 勞工有失業救濟金,公務員有嗎?? 4. 勞工有失業免費的職業訓練,訓練期間每月還照領12000元生活費,公務員失業有嗎?? 5. 改革排除政務官、司法人員、大學教授,以及總統副總統??高官錢領更多,有改到嗎??總統退職,國家每個月花1千萬元(含隨扈及退職總統辦公室費用)養一個退職總統,可以不用改嗎?? 6. 老農個個都是田僑仔,終身免繳半毛錢,每月還可以領7千元(有些縣市領更多),為什麼?? 7. 勞工有「勞工三權」,軍公 有嗎? 8. 勞保資方負擔80%,公保資方負擔65%,繳交的保費有公平嗎? 歡迎勞工比照公務員,繳多領多!!要公務員少領也可以,歡迎比照勞工,繳少領少,並還給公務員"勞工罷工權"!! 找出元凶! 請問林全院長: 如何才是釜底抽薪 解決當前爭議 永遠為子孫開創未來美景與健全國家財政辦法 ? 民國84年實施新的公務人員退休制度,就設計以溫和漸進的方式讓18%走入歷史,未來1,2拾年,隨著年齡的增長,舊制年資的縮短,消退的速度將越走越快,所以,軍公教18%不是問題。 反而是後來突然冒出立委和政務官的18%,才是個綿綿無絕期的(大包袱),立委4年換一批,政務官2年換一批,想像一下,20年後會怎樣?50年後會怎樣?100年後會怎樣……? 所以84年以前 公務員可領18趴的人,越來越少,直到10年後幾乎走光光,沒人領 ! 但另一個是逐漸累積,那才真的是大問題? 民國93年1月1日(阿扁政府) 訂頒的【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政務官任滿二年、立法委員滿8年、地方選出來的首長滿8年:所有退職金,全部可以領18趴。台灣人你們知道嗎? 那些政務官(機要人員)靠"選舉當官"。一人得道雞犬升天!那些雞犬就是不需經高考,普考就能當官。只要兩年就好 ! 原來人民的納稅錢,國庫就是這麼(被這些人)挖空的!然後 (再找公務勞工基層退休人員) 當替死補洞!這是什麼正義?自肥可惡~可惡啊~可惡至極! 請問 林全院長 :當初 阿扁所立法的 (立委,民代,縣市首長,政務官的退職金請領方式),不就是國家財政上真正的元凶?不要每次 讓辛苦的勞工 與基層公務人員,家人之間,朋友之間,如此不堪的互相指責!這不是正義! 小英總統 不就是要林院長來追求公平、正義? 既然已經發現元凶!惡法也是(法)! 就必須改革!一再吹牛要為23OO萬國人伸張正義追求公平!卻任憑惡法侵蝕國家財政,這是極不負責任的政務首長!請問林全院長,您有擔當跟智慧要把這些惡法轉正,修法把它取消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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