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原文

3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溫馨提醒請注意 ***
109年6月1日起桃園連續九天大執法。

桃園市交通警察大隊表示,桃園市易肇事路段分別有桃園區的中山、中正及春日路,中壢區的環中東、中正及中華路,楊梅區的中山北、楊湖及楊新路,大園區的中正東、三民路、觀音區的中山路,大溪區的介壽、員林及康莊路,平鎮區的中豐路全段、延平及金陵路,龜山區的萬壽、忠義及振興路,八德區的介壽、興豐及中華路,龍潭區的中豐路全段、中正及中興路,蘆竹區的南崁路全段、南竹及南山路等路段。

自109年6月1日起連續九天大執法。

12項加強稽查取締項目包括;
1、闖紅燈。
2、酒駕。
3、超速。
4、機車不依規定二段式左轉或不在規定車道行駛。
5、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
6、逆向行駛。
7、轉彎未依規定。
8、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
未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
9、行人未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
10、年滿75歲高齡者駕駛執照逾有效期間仍駕車。
11、併排停車。
12、交岔路口、消防栓5公尺及路口10公尺停車。

現有回應

  • Haba Ba標記此篇為:⭕ 含有正確訊息

    理由

    桃園市政府-刑事警察大隊有公告哦

    出處

    https://www.typd.gov.tw/cic/index.php?catid=456&cid=1&id=119340&action=view
    6 年前
    40

增加新回應

  • 撰寫回應
  • 使用相關回應 10
  • 搜尋

你可能也會對這些類似文章有興趣

  • 桃園市交通警察大隊表示,桃園市易肇事路段分別有桃園區的中山、中正及春日路,中壢區的環中東、中正及中華路,楊梅區的中山北、楊湖及楊新路,大園區的中正東、三民路、觀音區的中山路,大溪區的介壽、員林及康莊路,平鎮區的中豐路全段、延平及金陵路,龜山區的萬壽、忠義及振興路,八德區的介壽、興豐及中華路,龍潭區的中豐路全段、中正及中興路,蘆竹區的南崁路全段、南竹及南山路等路段。 自109年6月1日起連續九天大執法。 12項加強稽查取締項目包括; 1、闖紅燈。 2、酒駕。 3、超速。 4、機車不依規定二段式左轉或不在規定車道行駛。 5、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 6、逆向行駛。 7、轉彎未依規定。 8、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 未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 9、行人未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 10、年滿75歲高齡者駕駛執照逾有效期間仍駕車。 11、併排停車。 12、交岔路口、消防栓5公尺及路口10公尺停車。
    4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設置位置 號 1 板橋區文化路2段與文聖街口 2 板橋區民生路與萬板路口 3 永和區永平路及中山路1段口 4 中和區中正路與板南路口 5 土城區中央路與中華路口 6 三重區疏洪東路與捷運路口 7 三重區新北大道與重陽路口 8 新莊區中正路與中環路口 9 新莊區新泰路與中正路口 10 新莊區中正路與大觀街口 11 新莊區中正路與思源路口 12 泰山區新五路與楓江路口 13 泰山區新北大道與泰林路口 14 蘆洲區集賢路及信義路口 15 五股區疏洪六路與疏洪一路口 16 八里區龍米路1段與關渡橋口 取締項目 闖紅燈 不禮讓行人、闖紅燈 不禮讓行人、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 闖紅燈、車輛行駛人行道、不依標誌指示 行駛 「闖紅燈、直行車占用轉彎車道、跨越雙白 線 「闖紅燈、不依號誌指示行駛、跨越雙白線 闖紅燈、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 不依標誌指示行駛 闖紅燈 不禮讓行人、闖紅燈、跨越雙黃線、違規 (臨時)停車 不禮讓行人、闖紅燈、車輛行駛人行道 闖紅燈 闖紅燈、跨越雙白線、未保持路口淨空 不禮讓行人、不依標誌指示行駛 闖紅燈、車輛行駛行人穿越道 闖紅燈 跨越雙白線 新北市16處科技執法路段將偵測8個項目。(新北 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KFC
    2 人回報1 則回應4 年前
  • 112.03.15-112.04.14 肇因防制大執法 POLICE 執法 重點 無適格駕照 超速 」車輛未禮讓行人 逆向行駛 行駛禁行機車道 f 乙未依規定轉彎或變換車道 違規迴轉 闖紅燈 行人違規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交通警察大隊 POLICE 關心您的行車平安
    2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 9/1日起實施 「路口安全大執法」 加強取締🚓🚓 📌汽機車不停讓行人 罰1200元以上、 3600元以下 📌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 人穿越道 罰300元 📌行人未依標誌、標線 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 穿越道路 罰300元 遵守交通法律規定,安全第一,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家 提醒您💕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9月1日起桃園市20處科技執法取締啟用 1.「桃園區春日路與三民路口」 2.「桃園區中正路與三民路口」 3.「中壢區中北路與中山東路口」 4.「中壢區新中北路與榮民路口」 5.「大園區三民路二段與航勤北路口」 6.「大園區和平西路與新興路口」 7.「楊梅區中山路與秀才路口」 8.「楊梅區新農街與楊新北路口」 9.「萬壽路一段與中正路口」 10.「龜山區華亞三路與振興路口」 11.「八德區中華路與明光街口」 12.「八德區東勇北路與東勇二路口」 13.「大溪區員林路三段與悅華路口 14.「大溪區員林路一段與員林路一段503巷口」 15.「蘆竹區海山路與油管路口」 16.「蘆竹區南竹路二段361巷口」 17.「龍潭區中正、中豐、東龍、大昌路口(五岔路口)」 18「龍潭區中豐路上林與聖亭路口」 19.「平鎮區中豐路與新富街口」 20.「平鎮區延平路三段與新光路17巷口」
    14 人回報1 則回應5 年前
  • 你先過 9/1起 路口大執法! <行人優先! 汽機車不停讓行人 罰1200到3600元 謝謝! 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 罰1200到3600元 汽機車闖紅燈 罰1800到5400元 紅燈右轉 罰600到1800元 ■ 行人未依規定走行人穿越道或違 規闖越道路 罰300元 上湯 It's Our lime
    3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百大肇事熱點科技執法第二波35處,8月29日啟用上路】 111年百大高肇事路口科技執法設備第二期35處已驗收完畢,預計8月29日啟用,第二波執法地點⬇️ 📸桃園區(2) 中山路與國際路一(二)段 春日路與南平路口(健行路) 📸中壢區(13) 延平路與環北路(普義路) 中豐路與中正路 環北路與新生路 中正路與三民路一段(志廣路) 環中東路與普忠路 環中東路與新中北路 環中東路二段與中山東路二段 環中東路二段與龍岡路二段 中華路二段與普忠路 中園路與南園二路 興仁路一段與中華路一段 中正路三段與高鐵南路三段 環中東路與永福路口 📸平鎮區(7) 中庸路與中豐路南勢二段口 南東路與南東路393巷口 延平路三段與428巷口 延平路二段與環南路口 民族路三段與三民路一段口 中豐路與環南路三段口 金陵路四段與建安路口 📸楊梅區(3) 楊新路一段與民富路一段路口 中興路與永美路口 幼獅路二段與高上路一段口 📸新屋區(3) 三民路與中華路口 中山西路三段與台61線路口 高鐵南路七段(台31線)與楊新路四段口 📸龍潭區(6) 大昌路二段與五福街口 大昌路一段與福龍路口 大昌路二段與健行路口 大昌路二段與中正路口 福龍路二段與龍平路口 中興路與成功路口 📸八德區(1) 中華路與茄苳路口 警方呼籲用路人務必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勿違規行駛,違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及60條規定,闖紅燈處新臺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紅燈右轉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及紅燈越線處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為了您的安全,千萬別僥倖違規
    5 人回報1 則回應4 年前
  • 高市「保護行人路權」專案: 未禮讓行人罰1800。 (一)執行期:106年12月28日起至107年01月27日 (二)取締項目: (1)車輛不暫停禮讓行人先行通過 1、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 2、處罰條例第48條第2項。 (二)汽機車行駛行人穿越道 1、機車不在規定車道行駛 (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13款) 2、汽車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 (處罰條例第60條第2項第3款)
    1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 #2020交通大執法 #重點違規項目大公開 內政部警政署將於本(109)年9月1日至30日止,全國同步實施「路口安全大執法」。 興國派出所特別為此創作一首交通安全宣導歌曲,使民眾更能熟記交通安全規則,希望大家都能一起遵守交通,為彼此創造一個安全的環境! 加強執法期:109年9月1日至30日 重點取締項目: 1、汽機車不停讓行人 2、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 3、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 4、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及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3iN3wkj2FI https://www.facebook.com/110208374048951/posts/156945042708617/?extid=ruB9DqxsnxuyvIYB&d=n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9月1日路口安全大執法 汽機車行經路口要謹記「#慢」:接近路口減慢速度;「#看」:隨時擺頭察看左右後方有無來車;「#停」三口訣。 偉哲提醒大家,要禮讓行人走,讓交通順暢。守護交通安全靠你我!不守規矩,會收到罰單,重點取締項目有: 1️⃣汽機車要禮讓行人:不停讓,處罰新臺幣1200到3600元。 2️⃣汽機車闖紅燈:處罰新臺幣1800到5400元。 3️⃣汽機車紅燈右轉:處罰新臺幣600到1800元。 4️⃣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處罰新臺幣300元。
    4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