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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應台 -寫於4/27/2018深夜》

「載入史冊的今天」

教育部拖延任命台大透過遴選機制選出來的校長當選人三個半月。拖延的理由一再變動。

過程中台大被迫召開三次會議:第一次,學術倫理委員會召開,結論是,所謂抄襲案不成案。第二次,遴選委員會不得不開會,結論是,認定當選無疑義。第三次,被迫召開臨時校務會議,結論是,五個所謂「有問題」的提案全部「擱置」。「擱置」,不是字面上「不予處理」的意思,而是一個正式的行政作為,認為「不應該成案」。
台大的三次會議、三次檢視、三次結論,都被教育部拒絕。

在這一百多天內,教育部讓台大沒有校長。今天拿出最後手段:台大遴選會所選出的校長,不予聘任。
我跟台大沒有淵源——我這漁村的孩子沒考上台大。

我跟管中閔湊巧共事過,但是我們的業務交集不多,也無暇建立私交。他會不會是台大最好的校長?I don’t know and I don’t care. 我不是遴選委員。

但我知道的是,他是台大經過正規程序產生的校長。

所以,我知道幾件根本的事:
我知道,大學的自由、獨立,是民主社會的核心價值之首要大宗。
我知道,尊重程序正義是民主制度的核心棟樑原則,絕不可破,一破就是大崩潰。

我曾經擔任行政院政務官,因此我知道,對於社會矚目、影響深遠的重大事件,不論是哪一個部的業務,最後的主導者、決策者、拍板定案者,是行政院長。

我曾經是中央政府的部長,因此我知道,對於社會矚目、影響深遠的事件,行政院長一定會負責任地向總統詳細報告,分析利弊。
所以,不要告訴我,這是教育部一個單一部會做的一件事。它,不是。

今天,2018年4月27日,教育部拒絕任命台大獨立選出的校長,我知道的是:

這是一個台灣百年民主追求史上一個里程碑的日期。這個日期標註了:

在總統蔡英文的許可、行政院長賴清德的拍板下,決定做出了。他們身為政治人物的從政史上,留下一個紀錄:為了一黨之私,他們破壞了「大學自主」的核心精神。

在民進黨做為一個拿「民主進步」為招搖旗幟的政黨史上,留下一個紀錄:這個黨為了獨佔權力,踐踏了民主進步的關鍵原則,就是尊重大學獨立、自由的精神。

在台灣大學做為台灣最重要的大學校史上,今天留下一個紀錄:它的師生在捍衛自己獨立而自由的空間上,失敗了。

遴選委員們,你要說什麼?

校長候選人們,你要說什麼?

其他的大學校長們,你要說什麼?

未來被這個政府邀請、「許可」做台大校長的人,你要說什麼?

在台灣百年來的民主自由的追求史來說,今天是一個一定載入史冊的日期:4/27/2018。

歷史,會審判的。遲早而已。

但是今晚我傷心。我傷心的是,當審判的日子到來,該被審判的被審判吧,但是幾代人幾十年近百年來一滴淚、一滴汗、一滴血、滿腔辛酸所建立起來的包容、開放、溫潤又講究公平與寬容的台灣,正式進入崩壞。而我們,和我們清純可愛的下一代,都逃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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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rOrz標記此篇為:💬 含有個人意見

    理由

    關於這一場高教鬧劇,有人整理了一開始的爭議到最後的決策,教育部、遴選委員會、乃至於台大校務會議都有諸多有失風範的地方,也不是一句「維護大學自治」就能處理的。

    不同意見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155521396614109&id=670839108
    6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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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貼:不是挺管、是挺法治 呂秀蓮、張善政共同建言 我們--呂秀蓮與張善政--是臺大校友,認同昨日(5月12日)臺大校務會決議:教育部應盡速發聘「遴選委員會選出之校長當選人」為校長。我們並非支持任何個人,而是呼籲任何爭議必須回歸法治解決。 我們二人也曾經分別擔任不同政黨執政時期的副總統、與行政院長,我們為了追求高品質公共政策、與避免權力腐化,需要一個透明而公平開放的環境;同時,必須共同堅守民主法治的基本是非,競爭經過多數決之後,就是合作的開始,這正是臺灣價值的基礎理念,我們兩人也願意證明這個理念可以實踐。 以下是我們兩人的個別聲明。 --------------------------- 呂秀蓮聲明 大學法第9條相關規定 第一項:新任公立大學校長之產生應由學校組織校長遴選委員會經公開徵求程序遴選出校長後,由教育部或各該所屬地方政府聘任之。 第二項:私立大學校長由董事會組織遴選委員會遴選,經董事會圈選,報請教育部核准聘任之。 根據大學法第九條規定,顯然公私立大學校長的產生,程序上略有不同,教育部的職責也不同: 公立大學校長由學校組成「校長遴選委員會」,經公開徵求程序遴選出校長,再由教育部聘任之,而私立大學校長則需經教育部核准後才聘任。因此台大下屆校長遴選委員會遴選出管中閔先生之後,教育部只有聘任而無核准之權。 至於遴選委員會的遴選程序如有任何違法不當瑕疵,應由利害關係人依相關法律另外進行行政救濟。類比公職人員選罷法規定,選舉結果於中央選委會宣布投票結果後確定,若有異議,利害關係人得另行提起選舉無效或當選無效之訴。 法治是民主的根基,法治的核心原理是人人平等,不因人而異。基於此,我們雖屬不同政黨,但願超越藍綠,共同呼籲: 不挺管,只挺法治! --------------------------- 張善政聲明 數月前自管中閔院士當選台大校長後,社會上對他的當選與教育部的後續處理作為,有諸多的討論與不同的意見。我以台大校友及曾任台大教職的身份,自是為台大憂心;而且更以曾任行政院長的身份,為社會上對立的氛圍痛心。然我與管院士曾同在馬政府內閣共事,我目前也擔任台灣大哥大公司的法人董事,自知如對此事多言,立場恐遭受質疑。 近日有機會透過友人與呂秀蓮前副總統討論此事,得知具有法律學位的她對此事看法傾向「在法律上,不應拔管」。如果以呂前副總統的政治背景,套用當今社會藍綠的對立氣氛,她應該是支持拔管才對。但是,事實卻不然。因此,我也願意頂住外界可能對我立場的疑慮,呼籲社會對此事摒棄藍綠意識,以法治的角度來處理此事。 社會上質疑管院士當選校長的論點,有的是沒有明文要求的迴避關係,且有近期其他國立大學校長遴選的類似先例;或是產學合作合約簽署日期與管院士就任獨立董事的時間落差,也有其歷史背景與行政流程的實務限制。嚴格而言,這些問題是否有達到當事人要被「褫奪公權」拔除當選資格的地步,實在有很大的討論空間。畢竟一個人參與選舉某項職務的權力,是當事人非常神聖的人權,如要予以剝奪,應該有非常嚴謹而明確的法規作為基礎。以政治選舉為例,一旦開票結果認定當選,就要予以公告承認。如果選舉過程有爭議,應該是透過法律程序進行嚴謹的調查。如果過程確有違法之處,再予以撤銷當選資格。台大校長雖非屬政治選舉,但其結果影響國家一流學府未來多年發展,自當給予選舉結果一定的保障。 同時,教育部自始對此事的處理過程亦非嚴謹,因此引來政治介入的質疑。如果教育部這次的處理過程正式樹立成一個未來可以比照的參考案例,這對國家高等教育獨立與法制化將會有長期而巨大的負面影響。從當今的教育部長以上至行政院長、總統,即便他們宣稱自己如何中立客觀,都可能在國家的高等教育史上留下一個紀錄。相信這絕非這些視政治清譽為生命的官員所樂見。 因此在此,我願意基於「對事不對人」的出發點,比照政治選舉的精神呼籲: (1) 不論當選人是誰,教育部按照台大遴選委員會的選舉結果公告當選; (2) 另案處理兼職及選舉過程的爭議。如有明確證據顯示兼職或選舉涉及弊端,再依相關法規處理,包括可能最嚴重的撤銷校長職務。 我深知我今天的聲明自認是擺脫藍綠爭議,但可能許多人士不做此想,甚至抓住我的立場大做文章。但是我仍願意嘗試看看,如果社會大眾願意給台大及藍綠和解一個機會,則國家甚幸,台灣畢竟還是很有希望的!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台大聲明:「台大聲明全文: 臺大校長遴選委員會在遴選過程中,依法行事,克盡職責,戒慎遵守各項「迴避原則」及「利益衝突」規範,對於他人所加諸本委員會之「重大行政瑕疵」指控,完全無法接受,並深表遺憾。 根據《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作業細則》第9條迴避規定,遴委會原訂草案為「⋯或有具體事實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候選人得向本會舉其原因及事實,或由本會委員主動提議,經本會議決後,解除委員職務」。經教育部發函指示,上述草案中的「或由本會委員主動提議」等字與規定不符應予刪除。 教育部之指示使本會遴選委員不具有請求其他委員迴避之機制,如今教育部指控本會違反迴避原則而有行政瑕疵,本會實不明白其道理何在? 本遴選委員會由21名委員組成,其中學校代表9名,校友代表及社會公正人士9名,其餘3名由教育部指派。本委員會自成立以來,共召開五次會議(其中第五次會議係於今年1月31日依教育部要求而加開)。其間依法完成「公開徵求接受推薦」、「舉辦公聽會」、「訪談候選人之相關人士」、「舉辦治校理念説明會」及「辦理候選人面談」,於1月5日經由兩輪投票,選出管中閔教授為校長當選人,並於1月31日加開之第五次會議中再次確認「遴選過程並無疑義」。 台大遴選委員會作業細則第九條規定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本會確認後,解除其職務: (1).因故無法參與遴選作業。 (2).與候選人有配偶、三親等內之血親或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 (3).有學位論文指導之師生關係。 本會委員有前項不得擔任委員之事由而繼續擔任,或有具體事實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候選人得向本會舉其原因及事實,經本會議決後,解除委員職務。」 於遴選程序中,並無任何候選人向本會請求解除蔡明興委員之遴選委員職務,蔡明興委員亦不符合上述三種應當然解除職務之事由,因此蔡明興委員擔任遴選委員之資格並無問題。 教育部指派之3位遴選委員有充份之機會參與遴選過程並表達意見,足見遴選程序並無疑義。 教育部已逾越百日,遲不發聘,其間更多次以「據報載」之公文,要求本委員會回覆,超出正理常規。政治力介入拖延新校長上任,導致台大校務延宕,戕害大學自治,所有記錄將在高教歷史上永遠留存。」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大學自治與正當法律程序—談台大校長之聘任關係與法律爭議 一、大學自治的憲法制度性保障 公立大學校長之聘任,基於大學自治之憲法制度性保障,大學在教學、研究、學習領域享有自治之權,大學之內部組織亦為大學自治之領域(釋字450、563、626號解釋參照)。因此,各公立大學以自訂的遴選辦法組成遴選委員會,訂定校長遴選之資格、程序,當然亦為大學自治的範疇,應無疑義。 二、公立大學校長依大學法報教育部聘任之法律關係 各該公立大學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16條之規定,係教育部之所屬之附屬機構,其法律地位為教育部所屬之下級行政機關,各公立大學所遴選之校長人選具有聘任之權。其聘任之權限,亦保留並賦予其監督機關作成合法性監督與適當性監督之權。 1、首先,就敎育部就各公立大學報請聘任之法律性質而言,依據行政程序法第92條及釋字423號解釋,其為敎育部單方對於公法上具體事件或公權力措施之行政處分,自無疑義。 2、其次,大學在教學、研究、學習領域享有自治權,其以自訂之遴選規章,甄選適合大學發展及競爭之校長人選,當亦享有自主組織權。然而,此次台灣大學校長之遴選,大學當自享有大學自治之權,以大學自治規章自己遴選校長,雖然其遴選辦法未有甄選人與遴選委員會之委員(其獨立董事與其任職私法人之董事)的利益迴避規定,惟遴選委員會之成員,其與甄選人存有利害關係(不論是否有利或不利益),基於正當法律程序,為確保機關組織之適法,並使作成決定不致造成偏頗或對於其他利害關係人的不公平對待,機關之組織適法,其重大經濟利益關係者之迴避,乃為正當法律程序之構成要素。 3、大學雖然享有憲法制度性保障的自治權,然大學之遴選若具有程序之瑕疵,仍然不得以大學自治權掩蓋程序瑕疵的違法,進而逃脫「正當法程序」之法理及逾越法律保留原則、法律優越原則之監督。也就是說,大學自治仍然不得自外法治國依法行政原則之支配。 三、依法論法,讓此台大校長之聘任回歸法律之適用 因為此次事件其爭議延宕數月之久,也因此造成過多的「政治操作聯想」,但是這些政治立場上的爭執,其實都無法也無助於釐清法律上的爭議。 1、敎育部作成不予聘任之行政處分,其是否具備合法性,現在爭執點乃在於是否組織具有合法性,即遴選委員會之迴避義務? 2、若為違反正當程序之「迴避義務」,其遴選之決定,雖然具有程序上瑕疵。但是,依法理自當類推適用「程序瑕疵之補正」,主管機關基於尊重大學自治,應由公立大學就其遴選程序之瑕疵加以補正,重新就遴選之人員作成迴避後,就原遴選人員再行審查表決,始符合尊重大學自治及合法性監督之措舉,主管機關敎育部逕予作成不聘任之行政處分,是否亦存有瑕疵,不無疑義。 3、台大校方及利害關係人(報請聘任人管教授)不服教育部之行政處分,亦可提起行政爭訟之救濟(即課予義務訴願之拒絕申請之訴願進而提起拒絕申請之訴),以釐清爭議及確保當事人之權利保障。不過,本䅁基於對於台大校務及當事人權利,個人的看法以為台大及管教授,自可依行政訴訟法第6條規定提起確認行政處分無效之訴,既可節省訴願程序又可由司法機關行政法院審理教育部其行政處分之合法性,儘速解決爭議。而且,台大校方及管敎授亦得「類推適用」行政訴訟法第196條第1項規定,於提起撤銷訴訟(亦可類推適用確認行政處分無效之訴),向行政法院聲請回復原狀之必要處置。 台灣現行法律的爭議,在我國法律完備之今日,由於存有「政治立場」操作的聯想,而模糊原來的法律爭議,仍然履見不鮮。所以,平心看待事件的爭點,回歸法律的規定及適用,邁向法治國家的社會,從許多事件看來,我們仍有許多努力進步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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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貼:請響應! 呼群保義 傾巢出擊矣 親愛的臺大人: 謝謝您支持我們於1月底發起的「抗議政治力介入臺大、堅守大學自主」連署活動!此次連署,短時間內即獲得海內外四千二百多位臺大人的熱烈響應;然而政府相關單位至今不僅漠視臺大人的主流聲音,且教育部持續以各種無理而近乎侮辱的行政手段,干預臺大校長遴選的結果!面對臺灣高教黑暗的一頁,臺大人!我們 2/21 必須站出來!在凱達格蘭大道上手牽手,讓大家看到臺大人拒絕政治黑手、守護大學自主的決心!2月21日,我們凱達格蘭大道見! 以下為詳細活動訊息,歡迎轉發! ======================= 臺大要新校長,221向小英總統及教育部長拜年 政治力不當干涉臺大新校長管中閔上任,讓我們展現臺大人團結行動力,讓小英總統及教育部長聽到我們的怒吼並尊重臺大的決定。敬請大家呼朋引伴、踴躍參加! 107年2月21日 (三) 09:30 凱達格蘭大道台北賓館人行道集合 10:00 向小英總統拜年 10:30 前往教育部 10:50 教育部集合 (中山南路5號) 11:00 向教育部長拜年 政治力不當干涉臺大新校長上任,引發臺大校園憤怒,由教職員工生及校友發起「抗議政治力介入臺大,堅守大學自主」,獲得四十多位中研院院士、四十多位前院長副院長、四百多位教授與四千多位臺大人共同連署抗議。寄送總統、行政院長及教育部長,然而卻是「無擔當、不作為」的「已讀不回」!! 臺大向以自由學風自許,並以民主理念治校,絕不受外力干擾。近日各式汙衊臺大自治之言論與行動,有違大學自主精神。臺大人在此鄭重聲明大學自主是臺大堅守的核心價值,不容玷污。 我們要求黨政高層黑手不得介入大學校長的遴選,我們要求立法院尊重大學自主的精神,我們要求教育部長尊重臺大遴選委員會合法選出的校長,並挺起腰桿不再屈從政治介入,拒絕配合政治操作。 新年度新開始,臺大需要新校長!! 臺灣大學自主行動聯盟籌備會 聯絡人 周崇熙教授 0953-92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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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大EMBA學生會聲明: 身為台大的一份子,台大EMBA學生會在此對教育部的「拔管」決定聲明不服並予以最嚴厲的譴責! 大學法第一條開宗明義即載明:大學應受學術自由之保障,並在法律規定範圍內,享有自治權。大學法第九條也言明,新任公立大學校長之產生……,經公開徵求程序遴選出校長後,由教育部或各該所屬地方政府聘任之。因此,基於大學所享有的自治權,經由台大合法程序遴選出來校長,教育部應只能聘任,而不能駁回。如此清楚明白的法律條文,卻遭教育部曲解,遲不聘任台大遴選出來校長,更在延宕四個月之後,於4/27晚間發出聲明表示「遴委會及被推薦人有經濟法律上重大利益未迴避的適法疑慮……,駁回台大遴委會的決定」! 對此,我們表達不服並想請問教育部: 教育部說有「適法疑慮」,但其聲明卻含糊以對,並未具體指明台大的遴選過程與當選人本身究竟違背哪一部法律,哪一條規定,而能賦予教育部「駁回」台大遴委會決定的權利呢? 大學法當初的修訂通過就是希望能夠阻止政治力介入校園,但教育部現在卻做了一個最壞的示範,示範如何可以罔顧法律而成為政治力介入大學自治的黑手! 誠如教育部在拔管聲明中所言,台大是台灣高等教育的領頭羊,但現在這隻領頭羊之前忍受了數個月沒有校長的茫然,現在更面臨教育部蠻橫否決台大自治選舉的決定而可能再歷經數個月無人帶領的處境。台大EMBA學生會認為台大不應該也不能容忍這種戕害台大競爭力、斲害台大師生現在與未來的無理違法駁回! 身為台大EMBA的學生,我們每天都在職場上與世界各國企業拼搏,也希望台大能在新校長的帶領下與世界各國大學競爭,但此刻台大卻淪為政治祭品而原地踏步,無法前進,這真是諷刺至極,也讓人無法輕忽其影響! 因此,對於教育部違法亂紀的「駁回」決定,我們本諸大學法賦予的大學自治精神同樣予以駁回並給予最嚴厲的譴責! 台大EMBA學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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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023/01/12 友群轉 管中閔先生找到了特佳的寫手楊渡,以口述歷史的方式,還原《2018年台大校長遴選事件》。 以下是管先生今天發表的"前言"~~ 〈心情記事: 前言〉 2018 年臺大校長遴選事件是我國高教史上空前的一場大風暴,幾乎摧毀了臺灣起步未久的大學自治。事件持續一年,過程驚濤駭浪,凶險異常;我身處風暴中心,遭受各種力量夾擊,身心飽受摧殘。最後雖然挺過這場風暴,但我不是勝利者,只是一位不願也不曾被擊倒的倖存者。 因為創巨痛深,幾年來我始終不願回顧這段往事。2021 年底我決意不再續任校長,也開始慢慢卸下心中的防禦盔甲,於是與楊渡先生(阿渡)商量,希望他能從報導者的角度,公正且完整的記錄這場遴選事件的始末。這個報導的目的不是為我個人立傳,而是為捍衛大學自治的歷史留下記錄。阿渡欣然答應,而且很快就開始進行訪談。與阿渡的每一次談話,每看一份剪報或網路資料,都觸及我未癒合(或許永遠不會癒合)的舊傷,使我情緒劇烈波動,甚至無法成眠。在此同時,阿渡也鼓勵我寫下當時的經歷與心情,作為報導的補充。 時間回到 2016 年底,臺大郭明良教授的研究團隊被舉發多篇論文造假,引起學界譁然;由於當時擔任校長的楊泮池是其中一些論文的合著者,因此也受到抨擊。當臺大對此事的調查結果公布後,原已通過校務會議續任投票的楊校長突然於 2017 年 3 月的校務會議上表示任期屆滿後不再續任,學校於是開始啟動新校長的遴選程序。我在推薦截止前數日才被說服參與遴選,不料卻因此走入一場巨大的風暴。 在遴選過程中,我從未被外界視為八位角逐者中的「熱門」人選。所以當遴選委員會於 2018 年 1 月 5 日宣布我當選為新任校長後,不僅我個人驚訝萬分,許多人也感到錯愕。經過幾天的沈寂,外界開始浮現一些對遴選過程的質疑;許多力量隨後分進合擊,媒體與網路出現了大量對遴選委員會和我個人的抹黑與攻擊。當政治力量開始介入,整個風暴於是成形。 即使遴選委員會幾次集會檢討各項爭議,並一再發佈聲明確認遴選過程並無疑義,但風暴未曾止歇,反而因各方推波助瀾更加擴大,也導致教育部部長潘文忠辭職。在接任部長的吳茂昆強勢主導下,教育部於 4 月 27 日駁回臺大的校長遴選結果,但吳茂昆則被媒體和立委揭發過去諸多違法行為,而在一個月後狼狽下臺。 由於遴選委員會始終堅持遴選過程合法,不接受教育部重啟遴選的要求,我也從未放棄當選資格,這場風暴於是成為僵局。不料執政黨在當年 11 月的地方選舉中大敗,僵局竟出現了戲劇性的變化。在事前毫無跡象之下,教育部部長葉俊榮突然翻轉立場,在 12 月 24 日宣布「勉予同意」臺大校長的聘任案,他本人則於次日辭職,成為第三位因此事件而去職的教育部部長。我於翌年 1 月 8 日正式就任臺大校長,也為歷時一年又兩天的風暴劃下句點。 在這場風暴中,整個社會目睹了政治力肆無忌憚,無所不用其極的介入大學自治。當權者動員政治,媒體和網路的力量,試圖以謊言摧毀一個學者的人格與清白,也粗暴的干涉一所頂尖大學的校長遴選結果,寧可讓其陷入長期空轉而在所不惜。在號稱已經民主化的臺灣,這場荒謬的鬧劇竟然堂皇的上演了一年之久,真是匪夷所思。 然而正義畢竟不死,公道自在人心。我看到許多人挺身而出,或發為媒體社論、投書與報導,或發為民意機關的質詢,幾所大學與大學協會也公開發出聲明,都為大學自治大聲疾呼。他們支持的當然不是我個人,而是大學自治這個信念;他們抨擊的也不只是少數的權力者,更是蠻橫而毫無節制的政治力。在街頭巷尾,以及各種網路社群媒體中,我還接收到無數的鼓勵與支持。這些文字與聲音給了我堅持下去的力量;經過這麼些年,我對這些力量仍然感念萬分。 這樣一場歷史事件應該被記錄下來。我當年自身的經歷與心情,也將成為這歷史事件另一面向的記載。 照片:大春所書「大學的脊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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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當前台灣教育大哉問? 有人知道台大正在主辦國際校長會議嗎? 有人知道台大沒有校長,教育部也沒有部長嗎? 有人知道許多國際知名大學校長昨晚在台北討論這件事嗎? 教育部以為低調處理這場國際活動,就可以粉飾太平、瞞天過海! 我想大家應該跟我一樣都不知道,原來6/24-6/27台大正在辦一個國際盛事-#環太平洋大學校長會議(APRU-APM)。有與會成員形容這是高等教育界的「世大運」。 環太平洋大學協會(Association of Pacific Rim Universities;APRU),或稱環太平洋大學聯盟,創立於1997年,是由環太平洋地區各國一流的研究型大學所組成的聯盟。#台灣目前只有台大和清大是聯盟成員,而這個會議的主辦權是台大3年前就爭取到的。 據了解,包括國際間30位知名大學校長及一百多名代表齊聚台北、台大參加論壇⋯⋯ 但結果呢? 結果主辦學校-台大,沒有校長; 而台灣教育界主管機關教育部也沒有部長。 沒有部長、也沒有校長,因此本來是台大盛事的一場國際校長會議,被台大和教育部搞的異常低調,幾乎無人知曉! 而更丟臉的是,台灣拔管的事件也在昨晚國際知名大學校長齊聚一堂的情況之下,被議論紛紛;據其中一位與會人士表示,許多校長都不認同台灣政府介入大學自治的處理方式。 一向高喊要走入國際的民進黨,這下真的揚名國際了!只是揚的是什麼名?這幾天蔡英文總統或者可以去問一問這些知名大學的校長。 被政治力惡整的台大到底會何去何從?變成什麼模樣?台大學生、家長、老師及校友,你們真的不在乎嗎? https://www.ntu.edu.tw/spotlight/2017/1232_201710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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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檢約談台大遴委,蔡英文玩火自焚! 只不過是台大校務會議選出來的遴選委員,依大學法履行公民義務,搞到被檢調約談?蔡政府毫不遮掩的炮製白色恐怖,從大學校長遴選到高中生赴陸讀書,都以台獨意識形態控制,約談、恐嚇,難道不怕知識分子反撲的力量嗎?接下來是要「焚書坑儒」嗎? 台大遴選委員近日陸續遭檢調約談,接到自稱是台北地檢署的電話,通知遴委以「證人」身分去聊聊,沒有任何書面通知,只打電話通知約談。由於對方只留下手機,未留官署電話,讓遴委們覺得很恐怖。21位遴委多為大學教授或社會賢達,一輩子沒被檢調約談過,有人擔心會不會被「起底」?個個人心惶惶,感覺「比白色恐怖更白色恐怖」。 以「證人」身分被約談,不能帶律師,又擔心以證人約談結果轉為被告。依刑事訴訟法規定,「證人」遭約談時可以拒絕,但遴委又不敢不去,何況北檢沒有出具明確公文通知書,讓遴委不知為了什麼案子當證人,被告又是誰,自然人心惶惶。 台大晚間發出聲明表示,希望司法執行應審慎並謹守程序正義,不應造成寒蟬效應。北檢要約談遴委,沒有知會學校,也沒有問過校長,毫無尊重可言。 北檢發出新聞稿澄清,因證人主動要求不曝光,才由檢察官親自致電。睜眼說瞎話:沒接到電話或通知書之前,怎麼會知道要被約談當證人,何來主動要求不曝光,才由檢察官親自致電。前大法官蘇永欽表示,這是非常荒謬的發展,完全不符合現代法治精神的做法。 遮遮掩掩的約談,只顯得北檢心虛,搞個隱密地點約談,更明確看出政治黑手的介入。約談遴委的地點,不在北檢辦公室,地點選在信義路一段的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洗錢防制辦公室主任正是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教育部為處理台大校長遴選事件而成立的跨部會諮詢小組,蔡碧仲是要角之一,被指為「拔管三大將」之一、主導整個拔管論述。 提醒蔡英文,操弄過頭,小心玩火自焚! 吳斯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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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管中閔 - 台灣教育的罪人 如果沒有管中閔,師範出身的潘文忠還會是教育部長,台灣的教育仍掌握在一個一輩子在教育界打拼的內行人手裡。 如果沒有管中閔,吳茂昆院士仍是一位學界知名的退休校長,諾貝爾獎提名人,受人敬重而不是今天聲名狼藉的炮灰。 如果沒有管中閔,葉俊榮這位法學博士不會從內政部搬到教育部當外行部長,亂了教育章法。 正在等待他的是人民的唾棄。 如果沒有管中閔,百年名校台灣大學的校史裡不會記上一筆民進黨踐踏校園民主,妨礙校長就任達兩年之久。 民進黨將像賄選的曹坤在歷史上永遠洗不清罪名! 敗壞教育,敗壞學者,敗壞政府,敗壞名校!管中閔還不認罪?(吳音寧小姐已經完成階段性實習任務,你呢?) 從前威權時期,叱吒風雲的蔣介石都不敢直接下手台大。如今,因你不知罪!讓剛剛才拿到102167票當選基隆市長及代理黨主席的林右昌,立刻想到要摒棄民主程序聘一個退休CEO在職的董事長張忠謀來取代你,你又將玷污一個“民主少年”及一個“萬用國寶“。 為官場蒼生著想,就別再傷天害理,認罪退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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