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原文

1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序文)對司法嚴重的抗議 -黃越綏(社會政治觀察者)

「司法不公」長期以來一直給社會普遍不信任的刻板印象,也是身受其害者心中永遠的痛,同時更是關心司法正義與存在價值學者專家們眼中的沉淪。姑且不論台灣民主歷史發展過程中因不斷受外來勢力與殖民統治的蹂躪與迫害,導致對於政治(管理眾人之事)的冷默與沉默,更因疏忽了在公民教育的學習中,「人民是頭家政府是公僕」其角色的自覺性與權利義務上的自主性,反而給了特權或霸權的政客們有了操控司法及愚弄百姓的合理、正當與慣性化的藉口。

「法律是道德最後的防線」,所以一般人均以不觸法、不犯法,甚至法不入家門等不同形式來警惕並藉以達到社會道德規範的要求。道德標準通常以公平、公正及公義為原則,但公平、公正與公義的標準又因國家、種族、文化等的差異而有所區分。公眾人物的道德是社會公評的標的,前總統陳水扁
當然也不例外,姑且不論是針對其元首身分的尊重或是檢驗其執政八年期間對台灣社會貢獻的功過,單純地站在一個基本人權與人道的觀點以及司法程序未經三審定讞,應以無罪推定論的前提下,來看這個所謂「世紀大審判的扁案」。正是馬執政黨可利用這個再次民主化黨政黨輪替的機會與運作的過程,來從事社會安全與司法體系之改造為「轉型正義」作全面性的提昇,但令人遺憾的是馬團隊卻挾其選票,國會及地方勢力之絕大多數以妖魔化政黨的罪行嘲弄司法的中立,作為一再踐踏人權的價值。

扁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後,依舊是媒體追捕焦點,在藍綠分壘意識型態激化以及政黨鬥爭的推波助瀾下,最令社會大眾詬病的是「未審先判」以及「一再延押」的政治動機及政敵鬥爭的爭議。

一位任內既無內亂外患罪,而卸任不到一年的總統,只因懷疑他有貪污洗錢罪嫌而被起訴,政府竟動用了龐大行政資源,利用特偵組以及針對此「個案」在法務部長特別的青睞下,不眠不休的從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每天對「媒體放話」、「特偵組員一字排開宣誓入罪決心」展開「押人取供」、「施壓污點證人」、「總統及法務部長透過媒體公然干預司法」到「審判法官在違憲違法下接受調包」並以「無由為由三度覊押」為期近半年,不但引起社會大眾及法界人士一片譁然,更令國際不解,希望台灣民主不要倒退,應儘速放扁離開『看守所』,還他憲法賜予被告者的人權與自由,讓他能有平等的機會為自己的權益辯護。

個人不止一次公開表達,扁家人滙錢國外之行為固可受公評,但司法程序之正義與人權保障的伸張卻不容忽視,而基於朋友關係在困境中伸出溫暖的援手更是人之常情,因此特為此冊寫序,以示沉痛的抗議。

現有回應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個人意見

    理由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654號解釋:「受羈押之被告,其人身自由及因人身自由受限制而影響之其他憲法所保障之權利,固然因而依法受有限制,惟於此範圍之外,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受羈押被告之憲法權利之保障與一般人民所得享有者,原則上並無不同(本院釋653解釋理由書參照)。」等語,業已言明,受

    不同意見

    http://www.viewpointtaiwan.com/columnist/能不能保外就醫,犯人身份有差?!/
    保外就醫
    8 年前
    10

增加新回應

  • 撰寫回應
  • 使用相關回應 12
  • 搜尋

你可能也會對這些類似文章有興趣

  • 民國104年11月7日「馬習會」時,「太陽花」要角陳為廷等23人為表抗議,凌晨4點衝入搭載馬英九的航空公司松山機場辦公室破壞,損失不輕的航空公司提告。此案105年12月7日因撤告而不起訴。  北檢很聰明,這種案件證據確鑿,嫌犯也供認不諱,通常兩三個禮拜就會起訴,卻放了13個月才不起訴,擺明檢察官在等待綠營的政治指令 否則太違背常情了。  林全上任首件公文,是撤告126名占領行政院的太陽花成員。此事發生在103年3月18日,林全就任是105年5月20日,檢察官善觀風向,11個月才起訴,而法官更厲害,放15個月不審,這種犯罪過程被全程錄影的案件擺了26個月,根本在等待新政府來撤告,司法有獨立嗎?逮人的警察還有8人被撤告的成員控告殺人未遂,現仍在跑法院,包括退休的前北市警局長黃昇勇。  年底了,我們來替一向親綠的司法算總帳!  看到陳水扁替陳幸妤診所開幕致詞的神采,想到95年的趙建銘案。此案扁婿趙建銘涉內線交易,讓家人便宜買到彰銀特別股,檢方收押他後,更在95年7月10日起訴,求刑8年,但10年來,由一審7年、二審6年、更一審7年、更二審7年,到現在的更三審判4年,愈來愈輕,且已上訴在更四審中。  95年11月3日,吳淑珍被依盜領總統國務機要費遭起訴,檢察官陳瑞仁表明,總統陳水扁在憲法有免刑事之權,會在97年520陳卸任後,依貪汙罪起訴他,這是諸多扁案中的第一件。  但此案下場呢?陳水扁一審判無期徒刑,二審判20年,目前更一審是扁、珍俱無罪,特偵組上訴中,不料陳聲請因病免審議獲准,106年1月1日起,上訴的特偵組反被裁撤。10年了,誰還在乎吳淑珍收集發票報公帳?而綠色司法,更是一灘死水。  96年10月22日,綠委高志鵬替東豐閣集團關說購買國產土地,收賄200萬元,助理拿150萬元,他拿50萬元,檢察官求刑9年,當時陳水扁是總統,他不敢罵司法;等馬英九執政,98月7月15日,一審判5年6月,他痛批馬的黑手伸進司法;不料100年1月20日,二審竟判無罪,他大呼司法是公正的,還他清白,不提馬是總統;沒想到102年7月6日的更一審又判7年6月,因馬還是總統,他持續批司法;等蔡英文上任的105年11月17日更二審,他被判4年6月,還可上訴,9年了,司法還在擺渡,也在擺爛。  歷史學者黃仁宇寫《萬曆15年》時,用大歷史角度看待當年一些小事,造成明朝衰亡,「刑事速審法」規定案件8年審完,這些從萬曆95年審到萬曆105年的案子,似乎也沒人在乎,司法,看來是完了。(董智森)
    1 人回報1 則回應9 年前
  • 侯友宜的四大主張 2024政黨輪替勢在必行! 侯友宜針對當前中華民國面對的難題,以及未來解決的方式,提出明確政策,改善現有困境! 💡四大主張一次看: 📌依據「中華民國憲法」支持九二共識 侯友宜接受「合乎中華民國憲法的九二共識」,一個中國就是指中華民國🇹🇼。是兩岸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絕對不是一國兩制的九二共識,更不是民進黨污衊化的九二共識! 📌供電穩定、能源安全、落實減碳的能源政策 兼顧安全、減碳、穩定三大原則的能源比例, 核一、核二,根據國際標準安檢測試安全無虞後,依法延役; 核三機組到期,必須準備延役; 核四經過國際頂尖專家的檢驗,並經過國際標準程序檢驗後,安全萬無一失,就可以重啟。 📌重啟特偵組,強調司法公平正義 一個清廉的政府要有效率,民眾亦有知的權利,民進黨八年執政,光電弊案、疫苗採購爭議、黑金問題等,都未解決,侯友宜未來一定重啟特偵組,徹查所有弊案問題,給人民交代! 📌廢除NCC,重新建構新聞自由 NCC為獨立機關,理應捍衛新聞自由,但近日包括強行通過鏡電視上架,漠視程序正義,早已喪失人民信任,侯友宜要廢除NCC,重新建構台灣人民的言論自由與新聞自主! 興利除弊,為民謀福! 現在台灣人民最需要的是解決問題,而非製造問題的政府,侯友宜會全力以赴,一步一腳印,腳踏實地提出更多穩健務實的政策,為人民力拚好日子💪 臉書看更多⬇️ https://kmt-wins.com/侯友宜的四大主張2024政黨輪替勢在必行
    2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沒有特偵組,不會有國民黨林益世、葉世文貪瀆案的偵破,沒有特偵組,也不會有阿扁海角七億的被發現。特偵組是民脂民膏的守護神,是貪官污吏的剋星。只是小英一上任總統不到五個月就廢了特偵組,從此即開始了大撈特撈,撈到台灣都要乾了,還準備再撈最後的四年,才會將一個光溜溜的空殼丟給你。就像老蔣搬走大陸750萬頓的黃金一樣。只是老蔣搬金到台灣,還有個中華民國在,而他們搬出去的所謂(台灣國),可連一個影子也沒有。就像海角七億一樣,全都進到私人的口袋裡。花媽在高雄除負債3300億外還弊案一堆。昨花媽說指控的人要有證據,卻不敢說沒有特偵組的調查,證據怎有可能自動跑出來?但僅從以下徵兆,難道還不夠起動調查? 1、花媽的機要祕書趙家寶,專幫市府收各家廠商的回扣,不小心被抓到判刑十一年定讞,躲藏於花媽官邸附近六年,直到換了市長才抓到。難道不應調查? 2、花媽將別人捐給氣爆家屬46億的善款,僅律師費花媽就報支了6000萬,訴訟費報支上億,真正錢到受害者手上的寥寥可數,難道不應調查? 3、高雄四五百筆國有土地在花媽手上被賤賣,短短幾年負債3300億。難道不應調查? 4、義大上百億土地開發案的弊端,到現在仍擱置不查不辦。難道不應調查? 5、慶富案對只有三五億資金的包商,花媽竟准銀行超貸數百億給慶富,慶富一拿到錢就宣佈倒了跑了。難道不應調查? 6、陳幸妤在那麼多媒體面前說:【陳菊,你拿了我爸多少錢?你敢說出來嗎?】難道不應調查? 7、兆豐案45億沒了,卻被列為國家機密不准調查。還有台杉案、獵雷艦案,都是幾百億的大案、以及總統專機私菸案,陳明文高鐵撿到300萬案等,以上只是無數貪瀆列舉之大端,只要特偵組恢複一調查,什麼證據就都出來了。那些發動(罷韓)的人,是有 「高位」可享,有「巨利」可貪,而你我可是啥都沒有的(棋子)。若你不想讓這些貪贓現形、不想讓真相揭露、不想讓政治清明、讓國強民富、不想讓公義申張、讓枉法者受應有的制裁,就繼續吃你(愛台灣)、(護主權)好偉大亢奮的芒果乾,變成像那些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轉載)日本記者本田善彥早已洞察(~)台灣是集体低智商的民粹理盲社會,終將自我解體的鬼島⁉️這是大多數腦殘台灣人拒絕面對的真相⁉️ 台灣人崇拜與寛容蔡政腐的貪腐、邪惡、無能與双標無恥⁉️另嚴重缺乏“選賢與能”的民主素養(何為賢者?能者?鑑評標準?混然不知❓)⁉️ 司法、媒體更是蔡政腐與冥燼党恣意妄為的两座《庇護靠山》⁉️司法唾棄伸張社會公平正義之職志,淪為追求官位的政治太監⁉️媒體喪失社會公器的良知责任,甘為收買(彭文正爆料價碼)及政腐豢養的野狗而抹黑抹紅抹黄在野党⁉️ 名嘴知識份子更將框導社會的聲帶【作賤】為【肛門】爛嘴,不是放屁就是拉屎,禍國殃民的醜陋嘴臉令人不恥⁉️ 《軍警無武德,文官無品德》充斥蔡政腐⁉️台灣快速沉淪與自我解體,難道不是百姓的自作孽與必然宿命⁉️ 台灣已是上帝與佛袓同將放棄的天譴鬼島⁉️今日高雄人的腦殘投票,已不再存有天佑台灣的奢望❗😤😤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柯文哲: 中午,我評論了罷韓過後的政局變化,很快的就看到來自世界各地,包括博愛特區,鋪天蓋地的攻擊。   一黨專政、一黨獨大、一黨優勢,爭執這些名詞的定義毫無意義,我要問的是,這個執政黨到底做了甚麼,有沒有實踐對人民的承諾?有沒有自省能力?   這幾年,民進黨完全執政,小英總統說好要 #司法改革 、要推 #礦業法、要 #反媒體壟斷、要實踐 #居住正義、要 #華航正名、要 #兩岸監督條例,這些選前的承諾、人民的期待,如今安在?    #黨政軍退出媒體,過去是民進黨的大力宣傳的口號,現在卻是大肆採購媒體、置入行銷,還有側翼粉專助攻,讓政策討論幾乎失去空間。 2020大選前,蔡總統說要撐香港,如今揚言終止「港澳關係條例」,「選前都是手足,選後音訊全無」。而民進黨對於台灣的手足呢?卻是黨同伐異、非我族類,從不手軟。    只要與之不同調,就是破壞團結,就是中共的同路人,這是「民主」嗎?還是你的民主和大家不一樣。    重點不是一黨專政之名,而是一黨專政之實。如果當權者不能容忍不同的聲音,不知節制權力的擴張,只是把不同意見者,一律打成檳榔、叉燒包、紅心芭樂,我們要如何正常自在的發聲,又如何能對台灣的民主、政黨政治的正常化有所期待?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日媒打臉蔡英文,曝光台灣百業慘狀: 【不投票給民進黨的100個理由】 01、主張廢除死刑 02、錯誤能源政策 03、充滿政治謊言 04、支持同性婚姻 05、貪婪寡廉鮮恥 06、操縱媒體愚民 07、爛設違憲機構 08、治國無道失能 09、煽動媚日仇中 10、自肥國營職位 11、無情荼毒人民 12、獨裁禍國殃民 13、為政倒行逆施 14、破壞校園自主 15、制造族群對立 16、惡性追殺異黨 17、違法年金改革 18、外交全面潰敗 19、施政不顧百姓 20、五鬼搬運國庫 21、騙取百姓選票 22、惡鬥自黨同志 23、悖逆黨德黨魂 24、亂改教育課綱 25、泯滅民族大義 26、東廠復辟猖獗 27、癩神關閉民主 28、中選會不中立 29、假正義鬥異黨 30、經濟崩潰蕭條 31、不認錯怪媒體 32、廢18趴卻自領 【附註】:民進黨惡行罄竹難書,歷史自會留下紀錄,歡迎所有受迫害的國人,集思廣益,持續往下補充不投票給民進黨的理由。 【民進黨要倒,台灣才會好】 33.掌控司法檢調 34.毀滅中華文化 35.破壞升遷體制 36.扶持疫苗圖利 37.控管疫材斂財 38.滿城貪官污吏 39.加大貧富差距 40.放任官商勾結 41.抗中製造戰爭 42.扼殺新聞自由 43.罔顧全民健康 44.踐踏人民利益 45.掏空債留子孫 46.箝制言論自由 47.敗壞社會風氣 48.違背倫理道德 49.掠奪農漁水利 50.鼓吹台獨思想 51. 政府帶頭炒地 52.詐騙集團天堂 53.黃賭毒泛濫島 54.諂媚官場文化 55.嚴重黑箱決策 56.操控法案自肥 57.放任物價高漲 58.國家公器私用 59.政府豢養網軍 60.濫用行政資源 61.鴨霸違法亂紀 62.縱容金融犯罪 63.黑道高居廟堂 64.側翼欺壓百姓 65.政治酬庸橫行 66.政治惡鬥內耗 67.警匪同流合污 68.內線交易斂財 69.破壞族群和諧 70.特意廢特偵組 71.恣意安插人事 72.圖利特定財團 73.治安日趨敗壞 74.一黨獨大霸權 75.同溫層一言堂 76.非我族殺無赦 77.獨立機關東廠 78.投標黑箱作業 79.獨裁式假民主 80.違反環保主張 81. 掠奪隨附黨產 82.違憲處分年金 83.綠色恐怖橫生 84.漠視人民死活 85.激化島內衝突 86.違反一中精神 89.大搞去中國化 90.危害國家主權 91.拉高兩岸對抗 92.反法治反人權 93.官官互相包庇 94.介入司法體系 95.執政顢顸無能 96.塔利班太囂張 9 7.賺豆腐渣工程 98.風電債留子孫 99.政治追殺異己 100.查水錶找麻煩 「歡迎大家來接龍」
    2 人回報3 則回應4 年前
  • 【 什麼、原來沒有海角七億?陳前總統,對不起 】 日前看到特偵組簽結國民黨並無賤賣黨產一案後,隨即也簽結了陳水扁前總統的海角七億案,說是查無實據。第一時間,我的反應是,「什麼,原來沒有海角七億?」曾經那樣被信誓旦旦的海角七億,竟然是一場遊戲一場夢嗎? 那為什麼陳前總統還被關在監獄裡?仔細查了一下,是因為龍潭案跟二次金改案被判刑。然而,這兩案其實並無直接證據證明陳前總統收賄,唯一的證人辜仲諒之說詞,也是有疑義的,只剩下一個所謂的「實質影響力」說,是令陳前總統被關廿年的理據。「實質影響力」這麼虛無飄渺的東西可以把一個前總統入獄廿年,關到快死了都還不准保外就醫,卻堅持說這是司法案件而非政治迫害,真的當全台灣的人都腦殘嗎?更別說一堆國民黨的貪污犯全都可以在外面四處趴趴走。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像我一樣,雖然不相信特別費案陳前總統有罪,但卻相信了海角七億說,畢竟那套說法太過繪聲繪影,太過琅琅上口,且紅衫軍倒扁是那麼的流行而時尚的一件事,當年幾乎全部的媒體,都是那樣口徑一致地指責陳水扁貪污,當時的社會氛圍,讓人不相信陳水扁有貪污都難(否則,國民黨的馬英九也不會光靠打扁,就拿下七百多萬票)。 陳前總統入獄這個責任,社會必須一起承擔,一起究責,因為曾經我們有那麼多的人相信了片面的資料,就接受了陳前總統有貪污的說法,以至於當他被下獄時我們冷眼旁觀,甚至嘲諷他的子女,將扁家污名化,一點都不相信他有可能是被誣陷的。 為時未晚,知道自己有錯然後悔改,我們不要被過往社會氛圍或媒體形塑的陳水扁形象所蒙騙,要像了解服貿一樣的態度,重新檢視陳前總統的各個案件以及判刑依據,然後找出自己可以且該做的事情,還陳前總統一個公道。 https://www.setn.com/m/News.aspx?pagegroupid=9&newsid=35101
    2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 留法哲學博士 - 台東原住民,輔大校友從法國轉傳來此文: 《罷韓為「蔡英文政治」 完成歷史定位》 2020-06-05 11:02 聯合報 / 主筆室 罷免 民進黨最終還是從黑幕裡走到台前,為「罷韓」發出最後動員令,新任黨主席是獲得817萬票的總統蔡英文,韓國瑜是其手下敗將,此刻正被她用國家機器再次輾壓。總統大選、高雄市長選舉都延長加賽,執政者不只要贏得滿盆,甚至要看到對手被車裂,讓全黨與側翼在血腥味裡亢奮臣服。 一場地方首長罷免,執政者不惜濫用國家體制成政黨私刑工具。蔡主席的罷韓檄文裡說,這是首次縣市長罷免投票,立下台灣民主里程碑,其實此役無論勝負,已決定她的歷史地位。從賴清德到韓國瑜,從選舉到治國,國家黨派化反蝕民主,蔡英文的政治碑銘將被刻下「民主異端」。 蔡英文樸素卻極重視外表,形象包裝成文青,崇尚理想與進步價值,但她的政治卻極其陰暗曲折。面對黨內派系林立、國民黨捲土重來,甚至中共掣肘,她為鞏固絕對執政,完全背離民主政治追求的平等公正、人權法治、分權制衡。 這條暗黑不歸路,從黨產會、促轉會等以正義之名追殺國民黨起,走到後來,連韓國瑜如此手下敗將,蔡英文都要全面動用國家機器,令其灰飛煙滅,讓人看到跛腳總統的驚惶,時時刻刻都需要有個敵人來確保同志槍口朝外,滿足黨派擴權的野心。 高雄人有罷免市長的自由,韓國瑜辜負市民在先,就算被選票趕下台,也只能自作自受。但這場罷免比韓國瑜更對不起人民的是,執政黨將行政部會、中選會、NCC,乃至社會穩定最重要的礎石—司法獨立,都當作政治柴火,只為燃起高雄市民激情,重回大選時的對立分裂,以衝過門檻達陣。 「蔡英文政治」之所以是民主異端,關鍵在於,她以民主之名推動以個人利害為中心的集權統治。在這個國家裡,民主由她定義,即便摧毀在野黨,實施一黨獨裁都偽託是人民意志。所以高雄人沒有不投罷免票的自由,就如她藉由側翼將在野監督、異議者都打成境外勢力,貼上「台灣敵人」的標籤。 弔詭的是,若一切取決於民意,為何她和她的黨都不能光明磊落?綠營側翼在高雄以公民運動掩護報復行動,一如當年蔡英文暗助柯文哲搶攻台北市長,表面高唱公民自覺,躲在地下搞滲透抹黑。法務部、中選會一再坦護行賄及介入罷免,交大學生會作賤高雄媽媽來說謊買走路工,不過是學著跪舔執政者的腳趾,更何況大學裡早有范雲、林飛帆等潛伏求官的樣板。 民進黨對著年輕人高唱進步價值,政治風格卻如盜伙賊幫,只講私利無視公義,投機貪婪毫無執政格局。罷韓是實踐民權,但政府卻作得像是恐嚇選手打假球的黑道,難道蔡英文真不懂什麼是公平競爭?還是綠營作假太多,已失去不作弊參賽的自信? 罷韓本是地方事,卻演成攸關國家政黨化的公投,而絕大多數人只能眼睜睜看著憲政體制毀在一場罷免裡。別對高雄人有過多要求,他們也有不得已,過去這年因為韓國瑜,民進黨從中央到地方無不杯葛,高雄人像是受虐人質;此時只差在菊花謝海盜來,留不留韓都是任人宰割。 韓國瑜的支持者不必計較一時,即便罷免通過,老韓也沒白走這遭。罷韓,是台灣民主的里程碑,記錄國家機器全面私有化;失去軍隊國家化、司法獨立和權力分立的民主是暴政,罷韓,就是蔡英文實施暴政的歷史證據。
    2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龍應台 -寫於4/27/2018深夜》 「載入史冊的今天」 教育部拖延任命台大透過遴選機制選出來的校長當選人三個半月。拖延的理由一再變動。 過程中台大被迫召開三次會議:第一次,學術倫理委員會召開,結論是,所謂抄襲案不成案。第二次,遴選委員會不得不開會,結論是,認定當選無疑義。第三次,被迫召開臨時校務會議,結論是,五個所謂「有問題」的提案全部「擱置」。「擱置」,不是字面上「不予處理」的意思,而是一個正式的行政作為,認為「不應該成案」。 台大的三次會議、三次檢視、三次結論,都被教育部拒絕。 在這一百多天內,教育部讓台大沒有校長。今天拿出最後手段:台大遴選會所選出的校長,不予聘任。 我跟台大沒有淵源——我這漁村的孩子沒考上台大。 我跟管中閔湊巧共事過,但是我們的業務交集不多,也無暇建立私交。他會不會是台大最好的校長?I don’t know and I don’t care. 我不是遴選委員。 但我知道的是,他是台大經過正規程序產生的校長。 所以,我知道幾件根本的事: 我知道,大學的自由、獨立,是民主社會的核心價值之首要大宗。 我知道,尊重程序正義是民主制度的核心棟樑原則,絕不可破,一破就是大崩潰。 我曾經擔任行政院政務官,因此我知道,對於社會矚目、影響深遠的重大事件,不論是哪一個部的業務,最後的主導者、決策者、拍板定案者,是行政院長。 我曾經是中央政府的部長,因此我知道,對於社會矚目、影響深遠的事件,行政院長一定會負責任地向總統詳細報告,分析利弊。 所以,不要告訴我,這是教育部一個單一部會做的一件事。它,不是。 今天,2018年4月27日,教育部拒絕任命台大獨立選出的校長,我知道的是: 這是一個台灣百年民主追求史上一個里程碑的日期。這個日期標註了: 在總統蔡英文的許可、行政院長賴清德的拍板下,決定做出了。他們身為政治人物的從政史上,留下一個紀錄:為了一黨之私,他們破壞了「大學自主」的核心精神。 在民進黨做為一個拿「民主進步」為招搖旗幟的政黨史上,留下一個紀錄:這個黨為了獨佔權力,踐踏了民主進步的關鍵原則,就是尊重大學獨立、自由的精神。 在台灣大學做為台灣最重要的大學校史上,今天留下一個紀錄:它的師生在捍衛自己獨立而自由的空間上,失敗了。 遴選委員們,你要說什麼? 校長候選人們,你要說什麼? 其他的大學校長們,你要說什麼? 未來被這個政府邀請、「許可」做台大校長的人,你要說什麼? 在台灣百年來的民主自由的追求史來說,今天是一個一定載入史冊的日期:4/27/2018。 歷史,會審判的。遲早而已。 但是今晚我傷心。我傷心的是,當審判的日子到來,該被審判的被審判吧,但是幾代人幾十年近百年來一滴淚、一滴汗、一滴血、滿腔辛酸所建立起來的包容、開放、溫潤又講究公平與寬容的台灣,正式進入崩壞。而我們,和我們清純可愛的下一代,都逃不掉。
    3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 4月25日,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關於巡視中央政法單位情況的專題報告》,習近平總書記發表重要講話,著重強調加強「黨的建設和隊伍建設」。 5月1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在京主持召開中央政法委員會第三十次全體會議,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審議《關於巡視中央政法單位情況的專題報告》時的重要講話。 孟建柱指出,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切實肩負起政治責任,「以直面問題、破解難題的勇氣,抓好巡視整改任務落實,確保取得實實在在效果」;「對巡視發現和群眾反映的問題線索要認真核查、依紀依法處理,堅決清除政法系統的害群之馬,維護司法公信力」。 發現有下列13種情況,可以舉報辦案人員: (一)非法取證。以欺騙、忽悠、強制方式提前打印好「非法集資報案表」,逼人報案,甚至以拘留、打罵等方式製造非法證據。 (二)片面取證。只蒐集少數報案人的證據,不蒐集大多數不報案者的證據;蒐集對當事人不利的證據,不蒐集對當事人有利的證據;蒐集企業資金斷鏈後不能兌付的證據,不蒐集企業正常營運期間給老百姓正常兌付的證據。 (三)隱瞞企業營業收入。不少非公企業,在正常運營的情況下,是有贏利的。只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數額來定罪,隱瞞了企業的營業收入。 (四)抽逃官員們的本息。不少官員也參與了這場改革,案發前將官員們的本息抽逃出來,然後宣佈非法集資。 (五)隱瞞巨額資金佔用情況。僅以「吸收公眾存款」的數額定罪量刑,卻隱瞞資金去向,或者根本就不查資金去向,或者敷衍辦案,只追查一小部分資金,然後在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大額資金去向不明確的情況下只管走所謂的司法程序。這樣,不僅讓老百姓血本無歸,也放跑了騙子,為辦案機關斂財執法、釣魚執法提供了機會,加劇了司法腐敗。同時,由於事實不清、資金去向不明,定罪量刑沒有全面確切的事實依據,便會造成冤假錯案的發生。 (六)該抓的不抓, 不該抓的亂抓。一些辦案機關對於知曉大額資金走向的關鍵崗位人員不去抓捕,卻大肆抓捕依據單位決策意志進行正常工作、本來無罪的一般員工。 (七)擴大辦案,超標的扣押、凍結企業資金資產。一個企業本來有諸多項目,只是一個項目涉嫌犯罪,辦案機關直接連窩端掉,將所有的項目徹底打垮。 (八)濫施刑法,打垮眾多本可以起死回生的非公企業。 由於市場變化、決策失誤、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非公企業資金鍊斷裂,不能正常兌付本息,辦案機關根據少數人的報案就立案,全部查封企業資產,扣押企業全部資金,拒絕大多數投資人和企業老闆強烈要求自救的呼聲,只管走法律程序。本來可以用民事、行政手段解決的,卻亂用刑法解決。 (九)有錯不糾,拖延辦案,超期關押,甚至一錯到底。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以及兩高的司法意見:保護非公經濟、保護產權、保護創新經濟,已經走完司法程序的不少非公企業案件,本應該依法糾正,辦案機關置高層司法意見於不顧,置廣大老百姓的呼聲於不顧,拒不糾正錯案。還沒有走完司法程序的非公企業,辦案機關拒不中止司法程序,任由企業垮掉,硬著頭皮辦錯案。還有的等待觀望,拖著不辦案,造成眾多當事人已經被超期關押。 (十)將創新當犯罪,錯誤打擊。 本來是一種創新性模式,企業家並沒有主觀犯罪的故意,也沒有給老百姓和社會造成任何不良後果。這種創新模式是一種新業態,是法律沒有明確禁止的範疇。即使在創新過程中有什麼不規範的地方,甚至違法的地方,也是行政法規調節的範疇。可是,一些辦案機關出於利益衝動,直接摧毀企業。一些地方政府出於保險的考慮,不求有功但求無過,一律封殺創新企業。 (十一)只辦案不追錢,案子辦完就不講了。對於純屬於金融詐騙類的案件,辦案機關對此類公司立案後,大多只辦案不追錢,司法程序走完後,找誰誰不管,將廣大投資人攆進信訪隊伍,增加了信訪壓力。同時,只辦案不追錢,也等於將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案子強行走過起訴和審判程序,則一定是錯案。就在天子腳下的北京朝陽區,就有眾多非公吸收公眾的案件,從已經宣判的案件上來看,大多資金去向沒有查明。只辦案不追錢,強行判決,一判決就完事。 (十二)為錢辦案,辦「半截子案」。 對於涉及到全國性的案件,只揪住主犯,有多少錢收繳多少錢,不再繼續追繳錢物和抓人。一判了之,不統一協調辦案。主犯一宣判,全國各地的受難者找誰誰不管。 (十三)辦案不透明,審判暗箱操作。在這場民間融資風波中,不少辦案機關,辦案不文明、不透明、不公平。在不涉及國家機密和個人隱私的情況下,法院本來應該依法公開審理,陽光審判,網絡直播的,卻拒不公開審理,或者有選擇地公開,拒絕當事人旁聽,不允許律師充分發言,甚至威脅律師,抓捕關押準備參加旁聽的受害群眾。
    1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